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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承包、流转、转让等行为,应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土地合同一般指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发布时间:2018-08-10 17:20:18 文章热度:3765
        8月8日,贵州省工商局、贵州省农委联合制定发布《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此次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全省各地现行“三变”改革实际,有效规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发挥了合同护农帮农的重要作用。六个方面的特点01在保障土地权益方面合同示范文本抓住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中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通过对入股流转期限、合同期满交还土地条件等事宜进行约定。02明确了土地界限合同示范文本对入股流转地块进行详细界定,入股土地与农民所持有的承包经营权证相一致,既方便合同当事人填写,又降低因入股流转土地界限不明引发纠纷的风险。03严守土地用途明确入股土地限于农业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9 14:52:03 文章热度:37412
        范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三人)(简称甲方)受让方:(二人)(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二组的承包地(面积:四址界限:)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09:48:21 文章热度:7821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的进一步完善,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那么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未明确到户(未签订承包合同),怎么确权?这个属于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一般在确权政策中,会这样处理:1.结合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未明确到户的,要明确到户;2.未签订承包合同或合同丢失、残破的,要补签、完善;3.四至界限未明确的,要力求明确;4.对承包清册、合同、权证不一致的,按二轮土地承包方案重新核查完善。5.对于自留地等,凡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登记。对农户超越原承包地类界限自行开垦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6.对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2 11:12:36 文章热度:2071
        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纠纷中,土地流转未约定期限案件的处理,因其流转的方式不同,具体合同期限的认定也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那么农村土地互换了,但是流转期限约定不明,合同有效吗?其一,承包土地采取转包、出租或代耕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实践中争议较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可参照《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处理。其二,承包土地采取互换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解释未作相应规定,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也应按《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有的认为,应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确定互换合同的期限,在农村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9 14:37:34 文章热度:6254
        在农村,土地就是农民的“根之所在”,而随着农业户口的取消,土地确权证也成为了农民“身份”的重要依据。那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是什么?基本凭据有哪些?实测面积与承包合同记载的面积不符咋办?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户自发开垦的“四荒地”原则上不列入确权范围。经过村民小组会议一致同意后,也可以确权,但要先依法完善承包手续,再确权。经依法确认退耕还林的承包地不纳入登记范围,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不作为农户承包地进行确权。土地确权的基本凭据有哪些?确权的基本凭据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土地台账。集体经济组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3 09:38:38 文章热度:8782
        如今土地确权已经在全国农村范围内全面开展,那么作为农业大省的吉林,在此次土地确权中是按老合同确,还是按实测面积确权?此次的农村土地确权是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统一按照国家下发的土地确权要求来。吉林省在2009年的时候就成为了我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的试点省,并在2015年的时候再全省范围内推开了确权工作。据了解,这次吉林省的农村土地确权,并不是直接按照原来的承包合同来,而是要对各个承包户的土地进行重新测量,把土地面积以及各户土地的四至界限弄清楚,也就是得按照实测面积来。为什么要再次进行实测呢?我们都知道距离第二轮土地承包已经过去大概20年,一方面由于时间原因,土地自身会由于地质运动而发生一些变化,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6 14:52:33 文章热度:4438
        与村签了土地流转合同,能土地确权吗?这种情况肯定是符合确权要求的,因为以租赁的方式流转土地并没有涉及到农户承包权的改变,这块地的归属在于你,自然是要确到你们这一户的名下的,即使你们的流转合同还有7年才会到期,但是确权之后,村委会将享有这块地的承包经营权,直至合同到期。但是在确权的过程中还得根据你家土地的现有状态来看。1.仍然处于农地耕种状态如果还在种庄稼,那么你只需要拿着你原来的承包合同以及土地证去村委会进行确权登记即可。之后会有专业的确权人员对你的土地进行实测,然后匠实测面积与原来的承包面积都登记在确权证中,制好之后下发到你的手中。2.已经改变农地用途因为时隔这么久,你肯定也不会每年都到地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9 10:59:24 文章热度:4530
        2017年10月17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以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合作社经营等方式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正在全国各地发展并且越做越大。那农村承包多大规模土地能够领到补贴?承包土地政策能够补贴多少钱?承包土地程序以及合同涉及内容有哪些?承包多大规模土地能够申领到补贴?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农业政策来看,现阶段在农村小规模的承包土地是没有专项补贴的,但你是可以申报到土地承包之后的经营权收益,按照谁来种地、谁来经营就补贴给谁的基本规则,粮食补贴的资金是完全可以进行申领的!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规模化经营补贴政策来看!一般情况下承包耕地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就可以享受政府每亩200元左右的补贴。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5 15:36:54 文章热度:45504
        很多人租了土地之后,就想在上面建房子,但又很犹豫,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是不是违法的。那么,在租赁的土地上可以建房吗?合不合法?如果可以的话,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租地可不可以建房,这个要分情况来看。一、如果租赁的是农村土地的话,不可以建房个人租农村大块地不可以修路建房,未经行政许可的建房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里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而没有处分权,不能通过买卖、转让、馈赠等方式改变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性质。实践中学者们对以上合同的性质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7 16:55:14 文章热度:2367
