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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约7000字,共有5章、65条,分为总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底,由全国人大农委负责牵头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重点是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确立其法律地位。同时,就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等作出规范。

发布时间:2017-04-13 09:34:31 文章热度:9681
        法官观点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如果农民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权利受到他人侵害的,农民有权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有一个广东的案件,某农民承包了村集体的一个果园,其他人都认为经营效益不会好,因此,村委会就以较低的价格将该果园承包给了该农民。但是该农民承包果园后,经营得当,取得了很好的效益。这时其他村民心有不甘,不同意村委会将果园交给该农民承包,还哄抢其果园里的果实。我们认为,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予以受理。(摘自《杜万华大法官民事商事审判实务演讲录》,杜万华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10月出版)相关观点1.发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8 11:52:07 文章热度:33890
        尽管目前国家力挺土地流转,但是为了保护耕地质量,国家在耕地方面也出台了相应政策。2017年土地承包方面有哪些最新政策?只有了解这些政策你才能享受到相应补贴。现今国家极力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化农业生产,但为了防止土地“农转非”,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对于农村土地(包括畜牧用地、林地等)享受补贴的政策也越来越严格。因此准备从事规模农业经营的朋友,对于2017年国家在土地承包方面的最新政策规定,一定要了解透彻,并且明白自己流转的是哪种性质的土地,以免因为以下情形拿不到补贴。9种情形将拿不到种地补贴: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3 15:47:52 文章热度:1305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土地农民最关心的是什么?今天咱们就根据农民的切身利益,来解读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各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1.《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该法第六条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三十条明确: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15 09:19:08 文章热度:10913
        农村土地是可以承包出去给他人进行经营,农村土地主人因此而获得一定的收入。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在国内很多见,很多人也依靠承包农村土地获得了事业上的发展。承包农村土地也有涉及相关法律,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一)发包主体发包主体(即发包方)是指依法有权对农村土地行使发包权的当事人。这里“发包权”,是指发包方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和委托发包农村土地的权利。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15 08:59:04 文章热度:17255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开展后,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逐渐增多。那么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这些问题你都弄清楚了吗?1、为什么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重要财产权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要求,应当对农民所拥有的这种权利平等地还权赋能,赋予其长期而保障的用益物权权能,不仅能够厘清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为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运行中的抵押、担保和转让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7 16:31:03 文章热度:3335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权力。《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使农民拥有依法保障的土地承包权,有助于党对农村政策的规范化、法制化,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有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税费改革以后,农民负担大幅减轻,尤其是随着中央1号文件和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种田效益显著提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田积极性,农村土地越来越俏,农村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表现尤为突出。成为当前农村问题的焦点之一,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据统计,实行免征农业税等政策后,县政府法制办共接待因土地承包纠纷而上访的农民252人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2 15:59:42 文章热度:2499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那么在土地承包过程中产生纠纷该如何合理解决,具体详情如下。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原因特点㈠土地承包纠纷的特点土地承包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俗话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减免了税收,实行粮种补贴,农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现了种粮热潮,这种热潮的出现,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大部分外出经商、打工农民回乡承包土地,导致了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的增多,可土地承包纠纷在处理时矛盾大,工作难做,引发上访苗头。㈡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因⑴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引发的纠纷。①在原地取得承包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7 12:10:11 文章热度:1698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互换吗?看土地承包法如何规定的。《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这就意味着,法律硬性地规定了互换双方调换的土地必须属于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如互换的土地分属两个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双方的互换行为无效。《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根据这一规定,只有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土地,才需经发包方同意,互换土地承包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6:52:30 文章热度:3815
        湖南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关于承包地毁损、农户家庭消亡、飞地、插花地等特殊情况下的确权登记是如何规定的?1.因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承包地,集体经集组织内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调整分配的,按调整分配后的确权,如没有进行调整的仍按原承包地确权。2.承包农户家庭消亡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应依法收回承包地,所收回土地可依法承包给新增人口或收归集体经济组织。3.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乡(镇)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6:45:53 文章热度:1919
        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村干部”填写,出现错误,如何更正?这些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过程中容易遇到的问题,那么相关政策都是怎么规定的呢?1.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颁发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销毁,未收回的,应公告作废。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村干部工作失误,将集体的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写入农户张某的家庭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6:42:24 文章热度:5915
        土地确权工作推进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承包经营权已经调整变更的问题,湖南省对于此类问题的相关政策如下:1.对二轮延包后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如何确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二轮延包后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2.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8 17:53:35 文章热度:2844
        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张某把家庭承包地交回集体,集体又发包给其他农户。张某现要回承包地,如何处理?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是: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二是《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十条规定:“承包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5 17:35:03 文章热度:2367
        今年是湖南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整省推进试点的第二年。各地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目前,全省已有超过2000万亩承包地确权到户。土地确权到户,农民吃了“定心丸”,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下面是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务问答。1、中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土地问题是我党“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最核心的利益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早在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5 17:16:37 文章热度:4921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常见问题有哪些?1、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以前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7 17:36:31 文章热度:2194
        昨天我们介绍了农村土地确权中的承包经营权调整问题,今天我们继续给大家解答农村土地确权中的承包经营权证管理问题。1、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颁发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销毁,未收回的,应公告作废。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村干部工作失误,将集体的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写入农户张某的家庭承包方式土地承包合同,县政府给张某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8年多数村民要求变更证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7:36:09 文章热度:3232
        在农村土地确权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涉及到承包经营权调整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9个问题。1、对二轮延包后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如何确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二轮延包后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2、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0:20:22 文章热度:3454
        商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都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商都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7月8日商都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6〕38号)精神,在总结我县前期各乡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1 09:28:49 文章热度:8144
        农村土地确权中有哪些常见的土地承包合同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1、二轮土地承包订立的承包合同出现纠纷,如何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国大部分地区在1995年前后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发生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处理该问题可以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处理此类纠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31 09:33:41 文章热度:364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37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合通辽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建立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牧区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4 09:33:32 文章热度:5890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国发﹝1995﹞7号《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以下是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发展历程:一、法律与政策都不允许阶段(1978-1983年)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农村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以来,广大农民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主要一种),但在法律上仍然一直禁止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使用权仍然不能作为一种商品流通。因此,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就凝固在第一个...[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