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门标签>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发布时间:2017-04-17 10:28:04 文章热度:2151
        目前正在施行的上海房屋拆迁赔偿法有哪些呢?我们知道,目前我国的房屋分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村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管辖,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归国土局统一管理,比如城镇的商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因此,两者在拆迁补偿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就是目前正在施行的分别针对两者的法规。一、《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06 14:32:04 文章热度:7641
        2017年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罗湖辖区内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收部门:深圳市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实施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三月第一章项目概况及总则第一条【征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罗湖辖区内的已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红本”、“绿本”)的房屋。征收范围不包括布心山庄东区45-55栋。已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房屋,不纳入本次征收范围。第二条【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为本次房屋征收的征收部门。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5 10:14:30 文章热度:1360
        上海辖15个市辖区、1个县,总面积6340平方公里,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分,雨量充沛。上海气候温和湿润,春秋较短,冬暖夏凉。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约4℃,通常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约28℃。《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经201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该《细则》分总则、征收决定、补偿、法律责任、附则5章5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06年7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9 16:23:17 文章热度:2261
        房屋租赁指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那么出租自家住房也需要缴税吗?具体案例:我家有套空闲房子,父亲想把它租出去,签合同时听说还要缴各种税。请问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呢?详细回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以上就是要缴纳的税费和缴纳标准。附:房屋出租注意事项一、低价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0 13:43:55 文章热度:2241
        2019年9月11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字〔2019〕57号)印发,本规定自2019年10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3日。那么,2020年泰安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可以租几年?补贴何时发?一、2020年泰安市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1、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至少一方为市内四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包括夫妻与未成年子女)及25岁以上单身家庭;市内四区城镇户籍毕业5年内在市内四区新就业职工;非市内四区户籍的人员,持有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1-14 10:35:01 文章热度:158
        住房租赁关乎城市吸引力,关乎人民福祉,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过去几年,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租房中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租赁房源供应量随之增加,租赁需求得到满足。但同时,恶意抬价、虚假房源、违规隔断、装修污染超标等乱象也频繁出现,令不少租房者苦不堪言。为解决住房租赁行业难点、痛点问题,维护租户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多次召开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推进会,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做出部署,并提出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已有包括内蒙古、陕西、北京、深圳、广州、合肥、南京、珠海、长春、南宁等多地相继出台住房租赁新规,通过增加房源供给、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5-08 09:12:40 文章热度:2124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支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通知琼建房〔2019〕11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政策性银行海南省分行、大型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银行,海南省联社,邮政银行海南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海口分行,南商银行海口分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财产保险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精神,推动建立符合海南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03 09:50:40 文章热度:1960
        日前,太原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太原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鼓励、引导和支持有闲置房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继受单位)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或委托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的房屋统一出租、规范管理,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太原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9 10:42:48 文章热度:1317
        2018年5月29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青岛成为省内第一个出台租赁房政策的城市。根据意见,青岛鼓励具有一定运营经验和一定规模的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住房租赁纳入经营范畴,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中介等各类企业以及个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经营方式从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赁。在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方面,青岛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0 10:04:57 文章热度:3059
        为贯彻落实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近日,苏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它对苏州的住房市场会带来哪些变化呢?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政府批准,利用存量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用房进行住房租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意见》提出要将新增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调整部分地块出让竞拍规则。对部分地块出让报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一定幅度后,设置竞配建租赁住宅,将原来按照“一次报价”最接近平均价原则确定竞得人的方式调整为按竟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11:15:12 文章热度:712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楼县2018年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达到人均建筑面积12﹐以上的,不在本保障范围,合并计算不达标准的,可以分户申请,但家庭未婚子女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二、保障标准1、住房租赁保障面积标准:12﹐/人;2、住房租赁补贴标准:5元/平方米/月/人。三、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三审两公示”的工作程序确定保障对象。1、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社区或所在单位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1)石楼县住房保障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身份证和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及复印件;(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4)单位或社区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2 11:41:57 文章热度:2627
        2018年3月21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人均租住面积最低标准、住房最小出租单位及14项不得出租用于居住的情况。租赁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情况的除外。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宿舍型公寓和集中式公寓的租赁房屋,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另外,成套住宅以单间租赁的,以原始设计为卧室或者起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原始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杂物间、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1 17:16:44 文章热度:7278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厂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那么就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该注意的问题为大家做下简单介绍!(一)租赁地点工业厂房租赁地点的确定,往往需要借助经审批的建筑资料和行政审批文件。通常需要在合同中标明房地产坐落和面积,并附上房地产权证,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二)租赁双方当事人1、确定当事人是个人还是公司。若以公司身份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租赁合同必须体现该租赁行为是公司行为,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难向个人追究原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2、承租人应当具有出租权。承租人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8 12:01:44 文章热度:1502
        南京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0号)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2 15:35:25 文章热度:3569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0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试点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试点内容、组织实施规定,牢牢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1 16:02:57 文章热度:1258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主城区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8]9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主城区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4日泸州市主城区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文件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31 11:40:38 文章热度:2906
        为做好合肥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以下简称集体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初步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皖政办〔2016〕63号)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7〕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9 16:16:20 文章热度:174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0号)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存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5 11:29:33 文章热度:1196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武汉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武政规〔2017〕58号),其中补贴标准,每2年可调整1次。另外,补贴面积、计算方法、申请程序都有详细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武政规〔2017〕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4 10:00:36 文章热度:9406
        1月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18年住房租赁新政——《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成办发〔2017〕5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成都市户籍承租人子女,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接受教育,非成都市户籍来蓉人员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以租赁住房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居住证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精神,依据国务...[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