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门标签>地块买卖

地块买卖

       地块买卖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买卖,即以土地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活动,包括买卖、租赁、抵押和交换等,是在相对开放的平台下进行的活动,只有在开放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才能完善土地交易的规则制度。虽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签订流转合同,依法进行流转。目前我国土地流转的形式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在进行地块买卖之前,双方需要签订地块买卖合同,合同需要标明地块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要素。过程中如果产生地块买卖纠纷的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另外,地块买卖有时还会涉及到房地产的问题,因此对房地产买卖流程等也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发布时间:2018-04-12 17:46:50 文章热度:3959
        2018年4月10日,泗洪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五里江路北侧地块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决定的公告,表示将征收东至早陈河,南至五里江路,西至嵩山北路,北至杭州路的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吗?附补偿方案五里江路北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拟对五里江路北侧地块进行改造,并对该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范围:东至早陈河,南至五里江路,西至嵩山北路,北至杭州路(不含太平洋酒业,具体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2 09:02:43 文章热度:32153
        近日芜湖有网友就2018年芜湖市房屋征收计划等问题向芜湖市住建委进行咨询,随后芜湖市住建委针对2018年芜湖市房产征收计划和2018年房屋征收补偿等信息进行回复表示:【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1、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各县区、开发区查摸底以及民意征求等情况,市征收办编制了我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计划,据统计,我市棚改区改造涉及房屋征收项目63个、12670户,相关信息即将公开。2、截止到2018年3月28日止,目前尚未出台房屋征收补偿政策。附芜湖市2018年棚改区改造房屋征收计划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4 15:22:41 文章热度:9414
        3月5日,南通市国土局公布了2018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表。其中崇川区拟推13宗地块,港闸区拟推11宗地块,中央创新区拟推14宗地块,苏通园区拟推7宗地块,共计供应5732亩商品住宅用地,为历年最高。2017年南通市区共计出让19宗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合计2862亩,2018年计划出让住宅用地55宗,计划出让面积为5732亩,同比增加2870亩商品房土地供应。今年南通市将支持中央创新区,滨江片区,轨道交通建设,三城同创等重点区域建设,优先保证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各类重大项目用地供应。市区(不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3000亩。具体出让地块和数量,时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3 16:12:05 文章热度:9675
        2月14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2018年越城区房屋征收第一批和第二批工作计划表,一共涉及府山片区2号地块、塔山片区1号地块等19个地块,拆迁位置包括客运中心、汽车东站周边等,总面积近56.7万平方米。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2018年越城区房屋征收计划(第一批)的批复区住建局:你局《关于要求公布2018年越城区房屋征收工作计划(第一批)的请示》(越建〔2018〕3号)收悉。为加快推进古城更新和文化旅游业发展,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2017年度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复函》(绍政办函〔2017〕2号)及《浙江省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项目清单(第一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3 09:22:55 文章热度:3514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南通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海门市政府决定对育才路东、海门中学南、文峰电器西、解放路北侧区域内的相关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项目名称海门中学南、育才路东地块改造工程二、征收范围征收范围:育才路东、海门中学南、文峰电器西、解放路北侧。涉及房屋:海门镇海影新村300幢301室、501室、304室、404室、解放东路56号2幢302室、解放中路587、589号。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五、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11 11:31:47 文章热度:2138
        日前,江西南昌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南莲路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其中签约期限为二○一八年元月二十七日至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南昌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南政发〔2018〕3号因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南莲路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一、征收范围: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南莲路地块城市棚户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31 09:46:04 文章热度:3657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关于黄桷坪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黄桷坪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签约率达到97.4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老旧民房集中、房屋建造年代久远、基础设施落后的黄桷坪地块棚户区实施改造。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4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规定,现将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项目名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31 09:37:30 文章热度:5466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关于五星街农贸市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五星街农贸市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2017年9月9日至2017年11月10日)签约率达到95.6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老旧民房集中、房屋建造年代久远、基础设施落后的五星街农贸市场地块棚户区实施改造。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4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规定,现将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6 09:37:02 文章热度:9877
