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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书

       土地证书,是依法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发,土地权属单位保存。土地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名称、地质、四至、地号等。依法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发,土地权属单位保存。其中中国现行土地证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所有证》,发给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位;《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给依法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国家通过发证,使土地使用者行使正常权利,国家对侵犯权益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护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因为土地证书又分为国有土地证书和集体土地证书,那么关于办理土地证书的流程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16-04-26 11:23:11 文章热度:1046
        《福州市土地登记办法》是1994年3月2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地方法规。福州市土地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所产生的他项权利(以下简称土地权属)进行确认。第三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设定、转移、变更、终止,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4:47:33 文章热度:119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业经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省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二○○四年十月十五日起施行。省长张左己2004年7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者(以下统称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资产和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以下统称土地权利)进行设立、变更、注销、确认和核发土地证书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3:12:03 文章热度:1711
        (1995年4月24日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新土籍字〔1995〕4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土地登记规则》第四十九条,为了切实保护土地使用者和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实施土地登记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依据《土地登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本细则办理土地登记。第三条 土地登记分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含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下同)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登记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预。宗地跨越两个以上登记辖区的,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0:52:18 文章热度:978
        (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土地登记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或者认可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拥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活动。土地登记包括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完成后,对发生变化的土地权利进行的设定登记、更改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4:22:34 文章热度:1067
        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发证实施办法根据1997年10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6号修正。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地籍管理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全国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城镇土地使用权申报范围:全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独立的工矿区、农、林、牧、渔场场部建成区(包括已办妥征地手续的非农建设用地)及其他企事业用地、军队用地。上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也一并申报登记。申报对象:申报范围内一切拥有地上附着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4:11:39 文章热度:86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已经2007年11月14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陆兵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土地登记。第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国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3:59:29 文章热度:1812
        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粤国土资(地籍)字[2002]73号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权属管理,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农村土地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农用地的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和发证。第三条农村土地登记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第四条农村土地权属的确定,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确定土地所有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1 15:35:30 文章热度:944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作修改,以下的是修正本: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修正)(1996年6月15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1月2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登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1 14:02:42 文章热度:1357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二○○五年十一月三日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2002年3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发布根据2005年11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权属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6:50:13 文章热度:1356
        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1996年12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确认和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登记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登记是指依法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依据上述权利设定的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权利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者。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4:20:44 文章热度:2618
        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1995年12月17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的决定》修正2001年1月12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土地权属,规范土地登记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相关权利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土地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4:07:12 文章热度:1372
        内政字(2001)259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健全土地登记制度,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终止,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第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6:44:59 文章热度:10362
        新《土地登记规则》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在1995年12月18日对1989年11月18日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所进行的补充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的,目的是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政策回顾:【1989年土地登记规则】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的通知([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根据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国家土地管理局对19...[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6:34:29 文章热度:1007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登记的最后一个环节,究竟该如何办理土地证呢?土地登记申请和初审办理土地证,要先跟着土地登记的流程走。一般来说,土地登记的流程包括土地登记申请和初审、地籍调查、材料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更改土地证书五个步骤。土地登记申请是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变动当事人按照规定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其土地权利状况或权利变动事项,请求在土地登记簿上予以注册登记的行为。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①土地总登记;②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③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④因人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5:06:54 文章热度:16887
        土地登记规则  (1989年11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以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使用者和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土地登记是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分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及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含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5 11:51:23 文章热度:10135
        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填表人:      盖章:(签字)      填表说明:1、填表范围: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在办理房屋、土地登记时填写此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地不在登记范围)2、自用房屋:凡缴纳房产(城市房地产)税纳税人的房屋情况填写此栏,包含自用房屋、出租房屋、租用他人房屋。3、出租房屋:是指出租房屋后,并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情况的填写此栏。4、承租房屋、土地:是指纳税人租用的他人的房屋、土地,且由出租人缴纳房产(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填写此栏。5、自用土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且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土块情况的填写此表,包含自用土地和租用他人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3 11:50:11 文章热度:4208
        新《土地登记规则》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在1995年12月18日对1989年11月18日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所进行的补充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的,目的是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的通知([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根据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国家土地管理局对1989年11月18日颁布的《土地登记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7 17:02:46 文章热度:3454
        (1999年9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6 13:51:53 文章热度:7640
        (1987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89年7月7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2年12月19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0年9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办法》的决定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6 13:37:23 文章热度:2675
        (1987年11月2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根据1989年11月15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5年6月20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第二次修正根据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