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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

       出租土地即指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那么出租土地取得的收入如何做账呢?土流网将进行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08 11:35:45 文章热度:1605
        现在放开土地流转了,农民有了更多的选择,那么2018年,根据目前俄市场行情来看,农民是把土地租出去划算,还是自己经营划算呢?下面我们来一起分析下。种地划算还是土地流转划算,这是一个开放式的问题。这个还得要根据你自己的打算和能力来看,因为如果你擅长种地并且能够把握住比较赚钱的农产品的种植方向,那肯定是自己种业挺好的,因为这样一来,一方面国家的各项补贴你都可以自己申请领取,另一方面,种植收益也比较可观。对于那些不方便外出工作需要照顾家里老小的人来说是比较划算的。但是如果你自己并没有较为敏锐的种植头脑或者说你的土地规模不够大的话,把土地出租流转出去,然后收取租金,自己去找其他工作,获得“土地租金+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3 09:27:50 文章热度:2210
        日前,四川省泸州市印发2018年-2019年关于印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日泸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管理,促进土地资产的合理流动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防止土地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国土资源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0 10:31:52 文章热度:3057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其中有哪些条件?需要注意什么?土地使用权出租有哪些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1 12:02:48 文章热度:1424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关键如何保证其合法性。让双方心里都踏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8 10:02:04 文章热度:2696
        来自四川的小向准备外出打工,想把自己的8亩地流转出去,但他很纠结到底是把自己的地转包还是出租出去,不知道哪种可以让自己的获利最多。并且他也不知道这个土地流转合同签多少年合适?会不会别人用得久了,自己就要不回来了呢?其实他这个疑惑在很多农村都很普遍,主要是大家对于土地流转这个新事物不太懂。其实不管是转包还是出租都只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区别只是转包只存在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你们的村集体;而出租就没这个要求了,你可以把土地租给外地人、企业和政府等等。从原则上讲,这两种情况土地流转金是一致的。如果是你自己流转土地的话,流转时间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你剩下的承包时间,总共不能超过30年(草地为50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9 10:21:05 文章热度:3387
        在农村,不种的土地可以采用转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来赚钱,那么这些种方式的区别什么,哪一种土地流转方式更赚钱呢?一、土地转让土地转让土地转让就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A把土地转让给B,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且从此以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B所有。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这种形式,会使农户彻底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要把承包地转让出去的农户必须要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所以转让之前一定要想好啊!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B来说,转让得来的土地,自己拥有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投资土地,改良土壤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0 11:26:04 文章热度:2437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农民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连续几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意见,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引导、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问题,让老百姓在流转中得实惠、促增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现状,分析和研究存在的问题,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近期我们对全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3 14:52:21 文章热度:7315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无法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抵押人可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后,与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附有下列条件的土地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08 11:58:14 文章热度:4512
        农村各类土地出租的期限是多久?其实,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农村中有多种土地类型,土地类型不同,其出租期限也是不同的。那么,究竟农村各类土地租赁期限是多久?为大家做分类详细介绍。农村土地出租期限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农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租赁期为30年。草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租赁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耕地的租赁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7 15:49:26 文章热度:7522
        在土地使用的权益和义务不断的被人们了解,相信很多人对土地相关的了解也不断的增多,但是毕竟出现在人们的脑海中还是一个比较新颖的词汇,对其中的了解也并不是太多,学校土地能否出租?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区别有哪些?这个可能会难倒不少人,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第一、学校土地能否出租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是:“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0 17:33:10 文章热度:1174
        土地流转如何实现出租方和承租方共赢?我们来看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的成功案例。近年来,富源县胜境街道洗洋塘村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土地平坦优势,将本村155户集中连片的土地255亩依法流转租赁给一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出租方和承租方共赢。承租方是富源县洗洋塘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根据协议,土地租金每亩每年650元,且每年在上年的基础上上浮5%,期限10年,一年一付。十年后,若合作双方某方不再续租,承租方则要尽力将土地恢复原貌后归还。同时,按照“土地流转户和本地群众优先入社打工”的原则,合作社每年年初都要组织群众特别是土地流转户进行技术培训,并优先安排在基地务工,这样增长农户技能的同时增加群众收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0 14:45:37 文章热度:10973
        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交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也就是说,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缴纳。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所以,你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其纳税,如因出租人未纳税而由承租人缴纳税款时,可以抵扣房租款。可以同时约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发票。租赁的厂房是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该税由房屋及土地的所有人缴纳。房产税按自用和租赁二种缴税,自用的按【房产原值X70%X1.2%】计算,租赁的由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X12%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按平方米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6 14:31:16 文章热度:704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十四、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法规,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0 12:25:11 文章热度:1679
        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6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三河市2015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三河市2015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于2015年12月11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冀政转征函[2015]804号,批准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二、被征地的权利人、位置、地类和面积2015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位于黄土庄镇尚庄子村、马连口村,土地为尚庄子村、马连口村农民集体所有,面积为4.6012公顷(尚庄子4.2788公顷、马连口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2 16:54:16 文章热度:14813
        土地出租如何缴纳增值税一、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应如何缴纳增值税,有没有优惠政策?答: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二、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能不能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答: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8 14:43:36 文章热度:505
        (一)窗口:局办事大厅(二)主办股室:地籍股 办公电话:5229822(三)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3、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4、《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四)应提交的资料1、抵押(1)双方共同提交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证》;(3)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4)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书;(5)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证明;(6)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其它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7)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8)委托代理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9)其它资料。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7 17:31:16 文章热度:4168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范本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2.承租形式: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7:02:55 文章热度:11446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该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另外,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等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9 14:40:18 文章热度:10179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注意这里不同于土地转包必须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合同,将土地出租给承租人,获取租金,这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即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我们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法律关系中,可以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7 16:39:26 文章热度:968
        土地租赁协议签订之后,表面上每年如约向村民交付租金,暗地里却在大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征地”手续。日前,郑州市一村庄200余亩集体土地被曝出遭遇“明租暗征”怪事,引发村民哗然和各方关注。由于办学需要,从2001年至2008年期间,郑州科技学院先后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坟上村租赁土地共计213.9亩。多位村民提供的土地租赁协议显示,上述土地租期30年,租金按每亩每年小麦1400斤,支付实物或按当年国家保护价一等小麦价格计算支付现金,交款时间为每年6月25日前。村主任李民松告诉记者,土地租赁协议签订后,科技学院每年都能按时足额交付租金,合同履约情况一直正常。然而不久前,一起偶然事件让村里意外发现...[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