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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政策

       从去年12月中央高层宣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到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坚决承诺,再到多个城市的限购政策出台或升级,这一理念定位其实深得人心。限购政策就是在收入分配不均的条件下,避免一部分富人拥有“广厦千万间”,而另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没有立锥之地”。限购新政策对大多数老百姓有利、对中低收入阶层有利,受到广大老百姓的普遍欢迎。从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来看,较快地缓解了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矛盾。当然,楼市限购政策也不能包治百病,还需要和其他政策相配套,比如,在抑制需求的同时,还要“促供给”,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也要“严信贷”,提高房贷门槛和成本。总之,房产限购政策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应坚定执行、务求实效、令行禁止。

发布时间:2017-06-08 14:03:17 文章热度:2220
        佛山市住建局发文确认限购区域因交易、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个人通过拍卖所得等原因办理的住房转移登记,按照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意见如下: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区不动产登记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佛府办[2017]326号)的住房限购措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执行范围(一)限购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限购区域因交易、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个人通过拍卖所得等原因办理的住房转移登记,按照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三)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8 09:00:49 文章热度:33756
        10月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经济南市政府研究,确定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上涨过快现状采取进一步调控措施。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优化居住用地供应。本着“增加总量、控制热点、均衡供地”原则,实施精准供地,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5 16:30:32 文章热度:3348
        继保定主城区、满城、清苑宣布限购政策升级后,5月27日,记者从高碑店市人民政府网获悉,高碑店出台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高碑店市区域内暂停向其售房等相关政策。 原文如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河北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5 09:19:50 文章热度:5197
        成都市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1 08:42:23 文章热度:4080
        5月31日深夜,佛山限购政策升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这是佛山今年以来的第二次加码限购。本次“6·1”政策与“3·25”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原限购区的二手房也将被戴上“紧箍咒”,执行与限购区一手住宅相同政策。限购区一、二手房全部限购根据本次公布的调控文件,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限购政策。限购政策如下: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31 13:48:26 文章热度:74611
        深圳市政府发布楼市调控新政:以下为本次新政最猛几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6 09:12:41 文章热度:2240
        5.20长沙楼市新政实施后,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新政公布后次日,为妥善解决新政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了《关于二手房限购政策有关规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明确,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包括市本级及长、望、浏、宁四县(市)。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契税缴纳时间、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交易方式(更名、继承、离婚、赠予等)取得的不动产不受第三条规定的约束等。全文如下:结合市局做法和我县实际情况,经中心研究,现就执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3 08:37:03 文章热度:3563
        继2017年3月18日保定出台限购政策之后,5月22日,保定房地产限购政策升级,保定市政府发布房地产市场管理意见,调控政策全面升级。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雄安新区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居民限购措施(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主城区系指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下同)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2 09:15:11 文章热度:34929
        2017年嘉兴限购政策最新消息:为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要求,浙江省嘉兴市20日出台楼市新政策,明确5月21日零时起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根据新政策,非嘉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嘉兴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2017年嘉兴限购新政策从2017年5月21日零时开始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者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网签平台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为准,在5月21日零时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2 08:37:22 文章热度:4559
        2017长沙楼市限购政策升级。限购区域内,长沙户籍家庭已有两套房、非长沙户籍已有1套房都失去了再买商品房的资格。手里的房子拿到不动产权证之后,也要再等两年才能交易。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5月20日凌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新规实施后,已有外地客户赶来长沙办理楼盘退筹手续。业内人士分析,预计三四季度部分楼盘会出现价格松动。在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文浩日前表示长沙将探索土地招拍挂熔断机制,强调要加大土地供应,保障“面粉价格不高过面包价格”之后,长沙市住建委5月20日凌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通知称,此举是为了加强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8 17:07:54 文章热度:3570
        关于落实济政办发﹝2017﹞13号文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建发[2017]29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非本地户籍刚需群体购房问题目前我市在落户政策方面有“亲属投靠”人员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普通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持《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落户、干部工人调动落户、军队转业及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安置落户、军队转业干部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等多种政策。符合上述政策的外地身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7 15:12:57 文章热度:3383
        5月16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指出保亭自5月16日起实施住房限购政策。以下为意见全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保府〔2017〕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根据《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文件精神,结合保亭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住房限购政策本意见所指的住房是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客房和符合转让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0 08:56:02 文章热度:2323
        南京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意见出炉,外地人才在南京买房门槛再次提高,房产赠与也要开具购房证明了!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好住房限购政策,南京制定了《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5月4日起南京就执行最新的执行细则,对南京的限购政策做了五方面的微调和补充。关于明确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国土局,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政府: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好住房限购政策,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意见。现将具体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017年5月3日住房限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2 08:46:55 文章热度:12570
        为了坚决遏制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行为,4月14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区域性限购、差别化限贷”等一系列房产调控政策,针对政策实施近半个月来购房者遇到的各类细节问题,五一前夕,市房产局再次下发《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对调控政策做出了补充说明。关于贯彻执行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各县区(含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九州管委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2017年4月14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兰政发(2017)19号],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8 08:36:39 文章热度:3551
        北京楼市调控仍在继续。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三部门明确,将住建部门对竞拍人购房资格审查纳入本市司法竞拍流程。这意味着,2017北京限购政策升级,过去不限购的“法拍房”,现在被纳入了限购范围。所谓“司法拍卖房产”,是指遭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召开会议,就“法拍房”的购房资格问题进行了研究,明确了“法拍房”纳入限购的相关事项。三部门明确,将住建部门对竞拍人购房资格审查纳入北京市司法竞拍流程。法院竞拍房产为纳入北京市限购政策范围内、且竞拍方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要求竞拍家庭或个人符合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0 08:43:36 文章热度:2174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优化居住用地供应。本着“增加总量、控制热点、均衡供地”原则,实施精准供地,平抑土地市场。二、引导企业理性竞价。结合土地出让溢价率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居住用地出让溢价率达到100%以上(含)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15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9 08:57:33 文章热度:2697
        关于嘉兴港区实施限购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化住房居住属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确保嘉兴港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结合嘉兴港区实际,经嘉兴港区管委会研究同意,港区自2017年4月19日零时起,实行住房限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在嘉兴港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平湖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新建商品住房以“嘉兴港区房地产管理处网签系统”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住房交易双方或房地产经济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7 08:44:51 文章热度:1672
        4月14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唐山新楼市限购政策《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17〕57号,从4月14日起,唐山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唐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暂不得在市中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17〕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4 08:45:59 文章热度:12514
        经海南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今天联合下发《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以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和限制投机性购房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2 08:54:20 文章热度:2680
        继廊坊、保定、石家庄等环京地区出台楼市限购政策之后,河北承德也加入了2017楼市限购行列。昨日,承德市人民政府连夜出台《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意见》规定,非承德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范围内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二年后方可转让。《意见》称,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承德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非...[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