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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督察

       土地督察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授权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国务院负责。委托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同时,为切实解决和纠正国家土地督察局对各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全面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水平,各地特制定了相应的土地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29 10:03:01 文章热度:2304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土地问题实地核查办法》的通知   国土督办发〔2009〕16号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根据部领导批示精神,现将《重大土地问题实地核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家土地督察职责,规范对重大土地问题的实地核查工作,提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土地问题,是指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信访和通过其他途径反映的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4-15 09:58:06 文章热度:787
        来源:人民网  23个省份的审计机构给出了截至2012年底“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的具体数值或可供测算的相关项数值。根据上述的省级政府审计部门的公开审计报告及其相关数据,《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研究院联合研究并发布“我国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下称《报告》)。  北京土地偿债总额第一,浙江依赖度第一  《报告》显示,从“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的绝对值,即此类债务总额来看,排名依次为北京、浙江、上海、四川、辽宁、湖北、广东、重庆、山东、天津、福建、江西、湖南、安徽、河北、广西、黑龙江、陕西、吉林、海南、山西、甘肃,江苏未公布数据。  从土地财政依赖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4-09 09:55:06 文章热度:906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国家土地督察办公室获悉,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发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徽省太和县、河南省永城市、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在耕地保护、土地征收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且纠正整改不力。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规定,国家土地总督察决定对上述6省区相关县区市有关严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实施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为自《国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决定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限期整改期间,除国务院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环保、救灾等涉及重要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24 10:46:06 文章热度:1051
         来源:法制网地方一些市、县政府主导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国土资源部今天发布的《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透露,2013年例行督察共发现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2.38万个问题,涉及土地面积20.12万公顷。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审核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20985件,发现1738个项目存在非法批地、违规供地、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同时,7号公告说,通过专项督察,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775件,涉及违法用地1.14万公顷;移送有关责任人996人,已追究责任人872人。7号公告还公开地方政府违规向高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07 10:44:15 文章热度:1014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土地督察工作中多措并举,强化对省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该局在江苏省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共收缴涉土资金8.04亿元,落实征地补偿款1.32亿元,没收违法建(构)筑物1256.4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构)筑物70.48万平方米,复耕土地2141.68亩,盘活或收回闲置土地2896亩,处理责任人934人,撤销和新制定涉土文件60个。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先后在江苏省开展了督察回访、审核督察集中核查、例行督察、新发生违法用地预警督察及相关督察调研等工作,并对土地督察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发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8-02 09:32:22 文章热度:3325
        为了保障耕地、宅基地安全,完善土地征地制度,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修订颁发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规,并于9月1日实施。那么,土地新规中具体有哪些新变化?这些处罚农民要注意!一、202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规(一)土地新规变化一:有哪些处罚?1.基本农田非法发展林果业处罚对那些在永久基本农田非法挖土养鱼、种植林果等行为要重点打击。一旦被查出,县级政府立即要求在限期内整改,一旦在规定时间内没改正,将处罚2-5倍的耕地开垦费。2.临时土地上搞建筑处罚对在临时土地上搞建筑,政府部门发现后会立马要求限期内拆除,同时还会按照土地复垦费,处以5-10倍的罚款。3.破坏土地种植情况处罚对于在耕地上建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4-22 09:36:14 文章热度:9139
        1991年,我国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也在发生新的变化。因此,在2021年4月21日举行的国常会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那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呢?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1.强化耕地保护草案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细化土地征收程序草案细化土地征收程序,设立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规范征收补偿,规定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4-01 09:42:34 文章热度:4855
        2020年3月30日,自然资源部就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那修订草案保障了宅基地哪些权益?修订草案保障宅基地哪些权益?1.修订草案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耕地保护制度写入条例,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二是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2.修订草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效力和内容,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其中涉及土地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国土空间格局、规划用地布局和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生态保护红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31 13:43:36 文章热度:9926
