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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地的一种,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其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成功转让。

发布时间:2017-04-21 09:29:11 文章热度:2980
        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获悉,2017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供应计划总量为6.76万亩,比2016年实际供应量(5.22万亩)增加29.50%。在计划供应土地中,商服用地10129亩,占14.98%;工矿仓储用地19276亩,占28.51%;住宅用地15422亩,占22.81%,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1776亩,拆迁安置用地3646亩;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7041亩,占10.41%;交通运输用地12743亩,占18.8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87亩,占4.12%;特殊用地215亩,占0.32%。今年宁波市合理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同比大幅增加。2017年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1776亩,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1 09:19:48 文章热度:3995
        4月19日成都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了2017年成都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计划,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将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依法处置空闲闲置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具体供应计划如下: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一)编制目的。为继续深化土地供应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全市“稳中求进”经济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工作重点,科学统筹土地供应管理,保障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编制成都市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下同)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07 11:07:45 文章热度:3193
        日前,《石家庄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2017年度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167.05公顷以内,合计17505.75亩。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一)目的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有效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有序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深入土地管理供给侧改革”为着眼点,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根据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二)意义1、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政府建立长效调控机制。通过对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04 09:53:01 文章热度:780
        日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安徽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纳入各地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并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流程实施全程监督。根据这一新规,竞争主体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公告、出让文件、交易过程、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在交易过程的相应阶段和法定时限内提出,交易机构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根据《安徽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纳入各地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部、省级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出让纳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3 09:00:03 文章热度:1139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产业布局,经征询住建部门关于保障房建设的意见,结合左权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供给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制定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大土地宏观调控力度,统筹城乡用地,优化供应结构,保障民生用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原则(一)从严控制总量。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落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2 16:56:51 文章热度:8752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出让或划拨给使用者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依法进行收回。但是,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时,往往面临一系列实体法律问题及程序法律问题,导致不少地方开展此项工作存在障碍,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涉及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收回问题,因具体工作开展与法律规定往往存在一定差异,导致该工作难以推进并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快速推进。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流程和工作如何开展呢?本文简单阐释如下: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9 17:09:07 文章热度:3645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我市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参考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化土地空间供应布局,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2 09:19:41 文章热度:3878
        郑州市10月31日晚间发布《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这表明郑州土地拍卖新政“熔断制”正式出炉。这也是继限购、限贷之后,郑州最新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全文如下: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16〕60号)(以下简称郑政办〔2016〕60号文件)关于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竞买人及竞得人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以下简称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原则上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为使用郑州市国土资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5 09:22:44 文章热度:1749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稳定土地市场预期,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荆州市城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如下:一、计划适用范围荆州市城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适用范围包括荆州市城区行政辖区内(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其所属乡、镇、街办)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二、计划期限本计划期限1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计划指标(一)供应总量。2016年度荆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96公顷以内。(二)用地结构。2016年度荆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4 10:38:08 文章热度:1441
        海南省政府近期出台规定清理闲置土地,将无偿收回部分闲置土地或者收取土地闲置费。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解决我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中部分土地长期闲置、利用效益低的问题,促使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有序开发和盘活利用,最大限度提高土地资源开发的效益,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海南“三大优势”,自觉践行“三大愿景”,结合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和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工作,依法处置闲置国有建设用地,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4 10:31:47 文章热度:4501
        海南省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推动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有序开发和盘活利用,最大限度提高土地资源开发的效益和效率,依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一、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认定本意见所称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是指自建省以来全省各级政府通过划拨、出让、出租等方式供应并已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已开发建设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的三类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部队用地清理工作另行规定。(一)已开发建设用地的认定。已开发建设用地是指已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4 09:41:34 文章热度:2055
        10月13日,从海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海南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六届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6〕24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六届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推动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有序开发和盘活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2 09:46:55 文章热度:6921
        青土资房发〔2014〕700号一、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行为,确保土地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是指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活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8 17:38:52 文章热度:754
        蓝山县近日,蓝山县国土资源局传达并贯彻落实《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监管,依法规范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预防闲置土地行为发生,切实保护好耕地。《意见》明确,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招商项目准入管理,慎重选择招商引资项目,结合实际引进限制项目,杜绝引进禁止类项目。严格审核项目的投资规模、用地面积、投资强度、规划条件、开工时间、建设周期和经济效益(销售收入及利税)等条件。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坚决杜绝招商引资中的低价、“零地价”甚至“负低价”等恶性竞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税、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5 09:13:32 文章热度:5850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沙市依据相关政策制定《长沙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推动长沙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下为全文:长沙市本级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推动长沙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供地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54号)和《长沙市2016年度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结合《长沙市土地利用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5 14:52:16 文章热度:2547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试行) 济政发〔201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提高土地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工业(含仓储用地,不含采矿用地,下同)、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4 17:34:00 文章热度:645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打造良好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市场,珙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实施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供地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各股室职责和工作程序。对地籍、利用、规划、法规监察(执法大队)等在供地工作具体承担的事务、办理要求、工作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二是严格年度供地计划编制实施。明确由土地利用股牵头编制、经局报县政府审批后发布实施,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报县政府调整。不得在计划外供地。三是严格规范拟供地收储。明确由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牵头负责收储,先收储后供地,并规范了土地收储办理程序。四是严格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明确了项目用地预审由规划、利用等股室按职责分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5 11:56:00 文章热度:1919
        沪规土资建规〔2015〕303号各区县规土局、各派出机构、各委托单位及受理点:《上海市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沪规法〔2001〕857号)经评估需修订后继续实施,经2015年4月24日第3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名称调整为《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5年4月29日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2001年2月1日沪规法(2001)857号文发布,根据2015年4月29日《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5〕3...[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5 10:21:29 文章热度:2940
        沪规土资地规〔2015〕832号各区县规土局,市土地交易中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经2015年11月16日第4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原《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试行)》(沪房地资用〔2008〕124号)自本规范施行之日起废止。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5年11月23日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30 17:07:35 文章热度:4489
        阳江市为优化土地市场配置,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阳江市市区指江城区、阳东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新区。阳春市、阳西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根据国家和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另行制定相关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须收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况包含如下几种: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含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置换、“三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