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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随着国家发展,城镇化的推进,中国出现了这样的城镇化趋势,即村组村民往乡镇集市迁移、乡镇集市的人往县城迁移、县城人往市里迁移、市里人望省会城市迁移、省会人望北上广或国外迁移。而在村民往集镇迁移最为普遍,这也是当前国家脱贫的内容。那么问题来了,非集镇集体村民在集镇购买宅基地上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6-07-20 13:51:12 文章热度:15542
        针对近期大家咨询的问题,小编发现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今日特向大家分享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适用法律法规的一些相关知识。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裁判规则】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广义的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现实中已经非常少见。《物权法》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是针对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是农村居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规则索引:见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455页。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3 14:00:23 文章热度:6724
        合肥作为安徽的省份城市,二手房交易税费及过户流程是大家所关心的吧,了解这些,可以减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负担,有利于购房者提前规划购房预算。还可以避免因为二手房税费问题产生的各种矛盾摩擦。定价位从家庭收入及银行贷款两方面来衡量出自己的付款能力(月供最好不要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以此定自己可购买多少价位的房子。购买二手房的好处购买二手房的缺陷计划赶不上变化,可能会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开支。不能把首付能力定在自己所能承受的最高限度。事先要预留足够的中介费、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定地段考察同等价位的不同地段,最好多变换思路,反复比较,再决定最适宜自己居住的地段。(板块选房、站点街区)重点考察交通、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6 09:26:48 文章热度:715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现在我来了解下二手房买卖四大风险及对策,希望能帮助到你。二手房买卖四大风险及对策一、二手房买卖存在的四大风险。(一)房屋买卖合同遗漏必要主体。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必定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如夫妻共同共有),而订立合同时共有人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二)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合法。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未认真审查房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未核实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如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买受人最终钱房两空。(三)房屋存在物权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9 09:06:57 文章热度:7365
        一、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二、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法定事项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三、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是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包括:1、不动产的自然属性。如:面积、空间、用途等。2、不动产权利归属。如权利人是谁,权利来源是什么,以及权利的期限等。3、不动产权利的变化情况。如变更了权利人等。四、哪些不动产需要统一登记?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所有不动产都要统一到一个部门登记。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水塔、桥梁、隧道、纪念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22 10:52:28 文章热度:2686
        《物权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共有四条,分别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注销登记等。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土地政策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固有制度。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一百五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修正):第十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二条、第八条、第六十二条。【裁判规则】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18 13:56:17 文章热度:1539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土地政策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固有制度。本文集合了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27条法律规定、5个指导案例和14条裁判规则。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一百五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修正):第十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二条、第八条、第六十二条。【裁判规则】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广义的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现实中已经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21 17:00:13 文章热度:1624
        【案情】2012年徐某将其自建的一套房屋转让给张某,转让价格为17万元,张某支付15万元,尚欠房款2万元。该房产所占土地系某居委会转让,未取得任何许可证及亦未办理报建手续。张某受领该房屋后就进行装修并居住至今。2014年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剩余房款2万元。【评析】对于本案如何处理,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系无效合同。因徐某向张某交付房屋后,张某即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居住至今,故不宜将该房屋返还给徐某,张某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剩余房款。第二种意见认为,徐某、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但应相互返还,否则有变相认可小产权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6-17 15:02:59 文章热度:1845
        众所周知,购买二手房流程复杂手续繁多,“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这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如何才能避免发生合同纠纷呢?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购房者需要确认的信息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地址和门牌是否严格填写;面积是否准确(以产权证为准),如果有赠送面积应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中写;房屋现状(毛坯、装修等);所赠送家具家电详单。二是卖方的信息,包括卖方身份信息;产权证、卖方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是否有共有所有人,有的话需要到场签字确认。二、房屋价款房款一般是由交易双方自行商议决定的,但是大多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5-08 15:53:15 文章热度:3484
