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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期限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将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且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这其中就涉及到农村土地期限问题。在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开幕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对农民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从只剩10年的期限延长到了还有40年,土地的价值得到了提高,农民如果需要申请贷款,信用额度也就更高了。

发布时间:2015-12-30 10:14:18 文章热度:2158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出现很多长期空置的农宅,大体有两种情形:农村父母双故后遗留的闲置房屋;已经取得城市户口的原村民在农村的旧房等。这些房屋一般没有人居住,逐渐破旧,不仅影响规划,而且占用了农民集体宝贵的宅基地,在实践中也难以收回。那么,对这部分空房宅基地该如何处置?能不能确权登记?对于上述两种情形的空置农宅土地如何确权,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第一种情形,应当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9条关于“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合法的继承人。对于第二种情形,应当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22 11:01:52 文章热度:1136
        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期限有哪些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和物权法相关规定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22 10:11:59 文章热度:1262
        农村土地流转应当约定期限吗?请看以下这个案例:【案情概况】2000年5月份,赵某夫妇因为年事已高,在亲属的见证下,以协议的方式将夫妇二人的承包地分给两个儿子耕种,约定每个儿子每年交小麦600斤,由大儿子负责父亲的生养死葬,小儿子负责母亲的生养死葬。2002年母亲因病去世,二儿子负责了母亲的丧葬事宜,此后二儿子以母亲已经死亡为由拒交粮食,并对赵某的生活不管不问。赵某对此不满,于2006年8月以一纸诉状将二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二儿子归还土地,后法院判决被告二儿子限期归还赵某的承包地。【律师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21 13:22:57 文章热度:14583
        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二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三是《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16 20:49:57 文章热度:2417
         土地流转期限高于承包期限会怎么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你如果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限高于承包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你的这一条约定因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超出的时限属无效约定。文章源自于网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16 09:35:55 文章热度:849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做法,同国家政策的规定也是一致的。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15 14:37:45 文章热度:1174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做法,同国家政策的规定也是一致的。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10 11:27:02 文章热度:6626
        农村土地承包有什么规定,承包时间有限制吗?接下来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有没有时间限制,最长期限是多久的内容由土流网小编为您介绍,欢迎您的阅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的承包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08 11:05:04 文章热度:38153
        农业案例:王老板是前年开始干农业的,在当地流转了上千亩土地,搞种养殖经营。经过两年的发展经营得不错,但最近王老板开始担心一件事:现在项目发展得不错,但当时流转土地时承包期限只剩下13年,那么如果承包期限到期后,该怎么办呢?是被重新划分还是怎么处理?而自己既有的农业项目会不会受到影响呢?土地作为农业的基础要素,国家对土地的政策直接影响着农业的发展与方向。从十八届三中全会起,中国拉开了土地改革的序幕,而在前不久刚刚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中,土改再次成为重中之重。新一轮土改究竟有哪些新政?许多农业人担心的问题又是否得到了解决?“十三五”曝新土改商机:土地还要放开再放开,搞活再搞活!1.土地二轮承包新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27 17:17:59 文章热度:3528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本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一、耕地的承包期限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1982年底全国农村67%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包干到户,1984年以后一直稳定在99%以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一直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因此,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27 17:10:49 文章热度:1241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一种主要类型,抵押期限则是抵押登记权属审核的主要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基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往往将抵押登记期限设定为一年,或者不设定期限。对于设定期限的,到期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到国土部门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换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对于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理,有些抵押人、抵押权人提出了质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也有异议,给抵押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而不设定抵押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形同虚设,不但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符,影响了土地登记的规范化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而且不利于保护抵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26 15:48:23 文章热度:1577
        问:小编你好,我是一个大二的学生,也是学法律的,最近家里有个亲戚问了我一个问题,不是很懂。我家叔叔在乡下通过投标方式取得了村里一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也说明了是用于种树,但是只规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终止日期,我叔叔就怕这样没写明日期的合同,会不会过两天村里又说要重新调整承包,把土地收回去了,请问,这该怎么办?答:你好,你叔叔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签合同,竟然没有规定一个详细的期限,还是会怕到时承包的事出问题,对自己不利,小编可以理解,但是,其实在这件事上,你叔叔还是有利的,因为,有相关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26 13:40:44 文章热度:2648
        土地流转价格过低,如每亩700元/年,无法保障农村家庭的正常开销;承包期限太长,有的长达15年,而且承包金不随物价浮动上涨,农民获益不大。推行农村闲置土地流转承包的初衷是好,但是需要清晰的流程和严格的监管。关于流转价格过低的问题国家法律政策明确规定,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流转价格过低而导致实际利益受损的情况,有些地方指导农户签订规范合同,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动态增长机制,同时鼓励农民通过承包地入股的方式分享发展红利。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23 10:33:02 文章热度:1780
        农村土地确权中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怎么确定?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解读:当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长于法定年限的继续有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6 12:01:02 文章热度:1150
        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怎么确定?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解读:当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长于法定年限的继续有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4 17:31:35 文章热度:3010
        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是多少年?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是30年,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1 13:19:37 文章热度:1955
        土地流转期限一般可以是多长?中途是否可以终止?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但是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单方出现反悔,当双方协商未果时,合同继续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0 13:12:37 文章热度:5050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0 11:18:02 文章热度:4004
        随着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人口不断向城镇聚居,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复合型高层建筑开始不断涌现以弥补日益狭窄的生活空间。鉴于土地用途大多经由其上的建筑物体现,用途多样化的高层建筑给登记工作带来的难题是,如何在现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尤其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房地”的紧密联系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如何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需要进一步解析。土地使用权按用途确定期限我国作为公有制国家,土地由国家和集体所有,为保证人们对土地的使用,土地使用权制度应运而生。作为用益物权,其与土地所有权的永久性不同,存在使用期限的限制。鉴于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我国还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9-15 15:19:54 文章热度:571
        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方式的规定是:“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这里讲的家庭承包方式是指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行使承包权利的承包方式,即按户承包,人人有份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土地承包原则一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