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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办法

       土地管理办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制定土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土地管理办法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等。为了方便查阅,土流网为您汇总了现已出台的各种土地管理办法,既有全文,也有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13 11:23:59 文章热度:4314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征收(以下简称征地)是指为了实施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石家庄市城市规划,依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补偿后,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第三条《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5 17:22:17 文章热度:1596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园区管委会,特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区属及驻境省、市属行政企事单位:《六枝特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特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六枝特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操作,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市场健康发展,明确银行贷款风险防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6 12:05:38 文章热度:11123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7年9月2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1.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及土地增值税申报表2.土地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9月21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12:57:10 文章热度:938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以下简称清算),是指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10:24:21 文章热度:10209
        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及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适用本办法。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28 10:18:07 文章热度:6361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的补充通知》(财农〔2017〕70号),明确在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垦系统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费用补助,主要包括农垦国有土地权籍调查、勘测定界、登记申请、争议调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该文件还规定了资金安排期限、分配程序、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农〔2017〕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用3年左右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5 09:45:38 文章热度:28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逐步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对应的制度,有效防范专项债务风险,2017年先从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促进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后逐步扩大范围。为此,我们研究制订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已经随同2017年分地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下达,请你们在本地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内组织做好土地储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3 09:19:44 文章热度:4715
        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广州市国规委起草了《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意见稿”中了解到,经国土规划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对储备土地进行临时利用。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公共运动场地、社会车辆停放等用途,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兴建经营性商业设施和非临时性使用设施。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起草了《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一、征求意见的时间:2017年5月19日—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1 16:56:53 文章热度:798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2 11:13:33 文章热度:1817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04 11:25:53 文章热度:1750
        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运行,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储备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土地储备的有关政策和制度,部署全市土地储备的重大工作等;市土地储备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推进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20 14:37:33 文章热度:1932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该办法从2017年1月26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规定,房屋征收实行区人民政府包干负责制。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作为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在依法取得征收批准,并经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方可实施征收行为。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补偿安置标准对被征收人依法进行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办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3 09:40:04 文章热度:10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66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姜大明2016年5月12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1999年2月24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6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6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第三次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3 09:37:45 文章热度:2001
        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运行,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储备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土地储备的有关政策和制度,部署全市土地储备的重大工作等;市土地储备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推进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04 15:51:59 文章热度:6309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03 09:54:18 文章热度:3402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我局制定了《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第三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主体是纳税人,纳税人应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税收管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9 10:24:37 文章热度:729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依法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收土地(以下简称:“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的法律行为。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市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市征地工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8 17:58:18 文章热度:3079
        为了规范和加强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于2016年5月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和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土地确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5〕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5〕37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土地确权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公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7 13:48:28 文章热度:4415
        为促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为促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对2008年制定的《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30 10:58:45 文章热度:1776
        为加强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轨道交通建设和沿线区域经济发展。2016年11月23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蓝海华对制定的《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蓝海华首先介绍了《办法》的有关内容,2016年10月18日,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并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共26条,借鉴其他城市的相关开发经验,主要对土地规划控制范围、土地开发核心区和特定区的设置、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综合开发项目整...[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