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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益

       农民权益指农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我国农民的权益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选举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教育权、身份平等权、迁徙自由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等社会权利,长期以来中国农民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保护的根源就在于法律制度上的缺位。无论是基于对历史的回顾还是基于对现实的考察,架构农民权益保护制度体系都是中国保护农民权益的当务之急。从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社会保障法、诉讼仲裁法以及国际法等法律制度层面来为中国农民权益保护提供全方位的制度支撑,是有效解决中国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的根本之策。

发布时间:2017-08-31 16:43:18 文章热度:2793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民来说是重要的财产权益。但是近来,农村土地升值,土地纠纷逐渐增多,在此过程中,农民的权益要怎么维护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地位也越显重要,农民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也越来越多地需要法律的指引和帮助,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未实际分配土地引发的纠纷我国《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需要通过法定形式取得,正如我国《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1 13:58:45 文章热度:4498
        根据中央最新出台的《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包括广西在内的30个省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那么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各自有哪些权益?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民有什么好处?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各自有哪些权益?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有些福利是明显可以看出差别的,陆杰华说,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0 10:27:14 文章热度:16657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那么对于政府征地农民能不能拒绝呢?要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事实上对于政府的合法征收是不能拒绝的,但是国家征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的。下面就对政府征收做一个详细的介绍。一、什么是政府征地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4.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7 16:57:14 文章热度:2774
        眼下,在部分农村地区,土地被地方政府为了私利而征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长期以来,由于科普不到位,很多农民朋友在自身利益受损时,没有维护权益的意识,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权利拒绝征地并进行维权。今天我们就为大家系统地梳理一下,怎么判断征地是否合法,农民又有哪些权利不可侵犯。征地是否合法,只需看看两份公告合法的征地,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审批权限,并且会依法给予被征地组织和农民以补偿。比如征收基本农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示后,才能实施。而不管是村委会,还是镇政府,既没有征地的审批权,也没有实施权。当然,法律条文过于繁琐,各种细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05 09:35:34 文章热度:3444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那么什么是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呢?农民宅基地权益如何保障呢?具体详情如下:一,首先要搞清什么是用益物权;1,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例;土地承包权;土地归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属于不动产,承包人对其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并不得他人侵害的排他性的权利);2,它的特征,(1)只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没有处份权利;(2)具排他性的权利,表现在,他人不可侵害,同时,变更时(动迁,征用等)享受补偿权利。二,宅基地用益物权;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8 09:04:05 文章热度:68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要求,2015年5月,经中央深改组审议和国务院同意,我国在29个县(市、区)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各地按照试点方案要求,采取一系列有力度、有特色的改革举措,综合施策,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集体成员身份“应确尽确”外嫁女、入赘男“不能多头占有、不能两头落空”确定集体成员身份,是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基础,是保障集体成员财产权利的依据。黑龙江方正县、安徽天长市、贵州湄潭县等20个试点县市区出台了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6 17:34:40 文章热度:1849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政策落实,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农转非等切实关系到农民朋友日常生活的问题讨论的比较多,土地确权“身份证”权益有哪些?对农民有哪些有利点?下面小编就土地确权这一块整理重点,没领证的朋友们注意了。土地确权概念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身份证”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个证保障您的两项权益:承包权和经营权。承包权,就是之前说的30年不变的权益,拿着合同拿着证,30年内谁也动不了这证上标明的土地;经营权,就是你可以把地包给别人,但别人只有经营权,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1 12:02:20 文章热度:897
        为进一步规范旧店镇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向产业化、规模化和高效设施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旧店镇通过三项措施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在指导土地流转过程中,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制度,规范流转程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村庄户数多的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并形成决议。土地流转发包方和承包方需共同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并且附带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合同必须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鉴证。二是充分发挥土地流转中心平台作用建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9 17:33:12 文章热度:689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强调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让农民进城更安心。《通知》指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是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抓手。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创新机制、扩大覆盖,精准施策、促进均衡,强化激励、推动落户,维护权益、消除顾虑”的原则,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通知》明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9 11:11:04 文章热度:1190
