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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土地确权是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从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那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是怎样的呢?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有补助吗?

发布时间:2020-05-15 10:41:34 文章热度:5474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近期,各地反映了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为指导各地更好地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各地在依法确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充分体现保障农民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福利、切实维护农民的住房财产权,充分体现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二、考虑到各县(市、区)工作进度差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时点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以本地农村房地一体测量调查完成时间作为登记时点。该时点前已使用宅基地且房屋已实际建成的,纳入“总登记”范畴予以确权登记发证。该时点后新增宅基地及房屋不纳入“总登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5-13 14:32:24 文章热度:3771
        5月12日,15届10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存量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原则,以及新建农村住宅建设标准等。那2020年广州宅基地建房能建多高多大?存量房怎么确权登记?一、“一户一宅”如何认定?“一户”的认定:1.夫妻与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同住的为一户;2.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申请分户;3.是独生子女的,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4.离异后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一宅”的认定。由村(居)民自行向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经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4-15 11:24:44 文章热度:1469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全省2020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明确工作任务2020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具体工作:(一)做好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工作。6月底前,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参加的全省视频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省确权办)。(二)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直接委托、公开遴选或者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技术单位,先行开展九岭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清山世界地质公园、梅岭国家森林公园、药湖国家湿地公园、仙女湖国家级风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4-13 10:58:26 文章热度:719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3月27日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办法》的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我省范围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28 09:25:55 文章热度:656
        连日来,江西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在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主动作为,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明要求制定“操作路线图”。该局党政主要领导先后多次通过视频会议、工作微信群,作出工作部署,提出目标任务;印发《关于利用疫情防控时机、做好全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全市已形成“市县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主抓、乡镇村组配合、农村居民主体”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格局,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倒排工期进度,制定了“操作路线图”。广宣传建立“直通微信群”。各地采取电视、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干群联通”的市、县、乡、村、组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25 17:01:52 文章热度:1684
        2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那应该如何解读《操作指南》呢?一、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为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要求,更好地指导全国各级登记机构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二、如何解读《操作指南》《操作指南》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19 17:38:06 文章热度:1354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全面推进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及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由本省负责开展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2020年力争完成全省自然生态空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有明确批准界线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07 11:22:01 文章热度:880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全面推进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及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由本省负责开展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2020年力争完成全省自然生态空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有明确批准界线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省重要湿地,闽江、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0-09 08:48:28 文章热度:973
        为依法维护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确权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jsqsc@mail.mnr.gov.cn;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20 15:36:38 文章热度:79159
        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要进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那么,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指什么?登记的意义在哪呢?一、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指什么?是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意义在哪?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以政府组织总登记形式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23 09:00:28 文章热度:1020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自然资源部登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治化,将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据介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将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22 17:31:24 文章热度:12388
        7月22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3-26 17:07:56 文章热度:6343
        2019年3月5日,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纠错工作的通知(子政办发〔2019〕31号),文件按照漏地、错地(包含地块面积误差、地块空间错误)、漏户、分户、变更户主、补办证件等类型整理出问题清单,务必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户”。政策原文内容如下: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纠错工作的通知子政办发〔2019〕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已开启,根据《子洲县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纠错工作实施方案》(子政办发﹝2018﹞47号)文件要求,现将纠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提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2-20 15:31:59 文章热度:45828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家都知道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由于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比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开展的要晚,所以一直也没说结束时间。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什么时候结束?2019中央一号文件有了详细说明,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农村宅基地确权指的是对你家宅基地使用面积进行确认,确权之后颁发的是农村宅基地证,不是房产证。这个证书将证明你有权利对你家宅基地上房屋享有使用的权利,但是不能用来买卖。如果你已经在城市买房,可以把宅基地经常村集体之间相互转让,当然转让方之前在村里面是没有宅基地,并且拥有农村户口才行。二、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5 09:15:04 文章热度:844
        11月28日上午,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琼坑村举行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仪式,11户村民率先领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意味着,这些村民的土地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持有这本证书,村民们今后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加入合作社,进行流转、入股分红、抵押担保,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活资产”。首批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内厝镇琼坑村村民代表李春福激动万分。他认为,这是国家给农民土地的一份认证,而且这份认证的含金量很高,它不仅可以买卖、流转还能抵押。“我们外出打工,老家的地都荒废了。通过产权确认以后,我们可以把这地承租给其他人,我们还可以利用这个产权证,可以到银行贷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26 17:58:41 文章热度:10551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也是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那确权登记对宅基地的面积有什么限制吗?有两处宅基地的都能确权吗?一、确权登记对宅基地的面积有什么限制吗?宅基地登记面积的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土地法》实施后,我们按国土部门批准面积登记发证。另一种情况是《土地法》实施前使用宅基地的,我们主要依据以下四条规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规定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面积。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19 09:27:47 文章热度:6726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和增进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杭州余杭区政府印发了关于《余杭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在不动产确权登记前,应由各镇(街道)组织统一开展清查和补办。不符合“一户一宅”等登记发证条件的,不予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无法提供建房审批手续的,必须按规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申请不动产确权登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18〕10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余杭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第2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07 14:14:20 文章热度:6830
        9月6日,从财政部了解到,2017年以来,中央财政积极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共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11.2亿元。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央财政共安排地方8.68亿元,安排新疆兵团2.52亿元,支持各地和新疆兵团3.76亿亩农垦土地确权相关工作,并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仅如此,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及资金执行进度情况;全面总结和交流各地财政支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农垦土地确权等有关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联合自然资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2 13:50:07 文章热度:10632
        日前,东方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东方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东河镇土蛮村委会(含土蛮、群益两个自然村)约300户村民的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用三年时间逐步完成我市各乡镇(含市华侨经济区,下同)周边村庄、八所镇城乡结合部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的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东方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2 09:12:32 文章热度:4041
        为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文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8〕12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文昌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地一体...[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