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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发布时间:2015-10-09 11:12:34 文章热度:1993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合理的利用农村土地也是一个关键的要素,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我不想单纯的去搬那些生硬的条文,我想结合实际的事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和大家一起学习。1、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方式的规定是:“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 3、土地承包的原则:一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28 09:32:26 文章热度:1518
        8月27日,《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指出,将配合修订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报告表示,抓紧研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互权利关系,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城落户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等问题,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完善工作,依法规范土地承包关系。同时,报告指出,将有序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的,按照有关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鼓励地方依法探索建立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形成管用的制度约束,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推荐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15 16:06:30 文章热度:1054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土地制度改革要求,需要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尽快启动《土地管理法》修订程序,并同步制定配套法规,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全面、有力的法制保障。就此,他已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提交建议。“《决定》的一些重大部署,突破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因此需要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董祚继认为,《决定》明确的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二是改革征地制度,三是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董祚继表示,上述4个方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10 11:17:15 文章热度:1148
        土地出租应该了解哪些法律法规?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2-29 15:22:38 文章热度:6209
           宅基地是什么?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关先生来信中所提到的住宅并不是商品房,是当地农民使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建成的住宅,违反了只可自住的原则而出售的。消费者若购买了该种房屋是无法拿到房产证的,将来不能上市交易;一旦发生了房屋纠纷,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宅基地法律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2-04 14:06:54 文章热度:23126
          目前,虽说我国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与使用权流转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宪法》、《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一部专门的《土地管理法》,但是这些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有关规定我国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有关规定一直是十分谨慎和有保留的。1982年的《宪法》第10条严格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直到1980年代末,对土地流转的法律控制才开始松动。   1988年修改的《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而同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2条也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1-21 14:40:00 文章热度:1739
        一、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状况  我国是人多地少、耕地资源贪乏的农业大国。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也不断扩大,特别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向农村索取集体土地已是必然。   随着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多的被征用,因征用土地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加,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的甚至引起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隐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政府要更加注意依法行政,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上应坚持“依据法律、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进行,并给集体和农民个人补偿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28 09:30:45 文章热度:1367
        来源:中国日报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今年4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全省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调研。甘肃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尚勋武介绍,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现行法律对有些行为的规范缺失或不合理。物权法、担保法和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没有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转让等提供法律依据。二是部分法律的实施性法规尚未出台。如,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甘肃省一直没有制定相应实施性地方法规。三是农村土地所有权法律主体虚置。现行宪法、民法通则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24 11:00:57 文章热度:635
         来源:武宣县委宣传部    武宣县金鸡乡引导农民土地流转,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相关政策法律咨询;收集、审核、储备、发布农村土地需求和流转信息,对流转双方资质进行审查,对流转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双方洽谈,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予以鉴证和监督执行及配合进行土地测量;调处土地流转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土地流转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对自发“并地”的群众引导他们完善相关手续。七是编写土地流转的剧本进行宣传。目前,全乡累计签订流转合同47份,流转面积4807亩,占全乡总耕地面积的5.6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26 16:01:39 文章热度:94