        安置房协议书怎么写?相信很多人都存在这样的疑问。为帮助您更好的购买安置房,下面就针对安置房买卖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做简要介绍。安置房买卖协议书内容一: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人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泉州大桥南片区海丝景城小区A3-00-000室,安置房屋面积为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协议书内容二:付款时间与方式本合同签署后买受人应将购房款贰拾伍万壹千元整(¥251000元)交付给出卖人,该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叁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出卖人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000,账号62200000000000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5-07 17:53:37 文章热度:1315
        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比较多,这时候肯定会需要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毕竟不论是租房子还是购买房子,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也是对您有一个法律保障。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买受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联系电话)配偶:(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电话号码、资质证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5-07 17:18:23 文章热度:888
        立合同人:卖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买方(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改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合同中“房改房”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由个人集资建设的住房)。二、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的已购房改房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系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9 08:50:16 文章热度:1256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宣布从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将相关证书、房源信息及合同范本等在售楼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同时,按照向物价部门申报的一房一价向社会公开销售全部房源,严禁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三亚从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每月1日至25日,开发商应向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提交当月销售房源网签备案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网签(25日至31日后销售的,可在下月申报),严禁滞后网签。如未能在限期内按要求提交,不再受理办理。此外,开发商与购房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8 11:11:52 文章热度:10517
        商品房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那么一般商品房和住宅房哪个好?买卖合同是购房合同吗?购买流程是怎样?一般商品房和住宅房哪个好?商住房,既可以居住,又可以公司进行工作,是适应一线城市的发展和年轻人生活发展的新型居住形式。建立在综合用地上的既可以工作又可以居住的一种产品。商住房的优点:1、小户型较多,以40-80平米为主,总价低。2、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3、对限购的城市来说,商住房不限制。4、有LOFT户型,如买30平米相当于买60平米。区别:1、商住房5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11 10:03:22 文章热度:7164
        随着房地产市场化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省建设厅会同省工商局修订了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由于商品房交易形式日趋复杂多样,特别是商品房预售、交付、房屋质量和违约、车位销售等方面出现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旧的示范文本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另一方面《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施行,以及我省住宅全装修工作全面铺开,省建设厅会同省工商局修订了新版示范合同进行有效对接。2018年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具体分为《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和《浙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5 16:57:05 文章热度:2202
        12月5日,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不动产(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针对不动产(二手房)交易的合同签订、中介代理以及后续的登记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通知》规范开展不动产(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工作。附原文内容:附政策解读:一、《通知》出台的背景过去,我市不动产(二手房)交易的合同签订、中介代理以及后续的登记办理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出现不少民事纠纷,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影响了老百姓的合法权利。为了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长沙市国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8 08:22:33 文章热度:4689
        9月27日,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石家庄住建局网站发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只有两种情形可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定,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二、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31 09:26:26 文章热度:1121
        商品房涉及面广,权利义务复杂,为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平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然而,商品房开发商利用合同制定方的优势地位,通过制定附加协议的形式对示范文本条款进行大量修改,排除或者限制买受人权利、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责任、加重买受人责任。8月29日,《深圳市消委会关于房地产预售买卖合同附加协议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的通报》发布,指出房地产领域存在12大陷阱,消费者买房签协议时需谨慎。具体情况如下:1、出卖人否认补充协议当中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借以免除自身法定责任;2、出卖人利用单方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为己设置免责条款;3、出卖人绝对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7 08:58:11 文章热度:2311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市内四区住建局、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各金融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5 14:53:00 文章热度:8588
        2017年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正规版】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17 09:40:46 文章热度:7703
        根据法律规定,一旦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其合同应当办理网上登记备案。但是,若买卖双方想解除合同就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但没那么容易,那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可以注销吗?怎么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分为直接注销、审查注销和不予注销三种情形。直系亲属间变更买受人姓名的;经法院裁定或仲裁调解解除合同的;当事人死亡的;因买受人资格问题而解除保障性住房合同的;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等情形,可办理直接注销手续。因出国留学、到外地定居、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符合购房合同中有关解除合同约定条款的;合同条款信息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