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门标签>土地资产

土地资产

       土地资产是由土地资源派生出来的一个经济学术语。在我国,土地资产概念的出现只是20多年前的事情。按照《辞海》的解释,资产即财产,“指有关单位拥有的各种财产和债权”。土地资产是指国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占有的土地资源作为其财产的权利。简单来说,土地资产是以财产状态出现的土地,是资源性财产,是自然界长期自身运动和各种形式的劳动投人共同形成的,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和享受,包括土地物质及土地资本,如农村土地资产。土地资产又可以说是商品化的土地和土地资本。它通常以价值量来表示。并不是所有的土地资源都会变成土地资产,它有着自身的特征,但土地资产是孕育于土地资源之中,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不是资产的土地资源恐怕也会越来越少。

发布时间:2018-09-27 23:28:50 文章热度:1695
        近日,陕西省印发了《陕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里面明确提出将在全省推行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其中建设用地、农用地均在“有偿”改革之列,那么具体有哪些新政策?1.规范土地有偿使用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全面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土地功能分区、用途管制和保护利用的要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规范经营性土地有偿使用。对生态功能重要的国有土地坚持保护优先,其中按照法律规定和规划允许进行经营性开发利用的,严格审批,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出台我省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及配套政策,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修订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6 16:50:21 文章热度:2479
        为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兰西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兰西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其中土地收购储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供应、统一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除国家、省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单独选址的划拨用地项目外,未经储备的土地一律不得供应。兰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西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兰政规〔2018〕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兰西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兰西县人民政府2018年1月26日兰西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3 09:27:50 文章热度:2211
        日前,四川省泸州市印发2018年-2019年关于印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日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管理,促进土地资产的合理流动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防止土地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国土资源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0 17:00:56 文章热度:484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月3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0 09:10:12 文章热度:23315
        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印发通知,实施联合修订后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按照这一新的要求,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在机构职能、业务、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在职能定位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重申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3 10:02:09 文章热度:1200
        巫溪府办发〔2017〕91号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土地抵押融资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规范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有效防控我县债务风险,依法合理高效发展县域经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土地抵押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国有土地储备单位管理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由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禁止将储备土地注入投资平台、融资公司,不按规定进行土地登记,以储备土地进行抵押融资。二、规范土地市场管理为更好利用、盘活全县国有土地资源,调控规范好我县土地市场,严禁在没有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没有依法收回原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10:53:21 文章热度:6225
        日前,辽宁省公布实施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辽国土资规【2017】6号),以保障国家土地所有权权益,加强全省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其中提到,城镇基准地价评价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得低于出让宗地所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关于公布实施辽宁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辽国土资规【2017】6号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为保障国家土地所有权权益,加强全省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运行实际情况,省厅更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1 09:27:02 文章热度:1304
        为加强地价管理,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有〔2001〕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和文山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文国土资发〔2013〕13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丘北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2月委托了中介机构开展了丘北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计划、组织、技术准备、技术方案确定、资料收集、整理、测算、图件编制等工作。于201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1 09:28:38 文章热度:3561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和土地价格管理,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在土地市场中的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普洱市中心城区及木乃河、莲花工业园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该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告并于2015年6月4日起开始实施。一、基准地价内涵1、基准期日基准地价的评估期日为:2014年6月30日。2、土地开发程度普洱市中心城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设定Ⅰ、Ⅱ级区域为“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Ⅲ、Ⅳ级区域为“四通一平”(通供水,通电,通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1 10:00:50 文章热度:7110
        7月18日,由利基研究院主办、清华大学学生县域经济研究会协办的2017农村土地金融服务研讨会在研究院总部会议室举办,会议以“促进农村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主题,会议现场正式发布了利基研究院撰写的《我国土地流转市场现状分析报告》。利基研究院研究员刘文渊从我国土地流转的发展历程、政策环境和市场现状、流转模式及企业案例、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难题等四个方面做了相应解读。报告指出,对于土地流转行业发展应该持乐观态度,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土地流转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在我国未来的农业生产中占据核心地位。中央农地政策“适度规模经营”,“三权分置,两权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0 16:18:28 文章热度:1492
        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林甸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林政发〔2014〕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和地价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土地资产权益,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和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黑龙江省地价管理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黑国土资办发〔2013〕20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开展了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其成果已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请各乡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7 09:59:58 文章热度:27746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杭州市土地管理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的地价管理和地价评估工作,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市土地估价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和《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调整在市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标准问题给市国土资源局的批复》的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4 09:33:05 文章热度:249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部署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395号)精神,结合重庆垫江县县土地价格变化情况,县政府对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按不同区域和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土地税费、核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4 09:02:47 文章热度:5245
        促进土地的优化利用,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现将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西安(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陕西(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本市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的优化利用,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现将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07年3月2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执行的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本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特此通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5 09:45:38 文章热度:28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逐步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对应的制度,有效防范专项债务风险,2017年先从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促进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后逐步扩大范围。为此,我们研究制订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已经随同2017年分地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下达,请你们在本地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内组织做好土地储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09 09:25:31 文章热度:12005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那么,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1、提交资料及要求(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未婚的需提供未婚承诺书。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核原件,收复印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8 13:49:17 文章热度:30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农垦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号)精神,推动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于2003年4月7至8日,在海南召开了部分省、自治区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2003年4月7日至8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在海南蓝洋农场联合召开十五个省、自治区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座谈会。会议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总结交流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4 09:28:00 文章热度:1152
        自2011年开始全国试点的农地确权制度首次在实测基础上对农户承包地进行登记颁证,从而为农用地的规模流转奠定了产权基础。使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2011-2012年第一次全国基线调查数据,建立模型对几个问题进行了实证检验。具体来说:1.确权促进土地流转;2.确权带来土地资产价值的提高;3.确权降低土地调整制度风险;4.确权的效果具有滞后性;5.确权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6.确权促进村庄层面土地流转;7.厘清边界、权属,取信于民。现有农地制度安排造成的高交易成本已经成为阻碍中国土地流转,实现资源配置的重要障碍。自2011年开始全国试点的农地确权制度首次在实测基础上对农户承包地进行登记颁证,从而为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2 10:20:17 文章热度:7481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1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琼办发〔2014〕29号),推进农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农垦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有力促进和保障农垦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快农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一)加强农垦土地统一规划管理。将农垦纳入全省“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农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多规合一”工作整体安排。农垦各项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单列下达,纳入市县总体规划。在《海南省总体规划》的管控和约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9 13:54:57 文章热度:4417
        土地一直是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制订的一系列用地新政策18日对外公布。这部由国土资源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商务部下发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旨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行动,发展电子商务,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文件明确了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类型。其中,属于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通信设施除外)、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经营服务项目,可按商服用途落实用地。...[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