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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中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主要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严格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要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长远战略入手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我国制定了耕地保护条例。而学术界也产生了很多耕地保护相关论文。

发布时间:2016-11-24 09:43:00 文章热度:1180
        慈溪市耕地保护: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慈溪市于11月7日印发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按照“规范有序、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区域、注重耕地质量,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协调推进”的原则,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一是慈溪市耕地保护确立了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增加承担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收入,增强耕地保护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遏制违法占用和抛荒行为的发生,实现全市耕地总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3 10:06:05 文章热度:112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建立并完善我省“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近日,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出台了,全面实施全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明确,省级每年将投入1亿元,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2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50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通报表扬或资金奖励。其中资金奖励主要用于乡(镇)及以下的耕地保护相关工作,每个受省级激励的乡(镇)人民政府可获得200万元奖励资金,并须将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用于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同级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8 09:46:55 文章热度:1141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慈溪市于11月7日印发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按照“规范有序、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区域、注重耕地质量,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协调推进”的原则,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一是确立了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增加承担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收入,增强耕地保护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遏制违法占用和抛荒行为的发生,实现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7 08:38:05 文章热度:4491
        2016年起,浙江省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为规范土地整治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浙江省财政厅将对永久基本农田给予每年每亩30元的耕地保护资金补助。今年,总额1.14亿元的耕地保护资金已经下发完成。以下是浙江省耕地保护资金补贴标准及政策措施:2017年浙江省耕地保护资金补贴措施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全省现有耕地面积2965万亩,人均耕地只有0.54亩,是全国人均耕地的36%。人多地少,耕地十分宝贵。人地矛盾尖锐,耕地质量水平总体不高,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时有发生,迫使浙江省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自2009年开始率先试点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以来,该省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7 13:56:57 文章热度:1681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建设速度加快,各类项目用地的增加,征地拆迁工作的稳步推进,群众急需了解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的一些利民惠民政策、地质灾害避让及应急措施及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年初开始,该局就根据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国土资源目标责任书中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的工作要求,对今年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行早计划、早安排,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一是创新活动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开展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通过活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国土资源现状,营造和树立全社会资源保护的理念。二是加大宣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7 10:11:48 文章热度:2189
        耕地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为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从中山市环保局获悉,作为全省首个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城市,今年中山市市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总额约1.4亿元。以下是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及相关措施:一、2016年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中府办〔2015〕13号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承担耕地保护任务者利益,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基本农田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0 09:42:46 文章热度:1192
        为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坚守耕地红线,楚雄市出台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楚雄市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列入市政府对乡镇工作考评目标,市、乡(镇)、村、组四级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耕地保护台帐。根据楚雄市基本农田保护“九条措施、五项制度”基本农田监管体系的相关规定,按照“图上有标识、地上有标志、责任有文件、面上有示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农田监管体系。目前,楚雄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1004.29公顷,基本农田数量未减少、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30 09:04:34 文章热度:1327
        9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杭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自2016年起,在全市全面建立并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从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中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可持续发展。并将从10月19日起施行。以下为具体内容: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杭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6〕10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2 11:03:17 文章热度:1242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国土局等部门关于浦江县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浦政办发〔2016〕1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国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制订的《浦江县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0日浦江县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三部门关于金华市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2 10:07:27 文章热度:2083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37号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永嘉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30日永嘉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精神,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15〕14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2 09:23:13 文章热度:1878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化实际,我县近日出台开化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自2016年起,开化县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要求,对耕地保护全面进行经济补偿。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以奖代补和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两部分组成。《实施办法》明确补偿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补偿要求的耕地,耕地面积数据以上年度变更调查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2 09:04:13 文章热度:2978
        为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杭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全文共四方面,从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现就《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答:通过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从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中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和保护生态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使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全面可持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2 08:40:32 文章热度:1039
        沙溪镇耕地保护补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镇耕地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9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5〕13号)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耕地保护补贴资金是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包括拨予我镇统筹使用及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个部分,用于支持耕地保护、提升地力、社会养老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0 16:43:54 文章热度:1611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9号)要求,结合四川省农业生产和耕地质量保护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耕地质量提升为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采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和治理酸化耕地等技术措施,采取物化补助和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开展耕地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区耕地质量明显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二、建设任务和内容2016年,全省在大安区、西充县、安岳县、峨眉山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14 15:26:30 文章热度:917
        近日,柯城区出台《衢州市柯城区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供经济保障。据了解,《实施办法》明确了耕地保护补偿的标准、范围、对象及补偿资金的发放使用等要求,提出了“五挂钩”的补偿考核机制,即:耕地保护补偿工作要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违法用地管控、农业“两区”管护、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垦造耕地后期管护等绩效相挂钩,并以村为单位进行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考评和申报工作。同时,柯城区还成立了耕地保护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耕地保护补偿工作的开展,确保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平稳运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4:51:21 文章热度:21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农计〔2016〕23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财政局:为做好新疆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9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新疆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为扎实做好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确保项目措施落实到位,发挥资金效益,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支持各地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鼓励新型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5 15:39:32 文章热度:150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4月27日南宁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建立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市本级及以下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2 10:19:34 文章热度:1698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2〕3号)等文件精神,杭州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7 11:32:44 文章热度:2025
        湖南省为做好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制定了《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支持类别、申报条件、补助标准、范围和方式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全文如下:2016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凡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均可申报。一、支持类别(一)土壤改良培肥补助项目县;(二)秸秆还田补助项目县。二、补助标准、范围和方式中央财政按照土壤改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5 17:31:09 文章热度:771
        2016年8月9日~11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带领调研组到黑龙江省调研耕地保护工作。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马立新一同调研,副省长王爱文会见了调研组一行。调研组先后考察了伊春市友好区蓝莓基地土地整治项目、绥化市庆安县平安镇土地整治项目和绥化市北林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现场,并赴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机关看望了干部职工。在土地整治项目现场,曹卫星指出,要充分利用和保护好黑土资源,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的要求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形成一批有效果、立得住、可复制的土地整治项目案例;土地整治要多做提档升级的工作,推进土地整治技术研发,及时总结宣传,形成示范亮点,提高社会认可度。在听取黑龙江省国土资源重点工...[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