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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问题

       农村土地问题实际是三大土地问题:第一是承包经营土地问题;第二是农村建设用地问题;第三是宅基地问题。物权法在这三个集体土地的改革或者流通的问题上采取了谨慎的态度,既保持现行土地法规定的现状,但又留有了余地,为将来一些地方进行试点和改革留下了充分的空间。当然,任何改革都会面临一个两难命题:一方面要依法治国,另一方面要不断改革,而改革就肯定要对现有的制度和法律有所突破。因此把握住两点最为根本:一是依法治国是前提,现行的法律,不能随便变动和突破;二是改革必须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授权,否则不能轻易都谈突破。土流网将这些问题和改革方案汇总,供大家参考。

发布时间:2016-06-29 14:28:58 文章热度:5393
        农村土地确权价格是每亩多少钱?遇到问题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土地确权主要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按照标准亩来重新测量。测量以航拍为准,不清楚的地块再由GPS来确定,方法先进。而且收费也是便宜的,农户手上有当地政府发的土地经营权证书,农民也可以在电脑上输入自己身份证号查询自己土地面积,四周边界是谁,以及自己的土地租给谁,租期多少。这个价格约为25元每亩,但是这个钱不需要农户自己出钱,由各级政府来补助。测绘结束后也将公示,公示结束农户才能拿到证,农户们需要配合测绘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测绘工作早点结束。测绘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的话,原则是民主协商,在遵循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之下,老百姓民主协商解决。有纠纷先解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2 10:39:19 文章热度:61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那么,农村土地是否流转由谁决定?流转期限如何确定?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承包农户可以自主决定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2、如何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3、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改变用途吗?答:农村土地流转,要严格坚持农地农用原则,土地流入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合法约定使用土地。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8 15:06:08 文章热度:2137
        近几年,随着中央“扶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广大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的热情高涨,随之而来,大量的涉农土地承包案件出现。此类案件往往具有群体性、敏感性和政策性的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够详尽等原因,导致审判难度较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归纳几类常见农村土地承包疑难法律问题并予以解答,供各地学习参考。一、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又转包给他人,后因国家政策变化,承包人要求受让人返还承包的土地,但合同未到期,法院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承包人以转包给受让人的承包费过低而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转包合同无效时,法院是否应该立案,如果立案后,法院又该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7 12:05:20 文章热度:26056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农业发展更是获得了更大的空间。我国农业生产的实质是人们对以农村土地资源为重点的开发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进行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农村土地资源的日益减少是事实。因此,土地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1.可耕地资源减少,后备资源不足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镇用地规模不断增大,非农建设占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等原因致使耕地资源有所减少;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更加剧了耕地数量的不足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7 09:24:14 文章热度:2790
        为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蒙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省内外各地试点实践经验,现就蒙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政策要求及问题解答整理归纳如下,供乡镇参考。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含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据实记载于登记薄,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2、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目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6 10:03:51 文章热度:1897
        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十多年了,土地确权则是对其再次完善,土地确权可以有效保护农民财产,不过在农村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各地出现了许多问题,下面土流网小编跟大家分享其中6个热点问题和常见的解决办法:1、对于子女分户的如何确权?这里应该指的是儿子成家后与老子分家的,由承包双方出具书面分割协议,也就是村委会和户主,在协议分户后分割的承包面积,予以分户确权登记。就是说,您和你儿子商量好,怎么分,然后按这个分。2、对于离婚的如何确权?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如果对承包地分割没有异议的,并提出分户申请的,分别予以确权登记。3、对于出嫁女和入赘女婿如何确权?农村土地二轮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3 09:50:40 文章热度:5257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是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界定,有哪些形式?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界定,有哪些形式的问题,实践中五花八门、形式不一。如,湖北省1997年以省政府令114号颁布实施了《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规定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设立条件及登记,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以土地等生产资料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为基础的乡(含镇)经济联合总社、村经济联合社、组经济合作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6:56:21 文章热度:3821
        为了维护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以下是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解读及问题解答: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一、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解答:1.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总体安排是什么?自2009年起,江苏省先后选择海门、高邮、高淳、铜山、昆山、兴化6个县(市、区)作为全国试点单位,同时也组织开展了一批省级登记试点,为面上工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江苏省从2014年开始,利用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即2014年全省选定16个县整体推进,其他的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4 16:03:42 文章热度:3412
        一、杭州市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杭州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化服务举措,周密制订计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实现农村宅基地发证率70%以上;2015年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实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覆盖。《通知》要求,结合村庄数字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档案检查清理工作,组织乡镇、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的调查摸底和清查工作,掌握“一户多宅”、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历史遗留问题情况。《通知》强调,在充分调查研究后,遵循“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尊重历史”的原则制定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操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0 16:22:24 文章热度:1215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土地确权可以有效保护农民财产,不过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各地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十多年后的再次完善,全国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家庭成员等方面。需要确权人员掌握相关政策,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妥善化解,推动确权工作的顺利实施。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以实际情况为准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8 12:01:49 文章热度:1459