        2024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面带来西藏自治区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最新全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乡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土地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全面规划、严格管理、节约集约利用、绿色发展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09 17:06:20 文章热度:92
        日前,昆明多部门联合发布了一则《关于规范滇池沿岸村庄农房修缮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规范滇池沿岸村庄农房修缮建设工作,那滇池沿岸村庄农房修缮建设的内容是怎样的?一、滇池沿岸村庄农房修缮建设的内容是怎样的?1、规范范围规范的范围是滇池生态保护缓冲区内的保留村庄。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的农房修缮,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2、修缮建设的内容(一)修缮建设的认定。修缮建设是指在严格执行滇池生态保护措施以及缓冲区内“集镇空间只减不增,小区、村庄建设面积只减不增”的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村内现有农房进行加固、翻新、重建、改建等。(二)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1-01 14:29:09 文章热度:135
        花栗鼠和松鼠都是可爱的小型啮齿类动物,备受人们的喜爱。虽然它们在外貌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实际上它们是两种不同的物种,拥有各自的特点和需求。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国内是否允许养花栗鼠,以及花栗鼠和松鼠之间的区别。一、国内是否允许养花栗鼠1、法律法规:国内的法律法规通常对野生动物的养殖和饲养有一定的规定。在中国,养殖和饲养野生动物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和证书。花栗鼠属于野生动物,因此通常需要合法的许可才能养殖。2、保护野生动物:我国一直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以防止非法捕捉和贩运野生动物。养殖野生动物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野生动物的福祉和生存。3、引进品种:一些地方可能对引进的物种有特殊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0-26 11:42:56 文章热度:215
        随着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机制,野猪种群数量大幅度增长。那2023年野猪还是三有动物吗?野猪饲养需要什么条件?一、2023年野猪还是三有动物吗?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名录)。此次野猪没有出现在新版“三有动物”目录中。二、野猪饲养需要什么条件?野猪饲养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并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养野猪的一些常见条件和注意事项:1、法律法规合规养野猪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等必要的许可证。未经合法许可的野猪养殖是非法行为,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0-25 09:35:16 文章热度:365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将于2024年元旦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适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0-23 15:10:41 文章热度:110
        随着土地政策的逐步严控,越来越多人申请建房难了,尤其是在申请手续这块,那农村建房没有审批手续会强行拆除吗?农村建房审批找哪个部门?一、农村建房没有审批手续会强行拆除吗?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后果。具体来说,如果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相关后果包括: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负责土地管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建房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将被限期拆除。这意味着没有经过审批的房屋将被当局强制拆除。值得注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0-10 10:54:02 文章热度:195
        梅花鹿是一种优雅而迷人的野生动物,由于其独特的美丽和观赏价值,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其引入自己的农场或庄园进行养殖。然而,要成功地养殖梅花鹿,需要深入了解这一物种的习性、饲养管理、栖息地模拟以及法律法规。那么,梅花鹿养殖技术有哪些?本文将介绍梅花鹿养殖知识大全。一、梅花鹿的基本介绍1、物种特征:梅花鹿是一种中等体型的鹿类,身上覆盖着美丽的白色斑点,尾巴末端呈白色。雄性梅花鹿通常比雌性更大,角也更加宽大。2、生活习性:梅花鹿是草食性动物,主要以各种植物、草本和树叶为食。它们擅长跳跃和游泳,通常在晨昏时分活动,白天多休息。3、繁殖:梅花鹿的繁殖季节通常在秋季,怀孕期约为7个月,每胎通常只有一只幼崽,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0-09 13:53:34 文章热度:11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居民纷纷进城落户,寻求更好的生活和就业机会。然而,对于这些进城落户的农民来说,保留原有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备受关注,那进城落户的农民能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一、进城落户的农民能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吗?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不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一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支持。1.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基础:首先,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住房和进行农业生产的权利,其法律基础主要包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9-21 16:06:11 文章热度:169
        豪猪是一种可爱的小型哺乳动物,因其背部覆盖着硬刺而闻名。在一些地方,人们喜欢将其作为宠物养殖,但豪猪的养殖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关注细节。那么,豪猪的养殖技术与注意事项有哪些?一、饲养环境的准备1、笼子选择:豪猪需要一个安全、干燥、温暖的笼子。选择一个宽敞的笼子,最好是带有遮阳和雨棚的户外笼子。在笼子内部放置木屑或草屑作为垫料,以便豪猪可以挖掘和搭建巢穴。2、温度控制:豪猪对温度比较敏感,需要保持在18°C到25°C的舒适温度范围内。在寒冷的天气里,提供加热灯或加热垫以保持温暖。3、避免湿度:豪猪对湿度过高的环境不耐受,因此要确保笼子保持干燥,定期清理垫料。二、饲养管理1、饲料供给:豪猪的饲料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7-10 16:10:33 文章热度:153
        2023年6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表示严禁将违法用地合法化,那严禁将违法用地合法化是什么意思?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一、严禁将违法用地合法化是什么意思?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合法化是指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允许将违法使用的土地或建筑物在登记时获得合法的认可或合法的权益转移。这一原则旨在维护土地利用秩序,防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合法化,并保护公共利益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首先,严禁将违法用地合法化。违法用地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用途进行使用的土地。通过不动产登记,不应该将这些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4-21 10:54:54 文章热度:99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2021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等有关要求,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制定...[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