        因公益事业的需要,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推进城市提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了《关于城东片区唐家溶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常武征决〔2017〕26号),决定对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决定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一、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二、征收范围:东临常德大道,南临皇经阁巷、西临碑吉边路、北临人民路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需要征收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9 11:11:05 文章热度:2286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与品位,嘉兴南湖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城北路片区钢铁厂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范围为东至城北路;西至规划百花路;南至新生路;北至城北路。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南政发〔2017〕99号)城北路片区钢铁厂地块房屋征收被征收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嘉政发〔2015〕43号)、《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办法》(嘉政办发〔2015〕36号)、《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9 11:05:42 文章热度:1344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与品位,嘉兴南湖区政府下达了关于南湖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城东路片区金利汽修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南政发〔2017〕100号)城东路片区金利汽修地块房屋征收被征收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嘉政发〔2015〕43号)、《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办法》(嘉政办发〔2015〕36号)、《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嘉政办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7 15:11:55 文章热度:2510
        因宁姜公路地块改造项目改造需要,宁波鄞州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宁姜公路地块(堇山西路-鄞县大道)改造(含施家塘)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姜公路地块(堇山西路-鄞县大道)改造(含施家塘)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鄞政发〔2017〕121号因宁姜公路地块(堇山西路-鄞县大道)改造(施家塘)项目改造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如下: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宁姜公路,西至河流,南至建设路,北至三桥港(详见规划红线图)。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户数为17户,建筑面积约1060平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7 10:52:43 文章热度:842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宁波宁海县政府下达了关于宁海第二啤酒原料厂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此次征收范围为东至东张农田,南至菜场棚屋,西至胡东菜市场,北至东仓油路(具体详见征收红线图)。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宁海第二啤酒原料厂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宁政房征决〔2017〕12号因旧城区改建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17号)、《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1 09:35:47 文章热度:5945
        2018年1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亮马J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表示将征收台乡京包铁路以西,四至范围:东至现状地税所边界;南至规划酒仙桥南路;西至规划驼房营路;北至规划学校用地,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亮马J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及《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以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0 14:40:34 文章热度:1811
        关于《沛县张良路北正阳大道东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沛政通字〔2017〕32号根据《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市政府第146号)、《沛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沛政规〔201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沛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7日作出《沛县张良路北正阳大道东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已于2017年11月7至2017年12月7日在征收地块现场进行了公布,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征收部门未收到被征收人提出的修改建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9 15:01:47 文章热度:4887
        关于《沛县东关五区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沛政通字〔2017〕30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沛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28日作出《沛县东关五区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已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28日在征收地块现场进行了公布,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征收部门收到部分居民联名提出的书面意见。其提出的主要意见是被房屋征收不存在有违建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上述居民提出的意见予以说明:第一、关于征收范围内是否存在违建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4 16:02:33 文章热度:2965
        萍乡中环路回报用地三号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中环路建设,改善周边交通状况和生活居住环境,经安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中环路回报用地三号地块项目建设。为做好项目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萍乡中环路回报用地三号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征收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江西省实施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2 09:57:33 文章热度:2929
        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印发了关于釜溪东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与补偿方案,对老旧民房集中、房屋建造年代久远、基础设施落后的釜溪东路地块棚户区实施改造。征收范围为釜溪东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自流井区房屋。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关于釜溪东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釜溪东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自流井区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2月28日)签约率达到96.2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老旧民房集中、房屋建造年代久远、基础设施落后的釜溪东路地块棚户区实施改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8 10:43:33 文章热度:1092
        泰海征告〔2017〕47号关于《北荟园东北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海陵区人民政府拟定了《北荟园东北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北荟园东北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海陵区政府网站和征收现场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方案如有异议,可以在2018年1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实名书面意见寄至:泰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8 10:40:30 文章热度:7070
        泰海征告〔2017〕50号关于《江州路东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海陵区人民政府拟定了《江州路东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江州路东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海陵区政府网站和征收现场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方案如有异议,可以在2018年1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实名书面意见寄至:泰州市税务...[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