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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

       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是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现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提出的意见。“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土流网小编精心汇总了三权分置的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

发布时间:2017-06-21 08:55:48 文章热度:1994
        为推进海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平等保护的格局,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意见明确,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农民集体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充分维护农民集体在承包地的发包、调整、收回以及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权能。农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1 10:01:39 文章热度:2757
        对农村耕地产权制度改革,现在用“三权分置”来形容,农地的三种权利,即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那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有什么意义?“三权分置”原则有哪些?一、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有什么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如下意义:改革开放之初,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9 10:25:39 文章热度:1933
        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全新尝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相关工作将完成,各地围绕这项制度改革提交总结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这标志着该项试点进入总结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序幕。通过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将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形成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格局,打破了僵化的集体大锅饭制度,充分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我们也应看到,30多年过去了,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红利潜力所剩不多,需要有新的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1 15:23:53 文章热度:2796
        “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称之为“两权分离”。现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现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之初,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地调动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05 17:47:13 文章热度:2056
        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这是中央在深化农村改革中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一改革的深化,进一步确立了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稳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让经营权能够顺畅流动起来,满足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生产要素的需求,同时让农民通过经营权的流转,能够从承包地中获得更多的收益。近年来,重庆市一些地区对“三权分置”进行了一系列有效探索,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实现了又一次重大突破,土地再次焕发出新的生产力。确权颁证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春暖花开,正是春耕大忙时节,璧山区七塘镇将军村一组村民尹柱炳却没有像往年那样忙着翻地播种。他家门前是成片的蔬菜基地,其中有7.2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06 18:39:35 文章热度:9828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已经公布,配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是今年“三农”领域的一大重点。改革就是要实现激活,包括激活要素,即唤醒农村沉睡资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提供必备的资金、土地等物质条件。本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等重大政策举措。在文件的第30小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提出: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在文件的第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8 11:43:50 文章热度:72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原则的“三权分置”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让全国4.6亿亩农村流转的土地迸发出新的活力,使承包户放心流转,经营者安心投入,亿万农民受益。在北方的土地上,栽种南方的水果,这是陕西杨凌这家合作社今年发展的新产业。火龙果、百香果都试种成功了。汤新国告诉记者,他们的水果得两到三年才能收回成本。可过去,像南果北种这些新技术他们不敢尝试。近年来,随着我国大量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格...[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4 16:29:35 文章热度:858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提出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制度基础。各地加快建设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已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85个,聘任仲裁员2047人,每年受理并调处各类土地纠纷6000多起,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江西省搭建了11个市级、102个县级、1454个乡级农村土地交易中心,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服务。土地流转呈加速之势,目前,全国2.3亿农户中约30%的农户已流转了土地,在一些东部沿海地区,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1 17:52:40 文章热度:1825
        从“两权”到“三权”,一步之差,却意义非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这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三权分置”是顺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此同时,又将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释放新的活力。重在放活经营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实现了“两权分置”。30多年来,农户承包经营为农民增收致富,活跃农村经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8 10:14:47 文章热度:1581
        近年来,该县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基础。目前,全县174个村及6731个村民小组外业调查全面结束,进入内业建库阶段,年内将实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一是先谋定后启动。深入先行地区了解操作路径,规避他人弯路,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并投入1667万元经费专项用于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不因改革增添乡村及群众负担。二是先试点后推开。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两个村、105个村民小组先行开展试点实践,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成功做法。三是先规范后进场。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方式和项目监理单位跟班作业机制,内行监督内行,确保确权准、成果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9 11:24:28 文章热度:792
        三权分置后,农业的赚钱机会在哪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个体农户的力量已不足以跟上农村全面快速发展的需要,农村要发展,就需要有更多的资本及新型主体进入。这样就衍生出了使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解为相对独立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这就实现了三种权利的分开。需要把土地交给更有能力的新型主体去经营,才能发挥土地最大效益,三权分置之后,农业的挣钱机会主要看下面三点。①规模农业:中国农业要转型,要走现代农业之路,规模农业是必然趋势。土地经营权释放后,大量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无论从资金能力,还是操作能力,都更有实力去经营运作土地,这就更有利于形成规模农业。同时,这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方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4 15:57:29 文章热度:1136
        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农业生产者的构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3亿农户还是土地承包者,但是已经将很大一部分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不再从事农业生产。随之也出现了很多土地流转过程产生的纠纷,那如何去避免这些纠纷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个文件有两个规定是可以有效避免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的。哪些新主体呢?就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全国已经有270多万,它们不一定拥有土地承包权,但是流入了较大规模的土地搞农业,拥有土地经营权,是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韩长赋表示,所以在实行“三权分置”之后需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4 08:41:08 文章热度:3000
        主持人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意见》),这是一件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社会关注度很高。今天很高兴地请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三权分置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围绕这个主题回答大家提问。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先生。下面先请韩部长介绍情况。韩长赋: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发布会的主题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中央多次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3 11:21:56 文章热度:10768
        什么是“三权分置”?“三权”就是指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承包权”归签订承包合同的农民所有;“经营权”则是农村土地流转后负责经营土地的人所有。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简称“三权分置”.“三权分置”有什么意义?专家指出,“三权分置”改革最大的突破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保护农民相应权益的同时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有利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主体的培育,将为农民进程安居和新型城镇化提供保障。三权分置的格局是怎样的呢?看下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31 16:44:41 文章热度:1118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承载着他们的希望,任何关于土地的制度,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土地“三权分置”是啥?对农民有哪些影响?韩长赋:土地“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最近,农村土地改革频繁出现了一个词,叫"三权分置",很书面化的一个词。乍一听,还以为是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置呢,农村的三权分置到底是个啥玩意儿?众所周知,大概我们父母一代,经过了人民公社时期,一切生产和生活资料都被收公,连家里的牛,都成为集体所有了。大概试了几十年之后,社会处在崩溃边缘,实在走不下去了,迫不得已启动了农村改革。标志性事件就是著名的小岗村十八户农民签订生死状,承包责任田,这十八户村民是真的勇士,当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31 12:05:06 文章热度:4624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项新政策对于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其中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内容有哪些呢?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涉及多方权益,是一个渐进过程和系统性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一)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三权”权利主体,明确权利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确保“三权分置”得以确立和稳步实施。要坚持和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及时提供确权登记成果,切实保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31 11:46:09 文章热度:7014
        “三权分置”9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文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使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农村现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将极大地解放生产力,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31 11:41:18 文章热度:951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2012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2014年1月1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政策,即“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这一政策不仅使农民的土地流转没有了失地的后顾之忧,也赋予了经营权更多的权能。2015年2月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31 09:09:11 文章热度:971
        实行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将让农村土地流转更顺畅。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大量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意见》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2 11:34:18 文章热度:33359
        据新华社消息,8月30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指出,要发展绿色金融,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那么,什么是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农村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但实践中土地集体...[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