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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政策

       2017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主要强调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地方继续因城施策,控房价防泡沫与去库存并行。一方面,热点城市政策频频加码,周边三四线城市也同步联动调控,传统限购限贷政策不断升级,创新性的限售政策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房地产供需两端信贷资金逐步收紧,年初以来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另一方面,大部分三四线城市仍持续去库存,部分库存压力下降明显的城市也及时出台稳市场措施。长效机制构建方面,中央出台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推进住房制度逐步完善。

发布时间:2018-12-07 09:25:23 文章热度:813
        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233号(资源环境类15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未来将在推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立法与改革过程中,统筹研究房地产交易环节与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减少工业用地闲置、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税收环境。对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盘活低效用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国家税务总局答复称,土地与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一样,都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短缺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提案中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但国家税务总局也进一步指出,目前,工业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17 15:17:15 文章热度:1848
        近日网传厦门楼市全面取消限购,部分传播的公众号内容中还贴上了一段电视媒体播报的新闻。16日,网上流传“厦门全面取消限购”的消息,但此后很快有媒体指出,传闻中的会议、文件和视频都是2015年的“旧闻”。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近期在微信传播炒作的“厦门楼市全面取消限购”,属2015年1月的旧消息,目前厦门市限购政策并未取消。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从官方统计数据看,厦门楼市近期趋于降温。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18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厦门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99.9,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99.7。两个指标皆出现了环比下降。值得注意的是,上述70个大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5 15:08:02 文章热度:5849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区各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促进重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落实中央调控政策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按照市委提出的“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综合精准施策,促进平稳健康发展”的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等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在主城区(含主城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二、自2018年7月1日起,对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2%调整为3.5%。三、自2018年7...[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9 15:05:33 文章热度:10354
        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针对养老房地产业,也出台了一系列土地优惠政策,那么具体有哪些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745号建议的答复中,国土资源部给出了答案。养老产业用地政策文件及内容首先,我们来归纳下,养老产业用地政策文件,具体如下:1、国土资源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4〕11号)对合理界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依法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和年期、规范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供地计划、细化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鼓励租赁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实行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监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养老服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5 16:53:20 文章热度:19821
        6月5日,江苏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其中对相关商品房上市买卖时间及商品房的相关销售行为进行明确。《通知》提及,徐州市区2018年住宅用地出让8000亩左右。其中,主城区在今年已经供应2300亩住宅用地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投放2200亩,确保今年主城区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4500亩;铜山区、贾汪区住宅用地供地不低于3500亩。《通知》明确,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9 09:06:44 文章热度:1007
        2018年5月28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补充通知》,对商品房正常交易时间的界定进行了补充,并说明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如下:关于贯彻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补充通知明建房〔2018〕31号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市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政办〔2018〕42号)(以下简称《5.18通知》)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建房〔2018〕30号)发布以来,我局陆续收到来电来访等信访咨询,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8 17:20:54 文章热度:3202
        5月28日,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严厉整治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房地产企业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它费用、超额收取装修费用、强行搭配车位销售以及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车位、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及售房款的行为等五种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意见还显示,对存在上述5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建设、物价、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系统,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通报金融、保险、证券监管机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8〕174号)各县(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6 08:48:58 文章热度:18496
        2018年5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符合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符合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9 08:32:52 文章热度:11913
        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自4月19日起正式实施的《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通知显示,青岛限购措施再度升级,市区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通知规定,在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2 09:36:51 文章热度:37096
        昨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昆明市自2018年3月1日起调整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加大对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其中,对主城二环路以内,呈贡新区以及船房河、广福路、彩云路、鲜花大道至滇池围合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据了解,受限的新购新建商品住宅仅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已于3月1日前备案但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受此限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7 11:28:58 文章热度:6009
        近日,长春正式出台2018年楼市调控新政策,并附有文件图片,该文件名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府办发【2017】65号)。该文件末尾的通知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并标注着“此件公开发布”。据了解,已有相关部门收到了这份文件,但是还没有公开发布。新政要点:(一)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二)确定住宅用地多种竞价方式。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实际和出让地块的具体条件,灵活确定"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多种竞价方式,防止出现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现象,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三)加强住宅用地管理。(四)强化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全面推进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5 10:02:54 文章热度:1957
        1月14日晚,银监会发布通知称,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整治银行业乱象。其中,《通知》点名指出,以下几种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等银行业行为都将被列入重点整治:一、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二、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三、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四、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五、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通知》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1 09:48:03 文章热度:1798
        2018新年伊始,南京就出台买房新政策了!1月8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全文如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宁金管〔2008〕19号)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宁金管〔2015〕8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8 09:42:48 文章热度:3331
        2017年太原市房地产新政策——《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预售网签管理的通知》近日下发。从太原房产信息网获悉,为规范商品住房预售网签管理的通知,太原市房管局特此下发通知,原文如下: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局属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房地产泡沫,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住房炒买炒卖,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六区商品住房预售和网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商品住房网签统一由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办理。网签密钥由市房地产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7 14:15:53 文章热度:990
        为商品房销售可持续增长,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炎陵县政府印发了关于《炎陵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推行商业营业性房产优惠政策,凡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首次成交的商业营业性用房,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税费县级所得部分全免(包括房产交易契税由县财政全额返还、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县本级所有收费全免);银行降低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给予贷款利率8.5折优惠。关于印发《炎陵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炎陵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8 09:48:36 文章热度:3768
        2018年房地产新政策将如何发力?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在武汉召开的部分省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引发业界关注。会议提出,“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这表明,会议的主题同十九大报告重申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一脉相承,为明年的调控政策定了调。会议选择在武汉召开,则意味着在东部的一二线城市逐渐降温之后,中西部地区的三四线城市将成为未来关注的重点。明年之所以延续“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可能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2 09:39:41 文章热度:781
        11月21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在武汉市召开的部分省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这次座谈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三部门召开。会议提出,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近期房地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稳定房地产市场、防范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要加强金融管理,平衡好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的资金配置,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完善土地供应管理,提高租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6 11:15:43 文章热度:5301
        10月31日,2017年聊城市限购政策正式“落地”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县(市)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落实国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6 11:19:47 文章热度:1374
        安徽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和调控政策解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房函〔2017〕179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征收办(局):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1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厅《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建办函〔2017〕1389号)要求,切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和调控政策解读工作,我厅制定了《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和调控政策解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7月31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1 09:42:43 文章热度:1303
        日前,从海南多个市县住建部门获悉,海南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海口、三亚、万宁和陵水等四个市县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提高到了5年。据海南省住建厅发布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住房限制转让年限的通知》,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日报系统监测数据和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等情况,由于上述四市县近期商品房价格上涨压力较大,市场较热。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将《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及市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暂按规定统一提高到5年执行。经向上述四市县相关主管部门核实,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提高均按照海南省住...[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