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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市场

       地产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简单地说,就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的土地财产。地产类型分为三种,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以及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从经营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区别于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工业地产指工业类土地使用性质的所有毛地、熟地,以及该类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属物,有别于住宅、商业和综合类用地以外的第四种性质用地。住宅地产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房地产。我们一般了解得最多的是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比如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未来房地产市场仍需长期制度性改革有所作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7-10-30 08:57:05 文章热度:245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稳定哈尔滨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因域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时调整有关政策(一)实施有保有压供地政策。做好开发建设总量调控,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保障供求基本平衡。统筹加强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和政策引导,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区域分化实际,实施有保有压差别化供地政策,合理把握各区域土地供应规模、时序和节奏,促进供需平衡。对商品住宅供应偏多的阿城区、呼兰利民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并适当减少或控制商业用地供应;对商品住宅需求较多区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6 14:19:26 文章热度:1851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服务我市“打造宜居运动新城”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符合市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改善房地产市场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1、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5 11:42:20 文章热度:1383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7〕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垂直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要求,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有效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依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来政发〔2015〕23号)文件,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积极引导住房消费第一条非县城区户籍人员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已领取不动产证的,可凭不动产证办理户口迁入县城区手续;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及交款凭据(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4 09:24:40 文章热度:1416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岳政发〔2017〕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为切实满足广大市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加速推进市中心城区(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下同)棚户(旧城)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具体组织,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08:58:55 文章热度:4908
        10月20日,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近期要把控制商品住房价格作为首要任务”,2017年10月至12月,各月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不得超过2017年7月份商品住房均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把握调控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0 10:16:41 文章热度:1068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日照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适度、精准的调控原则,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已经使用过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0 09:28:40 文章热度:1441
        近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等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等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建房〔2017〕83号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管局,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7 09:46:17 文章热度:1435
        2017年10月11日,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优化供给结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意见全文:2017安庆市关于优化供给结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现将《若干意见》解读如下:一、《若干意见》出台的必要性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结构性供需矛盾。一是商品房呈现分化状态。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下降,市城区及部分县(市)新建商品住房供应偏紧,棚改房票房源呈区域性结构矛盾,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压力增大;商办等非住宅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6 11:19:47 文章热度:1374
        安徽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和调控政策解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房函〔2017〕179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征收办(局):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1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厅《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建办函〔2017〕1389号)要求,切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和调控政策解读工作,我厅制定了《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和调控政策解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7月31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6 09:32:41 文章热度:1966
        10月13日,海南省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发出2017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履行遵规守法的基本义务,恪守行业运作准则,坚持职业道德操守,净化行业风气,自觉维护东方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通知全文如下: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通知如下: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讲政治、讲规矩,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得大规模广告宣传销售商品房、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布违法广告;同时严格执行预售价格备案,明码标价,不能出现任何形式哄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09:28:06 文章热度:2887
        聊城市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一)强化县(市)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地房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2 16:43:11 文章热度:3909
        10月11日,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指出“在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通知中指出将实施区域限售:在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附原文内容同时,通知中还指出将严格商品住房退房管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要严格实行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09 11:09:27 文章热度:4660
        9月30日,淄博市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区域内商品住宅用地,将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防止房价过高。、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淄博市将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大政策意见。并强化区县政府主体责任,淄博市政府将依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市场交易异常变动等情况设定警示级别,分类对区县政府进行提示、预警;情况严重的,进行约谈和督导;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问责处理。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09 09:37:59 文章热度:1504
        宁波市住建委和国土资源局9月30日晚连夜发布,宣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宁波楼市调控政策再次升级,相关政策包括:限制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和限售。文件显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在严格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50号)基础上,经宁波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0月1日起,就有关事项再作如下补充:第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09 09:31:05 文章热度:32081
        近日,福建省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通过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三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开竣工、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八条措施,以新的政策“组合拳”坚决遏制部分地方房价不合理上涨、过快上涨,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4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党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09 09:29:20 文章热度:894
        9月30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2017年关于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7〕306号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推进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持续引导市场合理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根据住建部、国土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落实供地计划。各区、市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30 08:59:32 文章热度:902
        9月29日,厦门土房局颁布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房企中介加强自律,国庆假期将严查严打渲染楼市紧张气氛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厦门市土房局日前还发布公告,强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附原文内容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的通知厦国土房〔2017〕468号各相关单位:国庆、中秋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规范节假日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对照厦国土房[2017]449号文件明确的22条禁止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二、不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16:33:28 文章热度:2082
        安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安庆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对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08:39:31 文章热度:1748
        武清区是天津市下辖的市辖区,位于天津市西北部。近日,武清区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详情如下。一是优化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增加房地产市场供给,新增房地产项目土地供给44.4公顷,新增上市商品房面积139.4万平方米。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行业监管,制定并下发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等系列文件,检查新建商品房销售现场362次,处罚企业3家,正在履行处罚程序企业12家。三是加大房地产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治理,共排查2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14家经纪机构,对2个开发项目无证售房问题进行治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8 14:40:42 文章热度:6566
        9月27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从即日起,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商品房捆绑搭售、捂盘惜售、哄抬价格等行为的整治力度,一经发现核实,将对当事企业严惩不贷。《通知》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必须在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预售房源,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预售房源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信息,不得分批次销售,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取得预(现)售许可(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应及时做好楼盘销售台账备查。如购房意向者多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的现场摇号、网络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规则及过程应公开公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