        6月27日,法学界最为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向全国人大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作为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编纂“民法典”是几代立法人的心愿。《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纲,对整个《民法典》的编纂意义重大。《民法总则(草案)》有哪些亮点?会对你我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呢?农民土地权益会得到更多保障吗?对农民:土地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北京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尹田告诉中国乡村之声记者,《民法总则(草案)》的出台,是编撰民法典的第一步。下一步,法律专家还会编撰《民法典》的各分支,接下来的几天,大家将对《民法》中的《物权法》进行讨论,到时,农民的土地权益有望得到更多保障。尹田表示:这些民法总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7 16:24:05 文章热度:3251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方面?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此处所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主要包含如下内容:1.财产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旨在明确合作社对上述财产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本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合作社行使财产处分权利的重要形式。同时,合作灶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享有登记财产、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列的权利。2.依法享有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3 09:05:21 文章热度:17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当前,一些地方征地工作存在补偿低、费用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等问题,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由此引发群众上访、集体访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工作的重要性征地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建设,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保障各类建设必需用地,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2 14:20:30 文章热度:1220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稳定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12 10:38:21 文章热度:1507
        2016年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过程中如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之前已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防范试点潜在风险。一是明确“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保证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二是强调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三是强调要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对经营规模适度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四是要求试点地区政府采取利息补贴、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利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10 09:45:36 文章热度:468
        农村社区建设既与城镇化发展互为呼应,又与新农村建设一脉相承。它的丰富内涵既包括村民自我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服务共建共享,又包括生产、生态、生活功能协调发展的人居环境,不能将其狭隘理解为农民居住形态的城市社区化。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村居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合法经济利益和社会生活权益,让农村居民从农村社区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改变传统村庄布局散、环境差、功能弱的弊端。但一些地方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简单将其理解为撤村并居,搞大拆大建;有的强迫农民集中上楼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8-11 09:29:24 文章热度:1133
          根据《意见》,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要进一步的确权,在此基础之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权。更重要的是,意见明确指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分配收益权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从历史角度看,我国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有着深沉的历史积淀。毫无疑问,公民应在一国之内具有自由迁徙权,但由于多重原因,中国的城乡居民均被限定于土地上。如果广义地看待税收,把公民相对于政府所支付的均视为税负,那么公民的自由迁徙权无疑是种自由税。   正是基于税负和福利相对应的原则,当公民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自由迁徙的权利时,城市公租房和农村宅基地就成为政府提供的一种对应于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15 09:57:14 文章热度:872
        来源: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从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耕地保护补偿工作,完成农村土地“三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等方面着手,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审批、实施、补偿、安置、争议调处裁决等程序,强化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申诉权、监督权,将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与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统筹考虑,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以奖代补、以补促建”方式,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家庭农场、联产承包专业大户、农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自发开展耕地整治,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2014年自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03 09:52:09 文章热度:532
        来源:许昌网  随着国家种粮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土地价值的进一步提升和农民维权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多发态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已成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我市依法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因收回、调整、流转承包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为农民维护土地承包权益打通一个新渠道。据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按照“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建设要求,不断健全仲裁机构、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等,夯实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基础。截至目前,全市设立了7个农村土地承包仲...[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1-24 11:18:43 文章热度:864
        来源:法律教育网  论文摘要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承载着生产要素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农村土地流转在某种程度上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为实现城市化目标而打下基础。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仍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土地流转违法现象时常发生,损害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的事件也不绝于耳,因此出现农民因土地纠纷频繁上访的现象,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化解矛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课文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  案例一:2003年陆某与村委会签了一份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近年来由于陆某在外经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1-23 10:43:43 文章热度:916
        来源:证券时报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聚焦三农,今年的主题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一号文件拟定了8项工作重点,提出了33项改革措施,粮食安全则成为重中之重,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无不与土地有关。而如何让守护土地的农民得到实惠,提高农民经营与财产性收入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  守护耕地  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  我国的粮食安全,关乎国运。从某种角度来看,粮食安全就是土地的安全。一方面,优质耕地减少,且不可再生,1996至2009年这13年间,城镇用地增加4178万亩,其中大部分是优质耕地。仅东南沿海5省就减少了水田1798万亩,相当于减掉了福建省全省的水田面积。另一方面,人地矛盾...[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