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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开发

       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一批现代化城市兴起,城镇用地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升。但在一些地方,由于历史的或现代化进程中的原因,城镇外延式扩张与存量土地低效利用状况并存。2016年11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提供指导性激励政策。《指导意见》着重从5个方面提出针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鼓励措施,分别是: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鼓励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结构;鼓励集中成片开发;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20 14:42:37 文章热度:353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把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6 13:42:53 文章热度:2764
        为认真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加快推进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促进我省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主战略,按照“遵循规律、道法自然,试点示范、创新驱动,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城乡一体、统筹推进”的原则,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城市群和城镇组群为主体形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十三五”期末常住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5 09:06:34 文章热度:97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把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8 11:05:46 文章热度:603
        2016年5月31日,浙江省政府在杭州市召开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会。会议提出,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全面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会议明确,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是浙江省“十三五”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载体。要高标准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深入推进城镇土地再开发,加快城市集约高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农村集聚发展;切实发挥土地的硬约束作用,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据了解,两年多来,浙江省累计再开发低效用地13.1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3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8.3万亩,在破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3 11:42:29 文章热度:1191
        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积极策应“空间优化”、“五量调节”战略的实施,按照“统一部署、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立足江苏实际,整体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着力推进城镇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矿区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5 16:52:38 文章热度:6163
        集约用地,就是通过整合、流转、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节奏,改善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使每宗建设用地都最大限度地提高投入产出比例,符合投资强度,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一、节约集约用地目的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在于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各地各部门要转变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改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为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改粗放利用土地、经济外延增长为集约利用土地、走内涵式挖潜的道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资产效益。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5 15:36:02 文章热度:3130
        文章上接:玉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上)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第三十六条 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06-2020年,玉环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881.27公顷,其中2014-2020年规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767.25公顷。按整治类型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586.25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81.00公顷。第三十七条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14-2020年,玉环县安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面积200公顷,涉及全县11个乡镇(街道),安排建新区面积100公顷,主要分布与中心城区和各乡镇驻地。第三十八条 美丽乡村建设利用玉环县海岛风光、渔家文化、农耕文化和乡村风格的完美结合与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5 15:34:58 文章热度:3575
        前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在完成玉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基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遵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最新指示,对《玉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于建设“海上都市、美丽玉环”的定位,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全面分析了玉环县土地利用面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县土地利用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制定了各类用地规划和优化布局方案,明确了城镇扩展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5 11:03:00 文章热度:2449
        文章上接:云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上)第九章 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规划第三十八条规划引导围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降低耕地占用核心,巩固生态用地基础,确保有效增加耕地面积,适度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充分发挥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土地资源优势。巩固生态基础屏障,开拓维护宜林资源;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有效增加耕地数量;合理保障建设需求,积极拓展用地空间;有序推进资源开发,科学安排重点项目。第三十九条开发利用规划贯彻“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建则建”的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原则,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合理利用有限的后备资源。(一)宜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规划全县宜耕的低丘缓坡资源总量为2471公顷,分布在全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5 11:01:45 文章热度:285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小县大城”的核心发展战略,推进“产业升级,城市升级,城乡统筹”三大战略任务,打造“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发展品牌。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转变规划理念,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实行“保护”划定红线,“新增”筑牢边界,“建设”严控总量,“集约”盘活存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增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为建设“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和“山水童话乡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第二条规划原则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坚持数量与质量齐抓;加强建设用地管制,坚持增量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9 17:05:20 文章热度:2512
        文章上接:武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上)第七章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第二十八条节约集约用地规划引导武义县围绕节约集约国家战略,按照“内涵挖潜为主、外延拓展相结合”的思路,利用增量撬动存量用地,积极引导人口、用地、产业集聚,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典范,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新空间。坚持指标约束引导,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利用增量撬动存量,盘活城镇工矿低效用地;立足整治提升效率,有效集聚农居民点用地;积极引导用地集聚,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第二十九条节约集约用地指标控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人均农居点用地:规划至2020年,全县人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9 15:12:06 文章热度:7406
        前言《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于2010年编制完成并实施;同年,嘉善县作为“县域科学发展观示范点”被写入《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2013年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对《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进行了批复。由于规划背景和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原规划在用地布局、城乡统筹等方面已不适应科学发展和长三角地区规划建设。鉴于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于2011年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8 11:54:08 文章热度:4614
        国土资源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的重要保障。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是指导我省未来五年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和行动纲领。一、工作回顾和面临形势(一)“十二五”工作回顾“十二五”时期,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大局,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圆满完成“十二五”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7 11:19:51 文章热度:3180
        文章上接: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上)第六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三十三条规划目标象山县优先安排生态用地,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海洋生态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用地,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第三十四条生态用地格局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一主一次、一带多块”的生态保护格局:“一主”是指县域纵向生态主廊道,以西沪港、蟹钳港、岳井洋南、北一线的重要水体、山体及湿地资源连接,形成支撑象山生态空间的南北向百里生态主廊道;“一次”是指县域中部横生态次廊道,从蟹钳港经新桥高湾山谷至新桥盐场、大目洋,形成一条连续的穿越象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9 13:56:14 文章热度:1262
        4月1日,《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政府规章。浙江省为何出台《办法》?《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有哪些具体措施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此,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土地节约集约是根本出路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浙江省,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而节约集约用地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实现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近几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全省先后实施了“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开展国土资源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以土地资源利用为重点的要素市场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5:08:18 文章热度:6978
        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陕国土资发[2014]56号2014年11月24日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制定本细则。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划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3.按照“节约优先、合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4:00:43 文章热度:6909
        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要补交土地价款吗?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第二十四条: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已经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姜大明2014年5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2:03:56 文章热度:634
        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权益,积极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国土资源服务保障工作。通知指出,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一要抓紧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新型城镇化必要用地。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市县“多规合一”。二要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中小城市和特色...[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8 11:24:17 文章热度:128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遵循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划引导、市场配置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决定土地利用重大事项,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目标以及考核评价体系,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保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8 10:43:01 文章热度:1701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共九章38条,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针对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借鉴和吸收地方成功经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进行了归纳和提升。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规定》强调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二是进一步强调布局优化。《规定》根据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提出城乡土地利用应体现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