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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政策

       2017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主要强调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地方继续因城施策,控房价防泡沫与去库存并行。一方面,热点城市政策频频加码,周边三四线城市也同步联动调控,传统限购限贷政策不断升级,创新性的限售政策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房地产供需两端信贷资金逐步收紧,年初以来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另一方面,大部分三四线城市仍持续去库存,部分库存压力下降明显的城市也及时出台稳市场措施。长效机制构建方面,中央出台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推进住房制度逐步完善。

发布时间:2017-10-09 11:09:27 文章热度:4660
        9月30日,淄博市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区域内商品住宅用地,将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防止房价过高。、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淄博市将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大政策意见。并强化区县政府主体责任,淄博市政府将依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市场交易异常变动等情况设定警示级别,分类对区县政府进行提示、预警;情况严重的,进行约谈和督导;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问责处理。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09 09:37:59 文章热度:1504
        宁波市住建委和国土资源局9月30日晚连夜发布,宣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宁波楼市调控政策再次升级,相关政策包括:限制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和限售。文件显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在严格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50号)基础上,经宁波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0月1日起,就有关事项再作如下补充:第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30 09:02:54 文章热度:1445
        9月2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公布了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的相关措施,其中包括永久停止该省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严禁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用于开发商品住宅,即日起停止产权式酒店项目规划报建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等措施。自2016年实施“两个暂停”政策以来,海南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商品房住宅库存去化期已下降至合理区间,目前房地产调控工作重点已从去库存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结构,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防止大起大落。为此海南省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低端供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08:22:38 文章热度:8813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推动我省房地产业优布局、调结构、提品质、去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当前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两个暂停”政策以来,我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商品住宅库存去化期总体已下降至合理区间。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5 08:40:11 文章热度:2063
        石家庄市政府23日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石政发〔2017〕46号,进一步升级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此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08:43:04 文章热度:4174
        9月19日,句容市印发通知,明确3月20日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继续实施,截止时间根据市场情况另行通知。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句政发〔2017〕14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驻句单位:经研究决定,《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句政发〔2017〕27号)继续执行,截止日期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另行通知。调控政策具体包括调整商品住房购买政策、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等方面内容。实施半年来,基本达到了政策预期,4月,商品房销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4 09:23:37 文章热度:2641
        9月13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完善地价政策促进商业商务房地产去库存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有关单位,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商业商务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42号),切实做好商业商务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出让的商业商务用地或商住用地(含居住用地),申请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土部门应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经规划部门依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后,由国土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招拍挂出让。(一)整宗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用地性质)的(如:出让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4 08:52:37 文章热度:1474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房地产去库存促销售优惠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9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任务要求,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57号)以及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实施以下优惠政策。一、关于购买车位的优惠政策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在永购买车位(不含二手车位)且合同在区国土房管局已备案的,给予契税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以购买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9 09:52:26 文章热度:4594
        2017年武汉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升级: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将扩大武汉个人住房限购限售政策执行范围。此次新增的限购范围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范围,位于武汉东北方向的谌家矶—武湖地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50平方公里。同时,这一区域内实施存量住房限售措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不得上市交易。据悉,武汉市去年10月3日重启楼市限贷限购政策后,又先后3次“升级”调控政策,将限购范围扩大至远城区部分紧邻主城的区域。此次,自8月23日起再次“升级调控”,将原本不在限购限售范围内的黄陂区部分区域纳入限购限售范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1 09:37:52 文章热度:3502
        任何的政策其实都不是空穴来风,而且很多有先见之明之人也早就有预感,限制国外买房和房地产投资政策的出来一点都不意外,因为政策出来前实际上已经让大家有了心理准备。近年来,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规模和效益显著提升,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既存在较好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近日,国家联合多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虽然该政策不仅仅是针对房地产投资,但是我们仅仅从房地产投资角度去分析此事对我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8 08:48:08 文章热度:931
