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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2017年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在其官网公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土地管理法》第四次修改,对于这次修订的目标,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修法的重点,同时配套修改与三项改革相关的内容,并将十多年来土地管理改革实践中的成熟做法适当吸收上升到法律中。

发布时间:2019-08-26 16:09:34 文章热度:805
        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三审修改了哪些内容?对农民有哪些影响?一、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三审修改了哪些内容?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五条中增加以下规定:一是,拟申请征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等方面的意见。二是,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此外,审议结果的报告指出,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为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26 15:51:35 文章热度:1696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8月26日(周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8月22日开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正在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资源税法草案。如获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国家药监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与这几部法律案有关的问题。此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67人出席,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在会议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以163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22 16:49:53 文章热度:984
        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是全国人民最关心的事情,之前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已经经历了一审、二审。据了解,2019年8月22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三审,新增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盘活闲置宅基地等规定。那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什么时候能通过呢?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什么时候能通过?目前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已经三审完,相信不久后就会通过。具体需要关注政府网站的通知,有可能是2019年下半年,也有可能是明年通过。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三审新增了这些新规定!1、会议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草案要求,统筹安排城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6-26 09:14:51 文章热度:1526
        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二次审议。此次草案拟进一步限定征地范围,同时对有关征地补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策等内容予以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须经2/3村民同意有关征地补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策等内容亦得到完善。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省(区、市)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区、市)制定。一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的规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草案作以下修改:一是在第三款中增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9 13:12:17 文章热度:9853
        农村土地被征收的事情时有发生,除因经济发展建设需要的情况以外,还有部分农民的土地利用各种名目被征收,许多农民怀疑其征用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那么农民土地被强征怎么办?新土地管理法修订,地方不能再强征! 一、农民土地被强征怎么办 相关村民有权拒绝村委会、镇政府的“征地”行为,村民可以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如果村民遇到“强征”、“强拆”,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总之农民朋友们如果遇上强征的情况,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村委会可以强制回收土地吗村委会无权自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5 16:17:27 文章热度:7697
        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验三个方面提请修改。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使用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方式的规定——必须为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草案新增加一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预留空间。一、非农业建设用地指什么?非农业建设用地指的是农业耕地以外的工程建设土地,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前两者不属于经营性建设土地,不属于此次草案修改范围。二、非农业建设用地可直接买卖吗?此前规定,集体土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先由地方政府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4 13:26:35 文章热度:16227
        不论我国农村地区也好还是城市地区也好,但凡涉及到土地,都离不开《土地管理法》,那么目前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是哪年发布的?新的修订案什么时候生效?目前使用的是2004年第二次修正之后《土地管理法》,而由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速度加快,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中的有些条例已经无法与实际情况相匹配,导致土地矛盾加剧,比如:1.征地纠纷;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限制;3.宅基地益物权的落实;4.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5.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问题。因此,在2017年5月23日,国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在不久之后我们的《土地管理法》就将迎来最新的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30 14:22:18 文章热度:7837
        土地管理法是土地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农业农村发展、农民生产生息息相关。上个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土地法(修正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审议。那么新土地管理法修订,农村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制度有啥变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3大变化1.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现行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并没有对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缺乏界定、征地边界不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受限,是导致征地范围过大的主要原因。新44条结合国外和台湾地区的成熟经验,以及33个县改革试点的经验,从六个方面对公共利益给予了明确界定,一一列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3 10:48:07 文章热度:2074
        今年五月份,我国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个征求意见稿对农民来说,影响很大,基本上改变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模式,当然以改变对农民来说,更是影响深远,农民通过这次法律的修改,具体来说可以享受以下三大福利了。一、征地补偿标准提高对于征地补偿,是意见稿最重要的一块,也是对农民来说福利最大的一块。其实主要来说,就是征地补偿要提高,征地程序要更加透明化,避免村里几个人一拍脑袋就将农民的地给卖了。取消了之前的以被征地年产量以及地理位置作为征地补偿计算标准的做法。增加了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的费用,保障农民征地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原则就是保障被征地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1 17:39:45 文章热度:2416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对土地财产制度和资源利用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时代的发展,其中内容也会有修改,那么新版的土地管理法对咱农民有什么好处呢?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征地制度改革,农民土地有保障!缩小征地范围,堵住以公共利益名义乱征地提高征地补偿,取消了年产值倍数法,以区片综合地价作为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依据规范征地程序,原来的批后公报改为批前公报,强化在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限制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失地农民保障写入法律,住房、养老、就业被纳瑞征地补偿范围。二、农地入市,土地还可“买卖”1、删除了禁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43条,打开了农地入市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3 09:49:39 文章热度:2551
        近期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出台,对违规建房的法律责任予以更改,处罚措施人性化了,这些违规建房“合法”了,或将可以享受确权。一、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不再是退还土地拆除房屋。二、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符合规划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这种情况多是,一户占用多宅,或者不是本村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规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违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房屋交由村集体处置。不再是退还土地拆除房屋。以上就是2017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违规建房的具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7 10:30:20 文章热度:15084
        一、土地管理法为什么要改?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新形势要求! 土地征收制度引发的社会矛盾突出;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不同权,不同价 宅基地用益物权没有落实;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需完善调整; 土地资源要素空置浪费突出,利用效率低。二、修改了36条,这些新条款对农民有利! 1、新版土地管理法明确界定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的范围(国防和外交、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想随意廉价征地难上加难。 2、规范征地程序,先签协议先给钱然后才拆,给予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拆迁争议将有法可依) 3、农民社保医保养老等纳入征地拆迁补偿范围。 4、提高土地补偿价格,综合考虑土地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6 12:04:05 文章热度:5187
        2017年5月23号,国土资源部在其官网公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面对之前送审的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迅速做出审核,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是新土地管理法修改内容太多,大家无法完全了解,所以小编整理总结了大家最关心的宅基地相关修改内容,让大家及时了解宅基地最新政策,以免享受不到应得的利益,吃亏上当。1、农村年轻一代没有宅基地的有保障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2、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乡一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3 11:03:02 文章热度:92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利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国土资源部在总结党中央、国务院专项部署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果以及多年来土地管理实践成效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7 10:30:28 文章热度:2444
        在农民心中属于自己的宅基地是一辈子子孙后代都可以辈辈都享有的,习惯性的思维让很多农民忽略了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不如何相关法律规定的话国家是要回收的。下面我们来看看为何宅基地的使用权将会被收回?《土地管理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宅基地是国家分给农民的保障性用地,但是宅基地也不是分到农民手中,就会永远归农民使用,法律也规定了一些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有下面一些情况: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的第一种情况。2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9 17:35:13 文章热度:1423
        当前,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有望同等入市、同价同权。那么,土地管理法还有哪些条款预计会修改?农民又能从中得到哪些好处呢?全国人大:农村建设用地有望与国有土地同等同价入市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指出: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表现为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权难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6 09:04:19 文章热度:851
        近年来,各地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屡见不鲜。记者25日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指出,现行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以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为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耕地和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表现为土地征收制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1 11:00:57 文章热度:229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促进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第三条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0 17:31:45 文章热度:3720
        乡级人民政府是否有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处理该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8 14:49:15 文章热度:5427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五种:(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轮作地;(2)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3)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