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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地

       农业生产基地就是在全国或地区农产品经济中占有较重地位并能长期稳定地向区内外提供大量农产品的集中生产地区。如粮食、油料、糖料、蔬菜、牧业、渔业等各种生产基地。现代农业基地是一个被评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及“广东省生态示范园”的新型旅游农场。基地有壮观的智能温室和连栋生产奇花异果的大棚,生产新疆哈密瓜、日本樱桃番茄、荷兰无籽青瓜、洋香瓜、网纹甜瓜、名贵花卉等等作物,游客可在基地亲手采摘和品尝无污染的新鲜蔬果,享受农家风味宴。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强调生产的专业化和种植区域化,使基地尽可能成方连片,形成规模。二是在基地管理上,重点强调生产技术规程的组织实施,推行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等统一服务。三是在运作模式上,积极探索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运行机制,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市场+基地+农户”或“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运作模式,促进基地生产、管理、经营一体化发展的良性循环。

发布时间:2019-10-16 08:48:52 文章热度:2380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那么,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如何盘活利用?农业农村部发布最新通知如下: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0-16 08:48:28 文章热度:2284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实施、落到实处、惠及农民,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0-15 16:49:03 文章热度:877
        2019年9月30日,《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文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要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20 16:28:20 文章热度:21319
        2019年9月2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内容。一起来看看全文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22 12:00:12 文章热度:390
        近日,农村农业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24号建议的答复》,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宅基地治理力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给出回复。农村农业部表示,已将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的重点。下文为详细回答:一、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目前,我国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违规买卖宅基地等问题比较突出,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迫切要求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依规管理农村宅基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革完善宅基地法律制度。2015年在全国33个县(市、区)启动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19 08:58:38 文章热度:1270
        目前,农村农业部正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将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重点,启动了相关立法调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24号建议的答复陆銮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宅基地治理力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全国人大法工委、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目前,我国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违规买卖宅基地等问题比较突出,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迫切要求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依规管理农村宅基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革完善宅基地法律制度。2015年在全国33个县(市、区)启动土地征收、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16 08:54:53 文章热度:1915
        农业农村部网站近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5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提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行动,实施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整治,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指导督促地方加快编制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5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有关部门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一是出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政策措施。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25 08:40:01 文章热度:9601
        近日,农业农村部出台新政策,将农村宅基地纳入农村农业部下属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进行管辖,中央机关直管农村宅基地,预示着宅基地将要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宅基地在纳入农村农业部管辖后,农村宅基地也会有三个变化:关于宅基地的立法问题目前宅基地的管理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规定,今后农业农村部就要制定专门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让农村宅基地的合理使用。此外,宅基地的申请和使用的具体规定,在全国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政策,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管理。当下大量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不统一管理会让资源浪费,让各个县分别管理全国这么大片的农村闲置资源,难免会举措不到位,不能从宏观上考虑。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0 14:38:02 文章热度:703
        云南大理州一直是国家重点重点扶持发展的地区,近年来,经过国家与地区的努力,以及人民群众的配合,大理州有了质的飞升。大理州把适度规模发展休闲农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洱海保护、引入城市资源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产业来抓,着力推进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上半年,全州休闲农业接待480.74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13.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26%和13.38%。一、规划引领,科学发展坚持“以农为本,促进增收;多方融合,相互促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保护环境,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把大理州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胜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30 16:51:28 文章热度:2282