        第一条政策解读【原文】增加土地供应,2017年我市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不低于2016年水平。选择人口密集、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出让规模适宜的住房租赁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配建”、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方式出让土地,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释义】同本义。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咨询电话:22973232第二条政策解读【原文】加强对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对该区域2017年1月至6月期间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均价涨幅超过10%或单栋楼备案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8 09:09:23 文章热度:434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利,石家庄市要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必须公示11项内容;邢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全国率先增加了三项防伪标识;廊坊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全面实现网上预约排号,开启从现场服务向“掌上服务”拓展的新阶段……2017年河北这些有关房地产的好政策,你再不知道就亏大了!石家庄:11项内容须公示近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销售人员信息等11项内容必须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期:应自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销售之日起至全部销售完毕止。石家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开发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3 09:09:19 文章热度:3408
        日前,福清市政府发布2017年楼市限购政策——《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从今年7月26日起对福清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根据该通知,福清市将严格执行限转售政策,自7月26日起,凡在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首次开盘住宅项目备案均价严格落实政府控价目标。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确保福清市2017年每月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均价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福清将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房源信息编码政策。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7 08:57:09 文章热度:11000
        7月15日上午,从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赣州限购政策升级,7月14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范围扩大至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暂停向限购范围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中心城区(不含南康区、赣县区,下同)户籍家庭出售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暂停向限购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出售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21 09:21:12 文章热度:2445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有关政策内容的通知 赤政发〔2017〕44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分别于2015年7月27日印发了《赤峰市人民政府转发的通知》(赤政发〔2015〕52号)和2016年9月5日印发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购房优惠政策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意见》(赤政发〔2016〕94号)文件。我市出台了两个政策性文件后,对合理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推动商品房库存消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政策效果明显。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政策调控,稳定市场,根据目前我市商品房库存实际和房地产市场现状,经市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6 08:58:41 文章热度:7352
        2017年廊坊限购新政策又出台了?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出一份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廊坊三河市政府了解到,该文件属实,三河市已经接到。这份文末署名为“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日”的文件中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经廊坊市政府同意,提出实施意见。具体为:要努力把房价调控在2016年10月水平,确保环比不增长。对执行政策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不力、不能有效遏制炒房行为的,坚决实施问责。《意见》指出,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纳税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5 16:30:32 文章热度:3347
        继保定主城区、满城、清苑宣布限购政策升级后,5月27日,记者从高碑店市人民政府网获悉,高碑店出台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高碑店市区域内暂停向其售房等相关政策。 原文如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河北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2 09:30:46 文章热度:5481
        步入2017年,嘉兴楼市正在进入理性回归的通道,出台了不少嘉兴房地产新政策。早在4月7日,7部门就联合发文决定对嘉兴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这也是嘉兴历史上规模最大、最严厉的房地产市场联合整治行动。关于整顿2017年房地产市场,嘉兴市本级又出新政策了!6月1日下午,嘉兴市建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嘉兴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也标志着综合整治阶段(第三阶段)正式拉开帷幕。嘉兴市建委等七部门关于对嘉兴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方案2017年6月1日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1 09:02:16 文章热度:28095
        近期,随着淮安城市大面积的拆迁,房价大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有关房价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讨论最多的话题。在房地产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多地加紧出台地方版的去库存政策。三四线城市,本来就库存大的要命,竟然也限购,而且限购的还很厉害,不奇怪吗?5月27日,根据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淮安发布”消息称,淮安市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该市购房门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28日正式实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1 08:47:37 文章热度:6204
        2017年5月3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326号)。自2017年6月1日零时起,佛山把二手房纳入限购,进一步加强了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要点抢先看①二手限购新政覆盖区域:禅城全区、南海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②本市户籍居民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③非本市户籍居民在限购区域内购房,须提供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且限购一套;④各区划定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标准,超过备案价格的不备案、不发证、不销售。一、政策解读(一)加强了住房限购政策继续把禅城区全区,南海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