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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中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主要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严格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要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长远战略入手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我国制定了耕地保护条例。而学术界也产生了很多耕地保护相关论文。

发布时间:2022-02-25 11:51:12 文章热度:10893
        2022年2月22日晚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对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等做了详细说明,那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耕地保护新政是怎样的?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什么时候提出来的?一、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耕地保护新政是怎样的?1.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耕地保护新政一:保数量即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耕地保护新政二:提质量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10-22 13:40:07 文章热度:640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19日武汉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鄂政电〔2020〕3号)等文件和会议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做好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耕地是国家粮食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10-15 15:57:21 文章热度:416
        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19日武汉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鄂政电〔2020〕3号)等文件和会议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做好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8-05 16:05:57 文章热度:85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那么,土地管理法2021耕地保护最新规定是怎样的?耕地撂荒怎么处置呢?第三章耕地保护第八条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以及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10-28 17:42:43 文章热度:1253
        冷友斌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东北黑土地耕地保护的建议收悉。经商广电总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研究和建立轮作制度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的决策部署,2015年起在东北四省(区)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依托农业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专家技术指导组、中国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深入研究黑土地开垦后演化规律,分析存在的问题,着手编制黑土地保护规划。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编制了《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提出黑土区保护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技术模式和长期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10-15 14:12:33 文章热度:18297
        2020年是个尤其特殊的一年,上半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出现和发生,导致整个国家不仅在工业、服务业受到影响,农业也是受到了很大的威胁。一直备受民生关注的农田问题也是推上了保护前列。因此,坚守2020年耕地保护红线!那么,什么是耕地红线?为什么要进行耕地红线保护?一、坚守2020年耕地保护红线!新闻报道此前说过,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很多的行业遭到了很大的影响。粮食安全问题也在此时让我们关注起来。一些突发事件无刻无时都在提醒、警示着我们,保护粮食的安全是一件刻不容缓、不得怠慢的事。然而,在疫情发生的初期时,国际的粮食价格就开始上涨了。从那个时候开始,部分的国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6-22 10:24:44 文章热度:186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1-21 11:07:52 文章热度:726
            为认真查找、梳理我县在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我县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顺利通过上级审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普政发〔2015〕66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认真查找、梳理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整改。进一步落实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土地征收、出让收支、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土地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运转。 二、整治内容 违反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减免土地征收协议,违规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1-19 10:39:27 文章热度:536
        2019年9月25日,鞍山铁东区印发《镇级(街道办事处)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镇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自然资源局一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以下简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第三条各街道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7 08:31:54 文章热度:3349
        现在农村很少有人耕地了,大部分都是流转给大户赚取租金,而对于耕地者,国家可给予相关的补贴,那耕地保护补偿应该补给谁?能补偿多少钱?一、耕地保护补偿应该补给谁?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可以理解为: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二、耕地保护补偿能补多少钱?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重视程度不同,所以补偿标准也会不一样,具体的可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下面来看看部分地区补偿标准:1、南京市按照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直接补贴给承包耕地的农户。2、广东省每年按照每亩永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05 16:38:24 文章热度:2215
        近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耕地保护新闻发布会表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浙江将再建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并对农村零、散、乱、旧农房进行拆并归并、存量建设用地复垦。放眼全国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建设高标准农田,保护耕地。耕地保护,人人有责。不过,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想必最为关心的是这两件:一是国家有没有相关资金支持?二是哪几类农房会被拆除?我们先来看下,安徽、甘肃的政策!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不仅仅是在浙江,全国各地都加大了对耕地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建筑。安徽:2018年8月,安徽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36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同时加强土地规划管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4 10:06:31 文章热度:1478
        近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建立耕地保护奖补机制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开始,在全市相关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要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并由市级财政每年设立5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意见明确,奖补范围是指依据地籍变更数据确定的基本农田(含耕地)。奖补对象为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修缮、土壤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工作等,在确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并符合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也可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等。意见称,奖补资金主要从市级土地出让收益、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护资金、农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1 15:33:31 文章热度:3420
        日前,甘肃省发布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2018甘肃耕地保护及占补平衡政策正式出台。那么具体有哪些措施?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1、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落实减量化、保耕地、定边界、控总量、优布局的要求,全面完成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将指标分配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区域资源环境容量、土地开发强度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挂钩。对土地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9 10:48:20 文章热度:790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近期将联合行动,对部分重点省份2016~2017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实地抽查工作。此次抽查范围为省级自查评分较高、耕地保护任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较重、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量较多的12个省(区、市)。抽查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根据方案,本次抽查将对省级自查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核实2016~2017年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掌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总体情况;同时,抽查组将通过选定2个地级市和2个县,进行实地抽查,了解并总结地方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30 14:47:02 文章热度:1435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12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同时废止。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1日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9 09:21:55 文章热度:1146
        目前,扬州市实行耕地保护与利益奖惩挂钩政策,在此前也出台2018年《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根据《办法》,对受市级激励的每个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对受市级补偿激励的每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扬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健全我市“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实行耕地保护与利益奖惩挂钩政策,在有关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对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地方予以倾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苏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1 14:33:51 文章热度:2995
        2018年6月8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办法》要求,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对其与上级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状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市长、县(市、区)长、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自治区政府对各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厅、统计局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按照年度抽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从2016年起,每5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期中检查在每个考核周期的第三年开展1次,期末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1次;其他年份进行年度抽查,每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7 09:32:53 文章热度:5182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里面表示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尤其是水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6 14:35:37 文章热度:13047
        近日,各地已纷纷下发耕地保护补贴,但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发放的标准等也是不一样的,那2018年耕地补贴补给哪些人?依据什么面积发放?什么时候发放?补贴给的是哪些人?原则上为拥有第二轮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包括农业、农垦、林业、监狱、部队和油田系统拥有耕地承包权的职工。农民承包地实施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户,承包方与流转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补贴依据的是哪个面积?发放补贴的依据为第二轮家庭承包土地的实际耕种面积。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尚未完成的地区,以及未实行土地承包的农业、农垦、林业、监狱、部队和油田系统耕地,以原计税面积中的实际耕种面积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标准:根据每年县(市)区的补贴资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6 14:09:19 文章热度:10757
        2018年5月,湖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表示将下发耕地保护补贴,那每亩补贴多少钱?哪些情形不能享受补贴?什么时候发放?附实施意见原文内容: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精神,为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效能,安全、及时地将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补贴范围和对象(一)补贴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