        调查显示,在我国土地流转过程中,普遍存在土地流转过程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等问题,或者是双方只定下口头协议,或者是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里条款不清、权责不明,使得许多农民心里不踏实,总担心土地流出后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还可能为日后的纠纷产生埋下隐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常见问题有哪些?1.土地流转合同的无效化流转方未具备土地使用权基础,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中,有的是作为土地所有权主权人的农户以及土地发包方的村镇集体对土地进行重复流转,并签订了多份土地流转协议;有的是非农户户主为协议人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有的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都造成土地流转合同的无效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2 17:32:50 文章热度:19041
        山西省土地确权政策消息及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山西省将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山西省土地确权一、山西省土地确权政策消息:山西省788个村展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山西省今年将在113个县(市、区)193个乡镇的788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山西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为了摸清家底,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提供基础,同时也为下一步依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增加农民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1 17:34:50 文章热度:3574
        福建省土地确权政策消息及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2017年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福建省土地确权政策消息一、福建省土地确权政策消息:2017年将完成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今年,福建省将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807个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抓好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在4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和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中心镇启动开展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1 09:22:32 文章热度:21910
        黑龙江省土地确权政策消息及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2016年,农业大省黑龙江将继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拓展现代农业改革广度与深度,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动力。黑龙江省土地确权政策消息及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一、黑龙江省土地确权政策消息:其中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委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已有180个乡镇、1524个行政村启动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别占乡镇和行政村总数的94.7%和81.9%,已有1292个行政村开展了实地测量工作,共完成测量面积2975.8万亩,分别占总数的68.6%和69.7%,为明年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争取了时间。哈尔滨市明确提出,要做到外业实测与内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9 17:37:10 文章热度:25558
        吉林省土地确权最新消息及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从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获悉,目前该省正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预计到2017年底,将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吉林省土地确权最新消息及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 一、吉林省土地确权最新消息:从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获悉,目前该省正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预计到2017年底,将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吉林省于2009年成为国家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份。“最初在延吉、德惠、大安、吉林市昌邑区各选一个村进行试点。到2013年末,试点扩大到15个县23个乡镇的121个村,取得了很好成效,积累一定经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主任李国强说。2013年的中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5 10:11:02 文章热度:1249
        本次土地确权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确认和完善,不是推倒重来。要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二轮土地承包台帐、承包合同等为基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为依据,完善土地承包合同、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在确权中,不容忽视下面这些易纠纷问题!一、关于维护承包关系稳定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以2004年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格控制调整农户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发生转移(如依法调整、转让、互换、分户、合并等)或灭失(如依法征占地、自然毁损等)的据实登记确权。对符合法定条件进行承包地调整的,由发包方制定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确权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3 10:16:09 文章热度:33506
        随着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扩大。许多农民纷纷加入了土地流转的行列中,但是由于农民在法律方面知识的缺乏,很容易出现太土地流转中出现各类土地纠纷问题,那么,在出现土地纠纷问题后,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处理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流转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9 16:23:48 文章热度:10461
        农村土地确权18类矛盾处理大原则,农民需要心理有个底!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辽宁乡广强调:很重要)。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8 17:56:19 文章热度:14270
         一、关于维护承包关系稳定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以2004年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格控制调整农户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发生转移(如依法调整、转让、互换、分户、合并等)或灭失(如依法征占地、自然毁损等)的据实登记确权。对符合法定条件进行承包地调整的,由发包方制定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确权办审批后方可调整。二、关于登记的时效期间问题本次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期起始时间仍以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时间为准。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4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三、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问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未确定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0:33:43 文章热度:5873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际,制定本意见。1.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发生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村民对决定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不服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已受理的,驳回起诉。2.承包方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