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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顾名思义指买房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共有产权住房全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在我国,共有产权住房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18-03-26 14:58:24 文章热度:4360
        2018年北京共有产权房最新消息表示,海淀区首个共有产权房项目中铁碧桂园日前正式开盘选房,该项目本次共有431套房源面向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配售,含全装修费用售价35000元/平方米,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约4000户家庭参与为期两天的选房。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该项目位于海淀北部办辖区的永丰产业基地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约5.28万平方米。周边交通便利,生活休闲、教育、医疗等配套齐全。据了解,该地块为2016年9月30日新政出台后的海淀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后续该项目第二批次185套房源,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7 14:57:11 文章热度:13923
        日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关于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后续相关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沪规土资规〔2018〕1号),本规定自2018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与住房保障机构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2009版)或《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2013版),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产权人,因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上市转让或政府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上海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后续相关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6 10:01:11 文章热度:1322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那哪些人适合购买共有产权房?1、希望能留给东西城的配额多点;2、纯居住属性,不考虑将来的溢价空间;3、在共有产权房项目当地居住或工作;4、纯刚需人群,不想或没钱买新、二手商品房;5、怀密延平的共有产权房项目,别的区工作的人慎考虑,太远;6、共有产权房周边工作,交通方便,上班时间能控制在1小时以内;7、别看现在周边的配套,得看近3年的发展,等你住进去,配套也建成了;8、家庭成员多,拖家带口的,可以尽快考虑了,共有产权房也有大户型;9...[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4 10:43:57 文章热度:2084
        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昌县2017年廉租按份共有产权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发〔2017〕109号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八家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昌县2017年廉租按份共有产权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6日建昌县2017年廉租按份共有产权住房分配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第162号令)和《辽宁省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实施管理办法》(辽住建发〔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8 16:04:35 文章热度:2382
        11月7日,朝阳区房管局发布《关于锦都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部分申购家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的通知》。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朝阳区锦都家园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规定,非朝阳区户籍家庭的申购家庭须在朝阳区工作。通知明确,“在朝阳区工作家庭”的认定标准为:2017年6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购家庭全部成员中任意一名成员在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朝阳区,即可认定为“在朝阳区工作家庭”。今年9月30日,作为北京首个共有产权住房的朝阳区锦都家园项目进行了公开摇号。该项目面向朝阳区户籍无房家庭及在朝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在朝阳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15:06:59 文章热度:1697
        9月22日,北京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同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至此,北京市购租并举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中的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体系已全面建立。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进一步提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共有产权住房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08:33:33 文章热度:6907
        9月28日,朝阳区房管局发布了《朝阳区锦都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号公告》,显示锦都家园这个北京第一个共有产权房,将于9月30日14:30进行公开摇号。信息显示,申购条件是按照原自住房的政策,也就是说,之前申购并通过核验的家庭有资格参加摇号,但该项目之后的销售、管理,都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附原文内容:朝阳区锦都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号公告兹定于2017年9月30日14:30举行朝阳区锦都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公开摇号仪式。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项目信息1.开发企业:北京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锦都家园3.预售许可证号:京房售证字(2017)128号4.销售均价:22000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2 08:25:16 文章热度:118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建保[2017]210号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是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北京市、上海市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北京市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未来五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上海市截至2016年底已供应共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09:14:49 文章热度:19043
        9月20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9月30日起开始实施。那么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1、谁能申购共有产权房?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08:18:56 文章热度:16589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20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化本市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1 16:14:18 文章热度:3122
        共有产权住房就是与政府凑份买房,其跟廉租房不一样,可以在房产证加名,且在买房初期,房子的费用由购房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它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买房之后,随着收入的提高、财富的积累,购房人可逐步增购产权,直至最终完全占有产权。那共有产权住房有房产证吗?属于自己的吗?能加名吗?共有产权房怎么提供?1.政府组织建设共有产权住房方式。主要采取集中新建、购买或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方式筹集。2.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方式。对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不包括企业自建)2年以上的,可以通过“租改售”方式转换为共有产权住房。在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的基础上,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空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5 09:57:19 文章热度:889
        2017年8月3日至8月10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办法》和《导则》受到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至8月10日6时整,针对《办法》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其中邮件2694封、传真36件;针对《导则》反馈意见共收到58条。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制度和建设导则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我市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基本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健康运行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反馈意见对一些具体细节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5 09:31:21 文章热度:577
        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反馈。其中,北京市住建委明确提到,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同时,新政对于单身购房的群体明确了一个导向。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还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此外,北京市住建委还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房源供应结构,即主要在60平米到120平米的区间,同时满足各类不同的购房需求和层次。原文:关于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的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4 08:52:10 文章热度:1196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起草的背景一是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2017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二是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在我市“3.17新政”从严需求端调控基础上,为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4 08:50:02 文章热度:8060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下面就何为共有产权住房、谁可申购、如何申请、价格怎么定、产权比例如何分配、可否转让出租、对北京房价有何影响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梳理解读,来看你可以申购吗?何为共有产权房?自住房的延伸与政府共有产权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但共有产权住房,对普通购房者来说是听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8 11:18:58 文章热度:2962
        上海市住建委等部门公布《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人购房后5年内可以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或上市转让;上市转让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后,住房性质将转变为商品住房。以下是细则全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6年9月30日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8 10:20:00 文章热度:894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房屋转让和使用行为管理(以下简称“供后管理”),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9号),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管理职责)市住房保障部门是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房屋所在地区住房保障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牵头审核本区建设筹措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二)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对供后房屋使用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供后房屋违规使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及处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3 15:45:18 文章热度:1791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2月29日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6年3月16日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2016年3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公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符合国家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3 15:47:50 文章热度:100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符合国家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本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第三条(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住房保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政策、规划和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11 10:38:21 文章热度:583
        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住建部能不能在这个口子上放掉一些审批事项?哪些审批事项是没用的,能不能调查一下,放掉一点?”3月5日,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37组讨论会现场,许家印向住建部发问。在现场的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未对这个问题做出回应。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张力在小组讨论中表示,房地产是区域性很强的行业,每个地区的情况不一样,政府不能统一划线。此外,胡葆森表示,发改委应下放审批权。在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房地产行业的多名代表、委员就行政调控手段提出质疑,建议行政之手在该放之处就放,当务之急是划定政策与市场的边界。目前房地产的市场边界正在逐渐变得清晰。不论是共有产权住房的提出,还是房地产税立法的推进,...[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