        对于想要流转土地的人来说,最怕的就是自己在流转的土地上投入大把的人力物力成本之后,被一纸告知“土地流转合同无效”,要收回土地了,简直憋屈,但是又无能为力。因此最好要提前了解清楚哪些情况下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并注意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这些情况下土地流转合同无效:1、违背承包方意愿的强制签订合同,无效;需要确保承租意愿是真实的。比如未与承包方沟通擅自越权代签订的合同无效(走法院也会认定为无效合同)2、依法应经发包方同意而未经同意的;需要确保出租意愿是真实意愿,未经发包方同意同样合同无效。3、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果是土地互换或置换,那么需要确保置换双方在同一集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5 17:31:24 文章热度:705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设立在物权上的用益物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在实际确权颁证过程中会涉及到土地确权合同签订问题,那么,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合同书签字时要注意什么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10:19:02 文章热度:13512
        现在一说到农村集体土地,好像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哦,这些都是村委会说了算的。”然而真的是这样吗?村委会有权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吗?违不违法呢?近年来,不少“村委会未经村民集体同意对外出租土地,承包土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事件时不时被爆出,让许多农户担心自家一亩三分地会不会也被村委会给弄没了。但是这样白担心也是没用的,更重的是农民朋友们要懂得农村集体土地的正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自身如何维权的问题。事实上,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09:58:42 文章热度:5578
        很多农户都认为只要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就可以“一劳永逸”了,但其实在下面的这些情况中,土地承包合同是可以被解除和撤销的,大家要心里有个数,一方面方便自己维权,另一方面也能督促自己更好的使用承包权。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土地承包合同订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对合同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前终止。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后,当事人通过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所确立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尚未履行的部分权利义务关系将不复存在。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效力,不能导致合同自始消灭。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有几种情形⑴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一是事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09:40:43 文章热度:4876
        在农村土地确权中,有的农户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自己的土地在当年二轮土地承包时,由于种种原因合同是由他人代签的,那么在这次土地确权中该如何确权?土地还是自己的吗?分2种情况来看: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提出的“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实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合同由发包方村组干部或他人代签的承包地:1、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合同,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充完善承包经营权登记备案手续。注意:农户不签土地承包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31 12:01:22 文章热度:10436
        对于有志经营农业的人来说,土地流转是进入农业的第一步。那么,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规范地签好合同呢?相关注意事项具体如下。流转合同有效期限严格界定最长不能超过2025年12月31日,而部分合同期不仅超越了2025年二轮土地承包期界限,甚至签到2039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内容的规范填写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填写完整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9 10:34:43 文章热度:6406
        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确保“三权分置”落实到位,树立市场经济的契约意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依法签约、规范履约,2017年8月14日,省工商局联合省农委制定、发布了《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与目前各地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相比,示范文本有以下几个特点:1、条款齐全。这次制定的示范文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条款齐全,排序合理,符合一份合同所应有的规制和形式;2、定金约定。为了给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一个保障,防止出现随意终止合同、土地抛荒现象,在示范文本增加了定金条款,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加设了一道“保险”;3、内容清晰。这次制定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8 11:06:41 文章热度:1916
        日前,安徽省工商局和省农委联合发布《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着力树立市场经济的契约意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依法签约、规范履约,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确保“三权分置”落实到位。与目前各地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相比,新的示范文本条款齐全、排序合理、内容清晰、权责对等,符合一份合同所应有的规制和形式。其中,增加了定金条款,防止出现随意终止合同、土地抛荒现象,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加设了一道“保险”;对一些条款超越相关规定,如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违约金超过合理范围、备案手续超越法律规定等,做了更正和明确,确保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做到合法合规。省工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4 13:41:16 文章热度:4491
        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工作程序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1 12:01:39 文章热度:12657
        村集体代表村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是否有效?土地流转后,能够改变土地的用途吗?下面我们通过重庆市壁山区的一个案例来具体分析下。【案情】壁山区的王某在南川经营生意多年,璧山老家的土地一直闲置。2015年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会上向村民说明要把土地流转出去,搞农业开发。村民都表示同意。2015年下半年村集体就代表村民跟承包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将土地流转了出去。2017年王某会璧山过春节,发现流转的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有人在土地上面悄悄修起了农家乐。王某觉得流转的土地不能随便改变性质,王某就找到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寻找答案。【释法】针对王某的疑问,援助中心律师作出详细的回答:一、村集体代表村民签订的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3 17:33:43 文章热度:6378
        当前的农村随着时间的发展,城乡结合的推动,国家政策的扶持,已经一步一步走向美好的未来。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等形式也在农村里面流传开来,并且很多人都在对这种模式进行使用探索。但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和协议如果是按照以下几点来签的,将是无效的合同和协议。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无效的情形1、未按照规定年限如果农民朋友们要流转出去的土地签订的合同里面的年限时间超过了这块土地本身的承包时间,那么这份土地流转合同就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作用。当前我国土地承包的年限是耕地三十年的时间,如果是草地的话在三十年到五十年的时间,林地的时间在三十年到七十年,某一些特殊的土地可以通过申请,批准之后可以延长使用年限。2、违反意愿...[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