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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新政

       购房补贴政策是指在城区购买首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在指定贴息的楼盘可获得全额补贴补助,每套补助只补总房价35%。而对于农村户口进城购房的相关补贴新政,不同情况将获得不同的补助,比如农村户口进城购房后将农村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后,会得到3-5万元的补贴;农村户口进城买房,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免契税,但国家出台相关意见后,部分城市已经取消农村户口购买住房免契税这个规定,详情咨询当地税务局。同时还必须达到相应的条件才能购房,比如,要有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约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相关证明。提交个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的稳定收入来源证明,如:银行流水单等条件方可进城购房。

发布时间:2018-07-02 17:00:40 文章热度:4802
        7月2日,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渝财规〔2018〕4号)在网上披露,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等政策作出调整。据文件披露,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在主城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对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2%调整为3.5%;停止执行对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按就低原则选择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政策。此外,针对购房者,文件提出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2 14:21:43 文章热度:1388
        6月12日消息,广州荔湾区出台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在购房、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评定人才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区高层次人才购房可获一次性补贴50万。据悉,目前广州荔湾区正开展2018年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其中“荔湾区杰出人才”评定名额3名,“荔湾区优秀人才”评定名额5名,“荔湾区后备人才”评定名额10名。据了解,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从2018年6月11日起受理,至2018年8月10日截止。在高层次人才优惠方面,提供了住房、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下高层次人才评定及享受待遇的详细内容:一、优惠服务待遇1、住房优惠在本市购买商品住宅时,按以下标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1 16:18:55 文章热度:11281
        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是华中地区唯一可直航全球四大洲的城市。那2018年武汉购房落户最新政策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首付是多少?2018年武汉购房落户最新政策:需要什么条件?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8 08:45:52 文章热度:2699
        6月8日,西双版纳景洪市颁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在调整商品住宅限售、加强预售许可环节管理等方面做出调控。此次调控重点提出调整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要求在景洪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含景洪工业园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商品房,自缴纳契税之日起满两年方可上市交易。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新建楼盘代理销售中介对同一项目购房者,只能凭购房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最多出售两套商品房。调控还提出,要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其中,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房源,严格明码标价的规定,实行“一房一标”,对捂盘惜售、团购等方式进行捆绑销售等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6 14:01:27 文章热度:2738
        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发改委等7部门于近期联合下发《关于结合城市“双修”、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做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意见》,鼓励以置换、购买等方式消化非住宅商品房。《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个人或单位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鼓励商业综合体招租运营,有条件的地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及用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长期租用或购买商业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需要调整、增加办公、服务等用房的,原则上应置换、购买、租赁库存非住宅商品房。《意见》提出引导和鼓励棚户区改造居民通过货币化安置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商品房。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非住宅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2 08:32:09 文章热度:2387
        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出台后,受人才落户新政影响,房地产市场也受到关注。今天,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目前,我市住房市场交易量、价稳定,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依然严格执行。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严格做好购房资格核查工作,在满足我市居民及新市民等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严格限制投机炒房,确保市场稳定发展。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据了解,我市一直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自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两轮调控措施,有效遏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防止了我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满足了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8 10:04:49 文章热度:1592
        日前,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商应避免在夜间(17:30-次日8:30)期间开盘,应及时、准确公示相关信息。对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项目,尽可能采用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认购、签署合同的程序进行销售签约。公示项目进度过程中,应确保房源公开,不得违规拒售;对于未在文件中列举、但拟与购房者签署的文件、资料等,也必须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不得隐瞒、误导购房者。为进一步完善车位信息公示,自2018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项目预售时,必须提交《佛山市商品停车位(库)销售意向书》供区住建管理部门审核,意向书中除了要承诺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9 08:53:40 文章热度:8168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近日出台,明确符合条件的本科人才可享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可享购房补贴。其中,部分高层次创新人才可享受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据了解,新办法扩大了资助企业和人才的范围,适用企业范围扩大到在扬州注册成立、正常纳税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银行、保险、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将众多创新创业的小微企业纳入保障范围,购房补贴对象增加了来扬投资创业的硕士及以上人才。上述企业引进的全职来扬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连续3年享受每月500元至3000元标准的租房补贴补助;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9 17:07:19 文章热度:879
        2018年3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分类调控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差别化调控、加快去库存等,保持新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表示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自住购房。在差别化调控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坚持把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相结合,吸引农业转移人口、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口进城落户。按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调控思路,积极推动“农牧民安家贷”等新型贷款业务,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群体自住购房;配合金融部门加强资金管控,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配合国土部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租赁住房供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6 10:15:34 文章热度:1060
