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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市场

       地产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简单地说,就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的土地财产。地产类型分为三种,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以及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从经营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区别于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工业地产指工业类土地使用性质的所有毛地、熟地,以及该类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属物,有别于住宅、商业和综合类用地以外的第四种性质用地。住宅地产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房地产。我们一般了解得最多的是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比如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未来房地产市场仍需长期制度性改革有所作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7-09-28 09:11:37 文章热度:2250
         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石政发〔2017〕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房地产开发立项建设管理(一)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8 08:54:05 文章热度:798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登陆黄岩区人民政府(www.zjhy.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二)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法制办(区政府大楼702室),联系电话兼传真:84120251,邮箱:hyfzb70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8 08:19:24 文章热度:1653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随着国庆节、中秋节临近,房地产市场迎来传统的销售旺季。为切实规范节日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东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得以认筹、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二、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炒作房价上涨的不实消息,不得利用网络软文、微信、短信等形式发布、传播“抢房”“一房难求”等宣传广告信息,不得采取雇人排队营造火爆场面等方式渲染紧张气氛、误导消费者,引发投诉纠纷。三、凡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7 09:19:51 文章热度:2226
        9月25日,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桂林市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示价格与申报价格必须一致;预售申报价格应贴近市场实际成交价格,严禁虚高哄抬房价;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注销备案管理;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得转让;加强对开发企业不良行为的监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7 08:32:23 文章热度:1392
        日前,江西银监局联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紧急下发《关于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赣银监发〔2017〕3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核查截至2017年9月20日,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车贷款除外)、单笔贷款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信用卡透支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进入购房领域问题。今年以来,江西南昌、赣州等热点城市房价持续上涨。其中,8月末南昌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9%,涨幅位居全国第三,同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6 08:21:48 文章热度:3554
        9月25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宣布外地户籍家庭购房需2年社保或个税证明。不过,无锡对房产出售并没有做出限制。并调整梁溪区、滨湖区(不含马山)、新吴区(不含鸿山)、惠山新城、锡东新城范围内限购政策。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时,应提供2年(含)以上的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除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5 09:23:36 文章热度:2545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7]27号),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1.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定位。支持住房合理自住需求,引导改善性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保持房价稳定。2.坚持分类指导、精准调控。根据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等市场情况,精准施策,抓好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工作。3.坚持综合施策,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5 08:40:21 文章热度:1622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一、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加强商品房网签撤销管理,严格控制网签撤销行为。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捂盘不售、虚假销售、哄抬价格等行为。对龙头涨价项目要约谈房开企业并限期整改。对涉嫌造谣以及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机构、经纪机构等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统筹管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加快土地供应节奏,有效增加供应规模。市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等,尽快落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5 08:34:01 文章热度:1738
        9月23日凌晨,长沙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天(9月23日)起,在长沙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长沙市户籍(家庭为单位)有一套房的,需要在取得首套房不动产权证后3年以上才能买第二套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5 08:26:02 文章热度:2003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南住房规〔2017〕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号)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限制现房转让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二、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09:09:02 文章热度:1870
        修水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意见的通知修府办发〔2017〕25号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经2017年8月29日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9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7〕27号)和《全市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九府厅纪要〔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09:07:16 文章热度:3587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内府办发[2017]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对外销售,或以采取发放VIP卡、内部认购、缴纳诚意金等形式变相预售,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无证预售等违规违法销售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并在预售现场公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08:43:04 文章热度:4174
        9月19日,句容市印发通知,明确3月20日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继续实施,截止时间根据市场情况另行通知。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句政发〔2017〕14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驻句单位:经研究决定,《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句政发〔2017〕27号)继续执行,截止日期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另行通知。调控政策具体包括调整商品住房购买政策、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等方面内容。实施半年来,基本达到了政策预期,4月,商品房销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9 15:22:11 文章热度:2563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揭府办〔20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科学调控住宅用地供应科学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对已完成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大住宅供地比例,增加房源供应力度。二、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加大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力度,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诚意金、内部VIP等形式进行认筹筹客;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开发企业应严格...[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9 09:11:11 文章热度:5821
        房地产政策可能真的要变了!日前,临沂市下发相关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新政有哪些变化。1、结合土地出让溢价率提高项目预售条件溢价率达到150%(含)以上的,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改进住宅用地出让方式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建设周期、设施配套、先进技术应用、保障房配建等作为住宅用地出让条件。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探索采取"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结合土地出让溢价率提高项目预售条件,住宅用地出让溢价率达到10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4 08:48:58 文章热度:2015
        日前,芜湖出台《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工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规定,坚持调控房价目标不动摇,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市和外地)的缴存人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为政策原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工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为贯彻落实7月20日国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1 09:30:35 文章热度:32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8月30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2017年《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以下为意见全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环翠区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市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30 11:25:00 文章热度:3385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兰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房产部门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并经2017年8月2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就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兰政发〔2017〕19号)相关调整和补充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实行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备案制度,明确商品住房交易网签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商品住房在完成价格备案后15天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到市县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30 09:06:44 文章热度:2939
        近日,泰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工作调控的通知,其中涉及“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适时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等。通知全文如下: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科学调控市场供应(一)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国土资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8 08:48:08 文章热度:931
        第一条政策解读【原文】增加土地供应,2017年我市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不低于2016年水平。选择人口密集、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出让规模适宜的住房租赁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配建”、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方式出让土地,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释义】同本义。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咨询电话:22973232第二条政策解读【原文】加强对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对该区域2017年1月至6月期间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均价涨幅超过10%或单栋楼备案均...[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