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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市场

       地产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简单地说,就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的土地财产。地产类型分为三种,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以及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从经营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区别于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工业地产指工业类土地使用性质的所有毛地、熟地,以及该类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属物,有别于住宅、商业和综合类用地以外的第四种性质用地。住宅地产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房地产。我们一般了解得最多的是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比如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未来房地产市场仍需长期制度性改革有所作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8-06-28 14:13:06 文章热度:1266
        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8 11:57:00 文章热度:555
        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4 13:56:38 文章热度:967
        日前,建阳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网签合同备案、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潭政综〔2018〕15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43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闽政办〔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以及南平行政中心即将搬迁的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在目前供地较为紧张的情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4 11:34:50 文章热度:754
        6月13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表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辽宁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辽宁省将通过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严厉打击炒房、囤房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具体而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治重点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1 11:49:54 文章热度:734
        针对部分区域出现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对在销售过程中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企业,要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据了解,在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举措中,不仅包括了针对捂盘惜售、炒房囤房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及严格执行公示销控表、明码标价的具体要求,还强化了中远期的房价管控举措。《通知》明确,各地对化解房地产库存周期低于10个月以下的主城区,或者存在房价上涨明显预期的热点区域,要密切关注房价变化情况,做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储备和工作预案。此外,各地要掌握好供地节奏,管控好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5 16:53:20 文章热度:19821
        6月5日,江苏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其中对相关商品房上市买卖时间及商品房的相关销售行为进行明确。《通知》提及,徐州市区2018年住宅用地出让8000亩左右。其中,主城区在今年已经供应2300亩住宅用地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投放2200亩,确保今年主城区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4500亩;铜山区、贾汪区住宅用地供地不低于3500亩。《通知》明确,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30 10:45:35 文章热度:984
        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武安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武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检查范围为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武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武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9 09:06:44 文章热度:1007
        2018年5月28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补充通知》,对商品房正常交易时间的界定进行了补充,并说明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如下:关于贯彻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补充通知明建房〔2018〕31号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市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政办〔2018〕42号)(以下简称《5.18通知》)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建房〔2018〕30号)发布以来,我局陆续收到来电来访等信访咨询,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8 17:20:54 文章热度:3202
        5月28日,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严厉整治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房地产企业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它费用、超额收取装修费用、强行搭配车位销售以及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车位、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及售房款的行为等五种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意见还显示,对存在上述5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建设、物价、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系统,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通报金融、保险、证券监管机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8〕174号)各县(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1 10:28:27 文章热度:1076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2018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投机炒作有所抬头,风险不容忽视。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各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认真落实稳房价、控租金,降杠杆、防风险,调结构、稳预期的目标任务,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7 16:26:10 文章热度:557
        为促进县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邑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查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销售房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邑县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高邑县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高邑县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为促进县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7 10:19:27 文章热度:3913
        2018年5月10日,海门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十条”),旨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海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项目预(销)售价格备案更加全面“新十条”规定,房地产项目涉及商品房以及附属的地下室、地下车位(库)、阁楼等设施,应全部纳入房地产项目预(销)售价格的备案管理体系。申报时须填报《海门市房地产项目商品房明码标价表》《海门市房地产项目一房一价公示表》,并提供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全装修住宅还须提供装修清单及成本资料。价格主管部门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合理定价,防止虚高申报价格。对不接受合理定价指导的,将不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6 08:48:58 文章热度:18496
        2018年5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符合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符合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08:45:17 文章热度:914
        4月24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5月2日起,凡在本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通知提到,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针对自2017年12月29日之后,在三环区域(指北至北环城路,东至东环城路,西至西环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兴顺街、蔚山路、南环城路闭合部分)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据悉,因司法裁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因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房改房等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在限售范围内。附通知全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7 08:57:52 文章热度:2412
        2018年4月13日,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制度、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企业代收代缴资金行为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房价“一套一标”开盘前须申报备案根据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现售)前,应合理制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向市住建局申报销售方案备案。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批首次申报销售方案备案的,须以幢(栋)为单位申报,备案价增幅不得高于周边地块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近1个月实际成交均价的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2 09:17:59 文章热度:2599
        3月31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指出,全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海南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解读1、《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广告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2 09:26:13 文章热度:3628
        2018年3月21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细则,表示新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可上市交易。附原文内容:为贯彻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现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本细则规定的居民家庭,其成员构成指购房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的,以个人为居民家庭。二、本细则规定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拥有本市各区、市、县、先导区户籍的居民家庭,否则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原为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高(中)等院校学生,或驻连部队现役军人均可按本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6 13:21:46 文章热度:2791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天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天长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3月6日天长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确保实现“稳市场、控房价、防风险、促发展”调控目标,现就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科学有序开展土地供应(一)按照土地上市规模、时序、区域和结构等,科学有序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1 14:05:29 文章热度:1158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庄政办发〔2018〕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辽政办发〔2016〕27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6〕72号)精神,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经市政府七届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和责任市国土局作为我市化解房地产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开展房地产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9 10:26:17 文章热度:2707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商政〔2017〕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围绕稳市场、控房价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一)科学安排住房用地供应。结合市辖区发展规划和大棚改进度计划,统筹安排土地供应规模、供应节奏和供应结构,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促进商品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二)加强闲置土地管理。全面普查市辖区住宅用...[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