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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问题

       农村土地问题实际是三大土地问题:第一是承包经营土地问题;第二是农村建设用地问题;第三是宅基地问题。物权法在这三个集体土地的改革或者流通的问题上采取了谨慎的态度,既保持现行土地法规定的现状,但又留有了余地,为将来一些地方进行试点和改革留下了充分的空间。当然,任何改革都会面临一个两难命题:一方面要依法治国,另一方面要不断改革,而改革就肯定要对现有的制度和法律有所突破。因此把握住两点最为根本:一是依法治国是前提,现行的法律,不能随便变动和突破;二是改革必须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授权,否则不能轻易都谈突破。土流网将这些问题和改革方案汇总,供大家参考。

发布时间:2016-09-07 17:36:31 文章热度:2194
        昨天我们介绍了农村土地确权中的承包经营权调整问题,今天我们继续给大家解答农村土地确权中的承包经营权证管理问题。1、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颁发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销毁,未收回的,应公告作废。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村干部工作失误,将集体的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写入农户张某的家庭承包方式土地承包合同,县政府给张某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8年多数村民要求变更证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7:36:09 文章热度:3232
        在农村土地确权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涉及到承包经营权调整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9个问题。1、对二轮延包后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如何确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二轮延包后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2、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1 09:28:49 文章热度:8144
        农村土地确权中有哪些常见的土地承包合同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1、二轮土地承包订立的承包合同出现纠纷,如何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国大部分地区在1995年前后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发生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处理该问题可以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处理此类纠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6 09:58:01 文章热度:11782
        农村土地确权不仅是保障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千千万万农民最为关注和关心的。这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工作,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必然会存在很多的问题。1)意识不足导致动力不足目前,农村的大多数青壮年走到城市打工,而留在农村的很大一部分都是老弱病残,他们知识有限,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有土地,能够种田就行,并不关心土地的归属问题。由于对于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他们对于该项工作的参与度并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就这造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单方面努力的局限,导致了工作动力不足,许多需要从农民自身来了解、调查的问题就出现了困难,严重影响了确权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9 17:32:55 文章热度:2596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意义?要注意哪些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2.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3.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8 15:09:34 文章热度:927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中常常会遇到哪些问题?一、新生儿能分土地吗?答: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给你,也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减少而收回你家原本拥有的土地,这也就是最开始的方式。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最开始的分配时,一般的村里面都不会留存土地,所以村里的土地一开始就分完了,新增人口没有地,是无法分配的,村上一般也不会预留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7 12:03:46 文章热度:1436
        农村、农村土地常见政策问题解读1、未经批准,在自家的责任田建房可以吗?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在耕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取土等。自家的责任田也属于耕地,在耕地上建房等属于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2、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1)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2)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3、农民可不可以私自建房?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农民如果需要宅基地建房,首先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7 12:03:38 文章热度:605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它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了解哪些问题?1、农民利益问题一是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流转,流转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二是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既得利益要不低于或高于土地流转前,否则流转将很难实行。2、流转年限问题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续签。3、流转土地的用途问题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调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6 17:34:04 文章热度:988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形式有哪些?流转时要全面了解哪些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形式有哪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1、转包: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2、出租:出租是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6 17:32:41 文章热度:1174
        农业部日前发布的消息显示,2016年将进一步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至22个。国家对确权工作的大力推动,引起农民的高度关注。在各地确权工作加速推进中,仍有部分农民对此还不是很了解。这里需要提醒大家,土地确权并不仅仅是为了重新量地,还关系到农民自身的利益。农村土地确权我们必须引起重视,读懂下面这些问题,确权soeasy!。什么叫农村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程序准备前期资料----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9 14:54:11 文章热度:548
        农业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日前正式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要注意哪些问题?一.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包括哪些?主要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等。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哪些条件?(一)权属清晰无争议;(二)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三)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四)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8 10:44:29 文章热度:176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在土地方面,确权一直是重点工作。国家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过,在各地确权工作的加速推进中,一些农民也出现许多新的困扰,今天咱们重点来解答一下。 概念解析: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一、新生儿能分地吗?答: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4 09:28:47 文章热度:870
        针对近两年在农村比较热门的土地流转问题,大家还有着很多疑问。今天小编整理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常见问题和解答,希望你想要知道的都能在这里找到答案。1、什么是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2、土地流转到底有何意义有利于防止土地抛荒由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上种田效益低下,很多地方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现象,因此,通过实现土地流转,将连片抛荒地,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2 08:49:19 文章热度:256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在土地方面,确权一直是重点工作。国家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过,在各地确权工作的加速推进中,一些农民也出现许多新的困扰,今天咱们重点来解答一下。 概念解析: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一、新生儿能分地吗?答: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1 09:08:58 文章热度:517
        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农民最关心的是什么?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来解读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各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1、《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该法第六条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三十条明确: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双方当事人可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2 09:55:42 文章热度:8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在土地方面,确权一直是重点工作。国家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过,在各地确权工作的加速推进中,一些农民也出现许多新的困扰,今天咱们重点来解答一下。概念解析: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一、新生儿能分地吗?答: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3 17:33:58 文章热度:1831
        关于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的报告一、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我区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步伐,为全区新农村及美好乡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区现有耕地2.72万亩,山场12.5万亩(可流转面积为2.8万亩),水面2.4万亩(含水桥湖0.7万亩)。截止目前,全区通过转包、租赁、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达到4.335万亩,其中,山场1.645万亩,占38%;水面1.1万亩,占25%;耕地1.59万亩,占37%。土地流转涉及5个乡镇办,4590户,占实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3 09:09:06 文章热度:207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1.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地全部被依法征收的,应依法注销登记;承包地部分被依法征收的,依法进行征收部分的变更登记,并做好不同补偿方法的衔接。2.承包地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应结合补偿形式确定处置方式。对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应核减相应承包地块;对于以集体机动地补偿的,转用的承包地块应予核减,新补偿地块予以确权登记;对于补偿未到位的,暂缓确权登记,并标明实际占用状况,在登记簿中注明。3.承包地上私自建造非农设施的。可按原承包地块四至进行确权登记,有关情况应在登记簿中注明。4.承包地已签订征地协议的。如按照补偿协议补偿到位,可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8 11:36:04 文章热度:1373
        最近有不少农民朋友咨询我们,该如何获得流转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存在理解偏差。作为土地流转服务行业的领头羊,土流网有责任为大家纠正这个误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每一位村集体成员的权利,而村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承包是有期限的。那我们今天就来详细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那些事儿。1、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2、农村土地应由谁来发包?《农村土地承包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5 16:32:57 文章热度:1019
        文主要研究城乡结合部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问题,而农村的土地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承包地的流转,二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三是宅基地的整合。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促进承包地的自由流转。土地流转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本文主要采取在农民自由加入和退出的基础上采取新型合作化经营,通过多个合作社之间的竞争性经营,提高经营效率。而集体建设用地应省去政府征地环节直接入市,所得收入有村级政府和市级政府按合理比例划分。通过宅基地整合,有效利用宅基地。1新农村建设中承包地的流转问题在不改变耕地用途的基础上,提高农村生产效率,是政府工作的大事。但是由村组织主导的土地流转往往没有尊重农民意愿,部分...[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