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门标签>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政策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人数等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贴。

发布时间:2018-06-08 15:12:54 文章热度:4022
        2018年6月6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发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20元/年。6月4日,市政府四届第6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根据《请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460元/月调整到5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300元/年(275元/月)调整到3720元/年(310元/月),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1-5月的增幅低保将陆续回补。”市民政局救助科负责人说,调标后有利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8 13:52:37 文章热度:4347
        近日,肇庆市民政局印发了《2018年肇庆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及《2018年肇庆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最低标准》相关通知。表示今后我市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即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每人每月达不到750元,经镇级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可亨受低保差额救助保障金。根据通知内容,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即9个县(市、区)低保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750元/人月,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可适当提高标准。另外,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也得到提高,端州、鼎湖、高要、四会和肇庆高新区的低保补差水平,在省三类地区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即城镇543元/人月,农村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7 17:21:25 文章热度:4591
        2018年6月,辽宁葫芦岛市发布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该新标准将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全面实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的脱贫攻坚目标,将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葫芦岛市政府研究决定,该市从7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全面提标。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增长5.88%;农村低保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3925元,增长7.5%;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对象保持原有标准不变;农村分散供养对象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5105元,增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7 17:14:44 文章热度:6081
        2018年5月底,泸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表示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到每人每月5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到每人每月320元。据了解,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根据2017年我市城市居民低保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按照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8.6%测算为543元,我市将把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上调到每人每月540元;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根据2017年我市农村居民低保每人每年3400元的标准,按照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9.8%测算为3733元。另悉,我市将把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上调到每人每年384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6 09:56:58 文章热度:13496
        低保户是指年收入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家庭,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那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具体有什么区别?待遇一样吗?农村低保:农村低保户的扶住对象是农村居民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主要是因为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凡事符合这个条件的农村家庭,都可以得到当地人民政府获得最基本的生活物质上的帮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能够维持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等一些费用。最低的生活标准会根据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随之进行调整。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根据当地贫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5 09:06:46 文章热度:11056
        2018年5月末,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继续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9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90元。通知指出,从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70元和450元分别提高到690元和470元,增幅分别为2.99%和4.44%;全市城市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统一提高到1380元,增幅2.99%;农村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0元提高到900元,增幅11.11%;金普新区(含保税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农村特困人员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4 11:03:09 文章热度:7293
        2018年6月1日,抚顺市民政局发布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表示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18号)要求,我市于今年5月24日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抚政办发[2018]50号)。提标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现行标准调增4.5%。市内各区(含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由557元提高到582元;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31 09:03:33 文章热度:1565
        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浙江全面开启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重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并下发的《浙江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此次整治将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据悉,截至2017年12月底,浙江省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约82.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7%。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曹渊说,为防止“错保”“漏保”,本次治理工作将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7 17:38:27 文章热度:18721
        对于生活在农村的每个人来说,有一个名词农户非常的耳熟能详,那就是低保户,因为农村低保这些年可以说从来都没有风平浪静过,领过农村低保金的贫困群众感恩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而没有被评定为低保户的农户对低保这件事内心久久不能评定,特别是这几年频频曝出虚假低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也让群众对低保这个词恨之又渴求之。那么农村低保到底有几类呢?它们之间差多少钱呢?农村低保的认定是根据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算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农村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比较,如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纳入低保保障对象。而全国各个地方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因此低保金也不同。我所在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7 09:09:29 文章热度:1470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晋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其中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7320元;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2444元。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函字〔2018〕21号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具体标准(一)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7320元。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50元。(二)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6 17:50:21 文章热度:1883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荆门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荆政办文〔2018〕4号)。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至4860元/年,城市居民上调至620元/月。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荆政办文〔20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进城乡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5 10:43:10 文章热度:4140
        2018年4月末,益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水平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表示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42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3036元/年提高到3200元/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546元/月提高到56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3934元/年提高到4160元/年。>>如有赫山区农村产权交易、益阳市农村产权交易,请咨询赫山区农村产权交易、益阳市农村产权交易附政策原文内容:益政办发〔2018〕11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水平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1 09:29:20 文章热度:1169
        5月10日,吉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视频会议,专题部署今后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这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聚焦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聚焦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的渠道,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展线索来源,县级民政部门要面向社会公布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级民政部门要向同级驻民政部门纪检组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查处。严惩低保经办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9 15:48:11 文章热度:1840
        近日,据河南栾川县民政局透露,我县将在2018年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其中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4450元。城乡低保标准方面,全县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335元,即一类425元、二类345元、三类315元;全县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32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50元,月人均补助一类340元、二类290元、三类220元,全县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70元。同时,我县还进一步调整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根据相关要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7 15:25:58 文章热度:2843
        2018年5月,惠州市民政局印发《2018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布2018年惠州城乡低保等标准。通知提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800元/人·月,实行城乡一体化。其中,城镇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560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461元/人·月。这几年,惠州城乡低保标准连续提高。2016年,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10元,2017年又提高至每人每月740元,今年则再次提高。按照全省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要求,惠州被列为三类标准,即最低每人每月700元。惠州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二类标准,按每人每月800元执行,被列为实施二类标准的城市还有珠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3 14:59:59 文章热度:5485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7日,陕西省民政厅、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联合召开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郭社荣、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组长毛小萌、省减灾委办公室主任董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曾明主持会议。郭社荣指出,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关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严厉打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政系统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管理规范、公平公正,确保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兜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2 11:16:44 文章热度:3436
        日前,常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调整提高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表示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35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180元。城乡低保标准方面,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按照500元/月不变,月人均补助水平统一由320元提高到350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按照320元/月不变,月人均补助水平统一由160元提高到180元。同时,我市还进一步调整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根据相关要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照7800元/年、5000元/年不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类别分别提高到6000元/年、3000元/年、1550元/年。对于集中供养特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8 09:23:40 文章热度:765
        4月26日,山东省民政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省定扶贫标准(3527元);督促各地全部制定和公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差异化的照料护理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要提高到30%。据了解,山东省未稳定脱贫户多为老弱病残,这些有相当一部分是需要民政兜底的服务对象。今年,省民政厅将继续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统筹利用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农村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增强机构集中供养能力。推动各级财政设立社会组织专项发展资金,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扶贫服务制度,创新社会组织牵手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14:17:53 文章热度:992
        从民政部2018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民政部、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决定在全国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表示,农村低保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措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自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在规范完善制度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和尝试,但也必须看到,农村低保制度在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公开透明等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时有发生,个别地方还发生了监守自盗、靠山吃山的恶性违纪违规事件。刘勇表示,这次治理的重点一是腐败问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14:00:16 文章热度:1116
        靖政综〔2018〕82号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县农村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7〕4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漳政办〔2018〕16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漳政办〔2018〕45号)的文件要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应当与低保标准同步调整。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低保工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研究,决定提高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