        今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如何认定无效用地批准文件作出明确规定。《通知》指出,对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的,在处理好有关征地补偿事宜后,可由市、县人民政府逐级报原批准机关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积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8 09:57:15 文章热度:44946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这样一则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公布了以下两项新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其内容用一句话介绍就是:耕地指标可以在国家统筹管理下跨省“买卖”、深度贫困地区多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在国家统筹管理下“卖给”帮扶他们的发达地区换句话说就是:“地票”制度推向了全国。耕地指标从发达省市向人口密度低、有开垦潜力的省区转移,而建设用地指标从偏远的贫困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发达地区可以突破耕地红线和规划建设用地的约束,向落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9 17:41:21 文章热度:2551
        日前,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为避免形成闲置土地,山西省将建立批而未用土地指标回收制度,土地闲置率高的市、县要相应扣减新增用地指标。山西省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6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积极拓展用地空间,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然而,一些地方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土地批后监管不力问题,形成了大量批而未用土地,亟待解决。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14 11:22:00 文章热度:4614
        2003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包含了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给出了相关的定义: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2012年3月,《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6 15:34:36 文章热度:1272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那么,平时在土地管理政策或者规定中出现的一些词汇是什么意思呢,这里整理了一部分热点词汇供大家参考:耕地保有量约束性指标:是指我国必须确保18亿亩耕地保有量。这是被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必须守住的一条红线,并将分解到各省(区、市),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土地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5 16:38:29 文章热度:3758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保护被征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益性建设用地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含义】 方案一: 本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取得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并给予公正补偿的行为。 方案二: 本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取得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并给予公正补偿的行为。 方案一沿用了物权法的表述方法,突出了土地集体所有和房屋私人所有之间的区别;方案二表述相对简省,突出了土地在征收标的物中的中心地位。这是一个立法语言技术问题,为方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5:55:49 文章热度:2599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研发中心为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开发的“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上线运行,应用于山东、河南两省空闲土地核查工作,这是该院深入服务于土地督察监管业务的又一重要成果。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综合利用国土、测绘部门影像资源,通过数据判读,圈出疑似空闲土地,包括批而未用、供而未用和存量等空闲地块。院研发中心主动对接需求,集中精干技术人员,加班加点,顺利完成了“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开发。该系统基于“天地图·山东”开发,基于网络快速发布核查图斑,各级国土部门可基于在线电子地图查看图斑信息,便于工作人员快速定位图斑、现场拍照及上报核查信息,督察局可基于系统全面掌控两省图斑核查进展,基于影像、上报核查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8 14:28:02 文章热度:65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7年颁布实施,至今经历了三次修改和完善(1988年、1998年和2004年),土地改革也随着我国各方面的迅猛发展而变得举足轻重;“土改”的大力推行也意味着土地管理需要进一步用法律来规范,随着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土地法的部分条例已经不能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和制定被列入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土地管理法制化是规范发展土地改革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3 11:20:24 文章热度:1351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2014年9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金昌市2014年度土地利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督察,指出存在规划审批农用地转用等4大类74项问题,要求逐项整改落实,严格规范管理。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迅即对整改落实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逐项严格督查整改落实。截止2015年3月底,审核督察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并专题报告省政府。4月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对我市提交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商议后加强对整改的指导,对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7 10:31:52 文章热度:1011
        国土资发〔2014〕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特征,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各地采取措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土地粗放利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现象仍较普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1 15:06:30 文章热度:4228
        国发〔200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切实落实暂停审批农用地转用的决定,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但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深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7 17:11:15 文章热度:2362
        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清理出的逾百万亩闲置土地,截至今年8月,已完成处置31.25万亩,占闲置土地总量的29.9%。闲置土地处置难在哪里,导致处置进展慢?难点之一政府原因导致闲置土地消除难度大,耗时长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上项目确有困难,但过去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中急于求成,将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毛地”进行出让,尚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生地”进行出让,造成历史欠账多,而城市规划调整频繁,出让土地启动开发常难产。难点之二用地单位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取证难,执行到位难闲置土地认定的具体办法是国土资源系统的部门规章,但实际操作中,其认定过程要经信、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进行共同取证。即使认定闲置,...[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