        由于农民朋友是农业户口,一旦迁户改为非农户口,必然会涉及到农房和宅基地的问题,那么今年农业户口农转非,对宅基地和农房归属有影响吗?一、农房归谁?首先我们要知道宅基地上的农房和宅基地归属权是,宅地基虽然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但宅地基上的农房却是属于农民朋友自己的,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简单点来说就是只要房子还是属于您的,那么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依旧归你使用,但如果房屋破损不存在了,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回收。同时关于宅基地农房还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当房屋的子女将户口迁出农村的,在他们的父母去世后,房屋及房屋产生的一定收益他们仍旧可以继承,但宅基地却是不能的,而且由于他们的子女不是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3 16:36:57 文章热度:603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壤塘县农业园区(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为切实加强我县农业园区(基地)建设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常态化农业园区(基地)管理制度,规范产业扶持措施,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园区(基地)建设,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壤塘县农业园区(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遵照执行。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9日壤塘县农业园区(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县农业园区(基地)建设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常态化农业园区(基地)管理制度,规范产业扶持措施,支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5 09:53:33 文章热度:1165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提高试验基地的标准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农业转基因试验的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规范有序发展,经研究,农业农村部将于近期开展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本次认定范围为全国开展农业转基因作物试验的现有研发、育制种基地。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已在海南省开展完毕,此次认定范围不再包括海南省基地。二、申报条件符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试验基地》(农业部2406号公告-3-2016)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一)设施条件。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隔离距离,隔离距离内无所试验转基因植物的野生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0 10:17:41 文章热度:16973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村宅基地确权已经陆续展开,那么1999年前宅基地怎么确权?非农业户口可以登记发证吗?关于宅基地确权与宅基地年限的关系,具体登记规定是: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3、...[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4 09:14:09 文章热度:7827
        近日有网友在平台咨询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那么作为非农业户口人群,是否能够继承老一辈的宅基地并翻新房屋呢?有具体要求吗?从当前实施的有关宅基地的法律和政策上来讲,这种情况是不能够继承农村老一辈的宅基地的,当然更准确的说法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当地村集体,村民只可享有使用权,不发生继承关系,只有地上的房屋作为村民的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但由于国家规定“地随房走”,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但至于能否对该房屋进行翻新,则是有要求的:1.户口要求:继承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继承人要求:符合《继承法》的法定继承人,并且各继承人之间针对这个农房的归属没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9 15:31:49 文章热度:4129
        2018年是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此后将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力图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届时农民申请宅基地将会越来越严格,那农业户口取消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之前的宅基地如何处理?关于申请宅基地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宅基地登记需符合一户一宅(即一个户口申请一处宅基地)、登记面积不超过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例如广东中山市执行120平方米标准),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在符合分配宅基地条件下,向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安排宅基地,并依法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关于取消农业户口问题,预测农业户口虽然取消,但是户口是按地域划分的,只要你依旧还是这个村里面的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8 09:41:49 文章热度:1064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才能依法依规取得本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子,现行法规政策是不允许的。“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有的权利,而且原则上是一户一宅。”韩长赋说,“根据现行政策,城里人不能购买宅基地,更不能在上面盖别墅或者搞私人会所。”韩长赋说,我国农村承包地已经实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个路子也可以借鉴引用到宅基地以及闲置农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他还介绍说,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7 15:46:33 文章热度:1907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潘显政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记者提问关于宅基地和闲置房的问题,韩长赋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个方向,就是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使用权的流转是“三权分置”,这个路子也可以引用到宅基地和闲置房的使用上。韩长赋称,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子是不允许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取得使用权,原则上一户一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09:26:05 文章热度:655
        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公示公告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市发〔2013〕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公布2013年度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农办市〔2017〕19号)要求,农业部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经农业部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山东省农业信息中心等104家单位为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现将拟认定的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前通过传真(010-59191507)或邮件(xxc@agri.gov.cn)向我部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09 09:33:51 文章热度:2740
        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有关精神,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更好地为广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场所和服务,全面助推农村创业创新,现就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是依托各类涉农园区(基地),通过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和服务集中,融合原料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集成见习、实习、实训、咨询、孵化等服务为一体,具有功能定位准确、管理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等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2 11:38:09 文章热度:1375
        近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关于公布监测合格和递补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通知中说明,经审核,同意北京市大兴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71家第二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监测合格,递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以下为全部名单:监测合格和递补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名单北京市大兴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天津市武清区环渤海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河北省昌黎县葡萄酒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河北省鹿泉市绿岛火炬开发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河北省玉田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河北省肃宁县毛皮产业聚集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