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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而自持商品房则不同,它是由开发商自持商品住房面积,并将全部作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在具体的销售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合同问题,这里要提醒大家,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19-01-16 17:24:58 文章热度:3876
        买房子算是当下最热门的话题了,不论男女老少,到了年纪大家都会为房子而焦虑。各个地区针对买房热也是出台了很多的政策,比如限购、摇号、缴满社保等等。产权房作为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的综合体,目前是很多朋友争先购买的头号目标。那么50年产权房最新政策您了解吗?小产权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一、50年产权房最新政策1、根据50年产权房的最新政策,如果是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的话,且具备本市的城镇常住户口并满三年,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包含以上条件,才具备购买产权房的资格。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能小于15平方米。2、根据每个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也有最新的规定。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0 21:58:52 文章热度:4518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商品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一、商品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4 16:57:13 文章热度:4227
        对于商品房而言,在买卖的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土地的使用者进行缴纳,而且必须是按照规定的数额的缴纳,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需要交多少?在哪里交?一、出让金需要交多少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3...[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5 14:36:27 文章热度:770
        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了2018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进行了解读。一线城市二手住宅价环比下降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二手住宅环比下降;二线城市环比涨幅均回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微扩,二手住宅涨幅回落。10月份,各地继续坚持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强化地方调控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理性。据初步测算,从环比看,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下降0.2%,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均下降0.2%,深圳下降0.6%。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12 09:27:22 文章热度:1828
        昨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发布《成都市商品房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从商品房交易当中的销售管理、销售行为规范、预售资金监管、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与租赁、交易服务等方面,拟将制定一系列加强商品房交易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的相关举措。还提出了12种商品房销售活动中的禁止行为,而且开发商出租自有商品房,租赁期限一次最长20年。下面为征求意见稿全文。《成都市商品房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立法参与度,促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确保立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市房管局代市政府起草的《成都市商品房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10 09:11:04 文章热度:1381
        2018年10月,据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透露,大学毕业生可按市场价八折购房,这是武汉吸引大学生落户就业的重要举措。武汉市近期将面向大学毕业生群体投入100套安居房,大学毕业生可按市场价八折购房,但大学生八折房不得上市,只能开发商回购或转给大学生。这批大学生安居房位于武汉市蔡甸区的绿地美湖小区,紧邻后官湖,从10月8日开始接受购房登记,截至10月22日。面向大学生出售的总户数为100户,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共有63.6平方米的1室1厅,和65.9平方米的2室1厅两种户型,都是毛坯房。这批安居房将按房屋备案价80%的价格面向大学生出售,最终售价约为每平方米6400元。此次蔡甸区大学生安居房,将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30 15:51:09 文章热度:2127
        近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公示商品房各类许可证等文件及项目信息。近年来,杭州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基本定位,始终保持对房地产市场高压的监管态势,对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坚决打击侵害民众利益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今年7月31日,杭州住保房管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物价等八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12 17:42:54 文章热度:1306
        2018年9月1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稳定商品房价格的意见,意见指出,严格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楼盘申报销售平均价格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原则上不能高于同期、同地段、同质楼盘销售平均价格。对已售楼盘的待售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已售商品房的价格。意见称,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住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保证住宅土地供应量和全市发展均衡。引导房地产投资和购房人理性消费,稳定市场价格预期。意见指出,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国土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30 09:39:49 文章热度:2136
        2018年8月28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重新申报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并且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该通知要求三亚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通知》表示,此前已经申报销售价格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确定或调整销售价格,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未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的,发改委和住建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循合法和诚信原则,商品房须严格...[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9 08:50:16 文章热度:1256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宣布从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将相关证书、房源信息及合同范本等在售楼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同时,按照向物价部门申报的一房一价向社会公开销售全部房源,严禁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三亚从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每月1日至25日,开发商应向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提交当月销售房源网签备案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网签(25日至31日后销售的,可在下月申报),严禁滞后网签。如未能在限期内按要求提交,不再受理办理。此外,开发商与购房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2 11:09:39 文章热度:4693
        城市的快速发展让不少结构简易、使用年限长、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都是被划为了棚户区,棚户区内的住户也变成了拆迁户。那么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买商品房有什么税费减免政策?房子没有登记咋办?一、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买商品房有什么税费减免政策?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文件精神,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且取得改造安置住房的群众,按有关规定去减免契税。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将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经济困难、无力购买的棚户区居民来说,如果符合住房保障申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1 14:02:38 文章热度:2647
        2018年8月16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从严管控重点区域建设行为的通告,明确提出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非本市户籍人口销售商品房和二手房。1、在城市规划区和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外,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非本市户籍人口销售商品房和二手房。2、在城市规划区和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内开发的商品房,单户建筑面积不得低于70平方米。3、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容积率不得超过3.0,必须按10%的比例建设商业、文体、医疗、教育、物业、社区服务等功能用房。附政策原文内容: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从严管控重点区域建设行为的通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14 10:18:50 文章热度:1259
        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南京市从2018年8月13日19时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这被认为是当地“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一项具体举措。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13日下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对企业参与购房行为进行限制。限制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文件于8月13日19时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该市部分楼盘销售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31 14:26:56 文章热度:1515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促进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月30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下发“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所有在售的商品房(含现房)须向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申报销售价格后方可销售,否则不予网签。未申报过销售价格的项目,须补充申报价格。该《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早在今年5月份,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材料中增加商品房预售价格内容,申报价格将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上面向社会公布。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6月,长春新建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8 08:52:35 文章热度:1710
        7月17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办法》指出,所称的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或者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车位(库)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根据该《办法》,商品房现售实行备案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持材料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其中分为未办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及已办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办法》提出现售商品房要求,对未办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在未取得《受理商品房现售备案通知书》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3 11:23:35 文章热度:1571
        2018年7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的通知》,从2018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并将建立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将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市场乱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1 09:03:07 文章热度:1472
        2018年7月5日,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市场管理严禁违规销售商品房的通告》,表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具体项目市民可登陆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查询),按有关法律法规,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经纪机构不得提供经纪服务。《通知》提出,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因项目已设定抵押登记的商品房项目,按《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商品房登记作为抵押物的或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作为抵押物的,应当在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销售、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项目抵押范围具体房号在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系统项目楼盘表中动态公布,市民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9 09:39:13 文章热度:1244
        2018年7月,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申请配售公告,表示7月10日起将启动配售申请,至7月25日前,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内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人口,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附原文内容“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申请配售公告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4号、7号楼具备预售条件,根据《关于规范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的实施意见》(兰房字【2018】220号)规定,启动申请配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房源信息二、资格申请(一)申请时间2018年7月10日起至7月25日止。(二)申请范围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辖区内城镇户籍人口。(三)申请地点申请人向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9 09:29:24 文章热度:1147
        2018年7月,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企业和项目基本信息、销售信息和销售承诺等3大类11项50余条内容必须在销售现场公示。《通知》要求,销售现场必须公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及监管账户号、商品房营销代理机构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商品房营销机构销售商品房的,还需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及委托范围权限、商品房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6 08:31:46 文章热度:1017
        7月4日,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持续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当利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西双版纳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对未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或者采取多种方式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的,以及在申报价格之外加价销售房屋或与中介机构、房产电商等经营单位合作,在房价款之外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须对预售房源严格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