        2018年3月15日,武汉市房管局公布《武汉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表示拟在售前、售中和售后全程监管商品房销售,并建议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项目,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根据该通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向房管部门提交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备案的销售方案。二、实行售前约谈与承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接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配合开展项目销售前的检查,并向房管部门提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8 15:42:13 文章热度:735
        2月6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出6项新规定及调整。第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机构要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市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据悉,此前规定是15个工作日。第二,受托机构要按照委贷协议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的贷款手续,优先保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阻挠或拒绝符合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1 13:23:30 文章热度:6775
        2018年1月31日,句容市政府官网发布《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句容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句容楼市去库存方案2月1日起叫停!购房补贴将停止发放。附全文内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驻句单位:经句容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停止执行《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句容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句政发〔2016〕213号)。2018年2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办证纳税并申请补贴;2018年2月1日前未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7 10:54:40 文章热度:39701
        购房补贴指在城区购买首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在指定贴息的楼盘即可获得全额补贴补助,每套补助只补总房价的35%。近日有不少朋友在问,2018年还有购房补贴新政策吗?补贴标准是多少?由于各地补贴政策不同,所以大家要根据当地出台的最新文件为准,我们先看看已经出台的河南信阳、郑州市、江苏苏州市、扬州市、崇明市、南京市、海宁市地方新闻吧。1.河南信阳(2018年1月11日起将停止发放)自2018年1月11日起,停止实施农民进城购房财政补贴。2018年1月11日前购房、符合财政补贴政策的继续予以补贴。受理财政补贴申请日期截止到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2 11:53:42 文章热度:19138
        2018年苏州市购房补贴出新政策了!近日,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住房保障购房补贴等标准的通知,其中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5400元调整为每平方米8190元。今后每年将根据上年度市区商品住宅均价的50%对外公布。城区购买共有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已满五年的家庭,可按每平方米4079元一次性购买政府所占的全部产权面积。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和保障水平,城区(姑苏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线进行了调整。今后每年将根据市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对低收入与中等偏低收入标准分别在50%和80%左右予以调整。苏州住房保障对象购房补贴的计算方式:1、购房补贴面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1 09:48:03 文章热度:1798
        2018新年伊始,南京就出台买房新政策了!1月8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全文如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宁金管〔2008〕19号)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宁金管〔2015〕8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2 14:24:14 文章热度:2365
        12月21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劵)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稿,表示非武汉市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武汉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且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提现、转让和赠与。房票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24个月,未在有效期限内使用的,自动失效。附原文内容:关于《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劵)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公示为创新我市人才发展战略,以人才引领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突破性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武文〔2017〕53号)、《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4 10:00:13 文章热度:2619
        11月13日,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该县原农业户籍的居民、在该县就业的毕业生及其他人员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意见显示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首套(唯一住房)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芜湖县具有原农业户籍的居民,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此外,在该县就业的其他人员,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不过,凡购买商品住宅房成交单价低于3000元/平方米以及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不含60平方米)的,不享受本规定中的相关补贴政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2 09:00:05 文章热度:1442
        10月11日,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一则通告,表示“对挂靠在三代旁系血亲家庭户的人员,不享受本市区家庭户籍人员购房资格,参照集体户籍人员执行限购政策。”通告重申,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有关要求,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维护住房限购政策的严肃性。《意见》为2016年10月2日发布,主要包括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等十条政策。其中包括重启限购,即在合肥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3 09:11:14 文章热度:2196
        要买房的汕头人注意了!2017年汕头市公积金新政策出台了!近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日。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实施办法汕房金管〔2017〕1号 关于印发《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现将《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4日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3 08:31:08 文章热度:5356
        辽宁省沈阳市近日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计划投入百亿元以上的资金,全面提升沈阳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全力打造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政策新高地。对顶尖人才重大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未来五年,沈阳市将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顶尖、杰出、领军人才,对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5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资助,对顶尖人才重大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政府将支持沈阳市各类用人主体多渠道引进10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5000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支持留学归国人员来沈阳创新创业,对博士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外籍人才申报沈阳市创...[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