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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办法

       土地管理办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制定土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土地管理办法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等。为了方便查阅,土流网为您汇总了现已出台的各种土地管理办法,既有全文,也有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16 09:37:08 文章热度:6479
        2019最新版《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8日正式发文公布。丽水的拆迁户看这里!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工作,保障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丽水市市区范围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对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补偿(以下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03 13:52:09 文章热度:2441
        2019年6月2日,《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公布,本办法自2019年7月2日起施行。原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继续按原有规定执行。《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0月16日遵义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2日起施行。市长:魏树旺2019年6月2日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2:24:45 文章热度:2459
        划拨土地是指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程序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土地使用者,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那么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1号)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1:18:34 文章热度:1015
        我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出让和划拨的“双轨并行”使用制度,划拨土地使用制度在交通、能源、政府用地、军事用地等方面仍大量存在。那么现在施行的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1:15:25 文章热度:1272
        根据我国目前的土地政策以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要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完成初始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当然之后的变更、注销等操作也需要登记,那么我国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5 02:09:34 文章热度:1158
        目前,陕西省最新的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的细则是2017年出台文件——陕政发〔2017〕25号中的《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5 01:45:03 文章热度:9498
        土地出让是国有土地交易中最为主要而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相关的法律政策却不是很了解,那么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办法是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目前有关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文件主要有:1、《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其中的详细内容。1、《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8 09:14:02 文章热度:3095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6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皖国土资规〔2018〕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有哪些?其特点、亮点和主要内容又有哪些?近日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答: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以来,我省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和2012年发布《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制定了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7 15:36:59 文章热度:1228
        日前,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版《太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等方式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太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15﹞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8 11:33:50 文章热度:1414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兴仁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兴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在兴仁县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都为借款对象。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将《兴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8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3 09:27:50 文章热度:2210
        日前,四川省泸州市印发2018年-2019年关于印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日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管理,促进土地资产的合理流动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防止土地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国土资源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9 09:33:30 文章热度:2028
        日前,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该厅对2015年修订出台的《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再次进行了全面修订。据了解,此次修订旨在优化计划指标供应结构,增强计划指标分配精准化,在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计划指标奖励机制,撬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引导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修订后,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主要有五点变化:首先,扩大了省级计划指标保障范围除原有的省级立项的重大基础设施外,将原来专项下达给各地的精准扶贫、农民住房、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体育设施等民生设施项目专项用地计划指标全收回由省级计划指标统筹保障。其次,缩减了专项计划指标类别取消了12个粤东西北城市中心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8 10:11:21 文章热度:3490
        近日,广西梧州市市政府印发《梧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开发与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多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规范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安排留用地的管理,加快推进留用地开发利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据介绍,《办法》适用于各城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村民委员会、股份合作联社、村民小组、股份合作社所安排的留用地使用、开发经营、行政管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除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被征地集体征地补偿费外,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5%作为征地安置补助的实物安置形式,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国有建设用地。留用地是征地货币安置的一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6 11:22:39 文章热度:7287
        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搬迁补偿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确保我市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钦州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城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管理适用本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以及铁路、公路、水运、供水管线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集体土地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31 16:44:02 文章热度:3684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办法》明确了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等。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6 09:34:08 文章热度:8238
        据悉,《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经广州市政府印发实施。根据该文件,广州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全部分解到区,对各区超额完成土地储备任务的增量部分,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补助。在储备土地的管理方面,《办法》则提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可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公共运动场地、社会车辆停放等用途,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下面附上《办法》全文:穗府规〔2018〕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委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0 17:00:56 文章热度:48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月3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0 09:10:12 文章热度:23312
        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印发通知,实施联合修订后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按照这一新的要求,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在机构职能、业务、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在职能定位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重申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4 15:24:29 文章热度:1324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7〕1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7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优化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9 16:22:44 文章热度:1003
        关于印发磐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各有关单位:《磐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磐安县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3日磐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快开展房屋征收工作,进一步拓宽房屋被征收人的融资渠道,规范本县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贷款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县老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安置补偿权益作为质押申请贷款,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