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门标签>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

       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是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现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提出的意见。“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土流网小编精心汇总了三权分置的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

发布时间:2016-02-25 10:51:24 文章热度:9646
        近段时间土流网小编接到农民朋友针对土地改的问题种种而来,尤其是土地“三权分置”问题?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承载着他们的希望,任何关于土地的制度,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今天小编就来聊聊土地“三权分置”是啥?对农民有哪些影响?韩长赋:土地“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最近,农村土地改革频繁出现了一个词,叫"三权分置",很书面化的一个词。乍一听,还以为是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置呢,农村的三权分置到底是个啥玩意儿?众所周知,大概我们父母一代,经过了人民公社时期,一切生产和生活资料都被收公,连家里的牛,都成为集体所有了。大概试了几十年之后,社会处在崩溃边缘,实在走不下去了,迫不得已启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2-22 11:09:23 文章热度:646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面这些常识你都了解吗?1.现在到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时候要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促进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要做到这个标准,就需要“把握边界”。“明确界定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利边界,以利于各项权能独立行权,充分发挥各自独特效用。”集体所有权的核心是处置权,可以控制和约束其他权利的不规范行使;农户承包权的核心是财产权,是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土地经营权的核心是收益权,实现“农地农民有、农地农业用”,既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29 12:01:21 文章热度:3197
        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农村改革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极大释放了农村生产力。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这一新形势要求对农村土地权利配置进行新一轮改革。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总结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农村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三权分置”的重要意义,是可以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属性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尚不足以为全体农民群众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土地仍然是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此外,我国农民传统的安土重迁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25 09:57:50 文章热度:5440
        9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文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使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农村现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将极大地解放生产力,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古今中外的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06 09:28:25 文章热度:505
        ●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给予法律地位是没问题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也没有问题,关键是怎么给土地经营权定性。●我们与其将经营权做大,还不如将承包经营权权利设置完整的同时再给经营权赋权,这样我们法律和政策关系上就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键要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利,重点要赋予农民对拥有的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及抵押权、担保权、继承权。按照中央的要求,对赋予农民的这六项权能应该区别对待。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农业部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刘守英等专家和官员在日前举行的“2015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6 09:12:11 文章热度:903
        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原来家家户户都种地的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中央《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上的管理监督权,发挥好集体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服务的组织功能作用。其次,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1-27 11:36:26 文章热度:142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针对土地流转,《意见》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9-30 09:06:50 文章热度:2520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向何处去?此前有些专家主张私有化。而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29日会议上的表态,则给改革定了调,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的三权分置。   9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中央深改组组长习近平在会议上表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3 16:01:16 文章热度:3039
        甘肃华池县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完善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以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庆办发[2017]6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基础。改革开放之初,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实现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0 15:29:17 文章热度:1459
        2018年7月16日,潍坊市农业局发布《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表示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2日,将向潍坊市征求意见,快来看看将怎么实施?附原文内容: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7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59号),市农业局起草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10:40:36 文章热度:1160
        近日,聊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正确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到2020年,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基本形成;全市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率达到50%以上。近年来,伴随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深刻变化,2017年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突破275万亩,占农村家庭承包耕地的比重达到37.77%,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趋势。总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6 09:29:32 文章热度:139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作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三农”大省,河南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目前基本实现了新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发尽发,广大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承包地有了“身份证”“特别放心、特别认可,吃了定心丸!”拿着红彤彤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刘景花喜笑颜开,翻到权证信息页说,“每块地多大面积,东南西北到哪个位置,都写得清清楚楚,再也不用担心流转后弄不清地界了。”刘景花是驻马店市确山县普会寺镇白山村人,多年前,她丈夫因脑梗无法外出干活,一家三口主要靠7亩多承包地过活。确权之后,她将承包地流转给了一家农业公司。“每亩地流转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2 17:31:37 文章热度:2504
        北海市农业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北海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健全我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北海市实际情况,北海市农业局牵头起草了2018年《北海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北海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反馈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1 11:15:29 文章热度:2044
        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7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42号)精神,确保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有序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9 14:09:19 文章热度:1363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9号)精神,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30 14:12:42 文章热度:2126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土地草原的产权关系,推动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建立健全我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产权制度,维护农牧民集体、承包者、经营者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村牧区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落实嘎查村土地草原集体所有权土地草原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牧民集体是土地草原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在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过程中,要充分维护农牧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6 16:38:00 文章热度:2274
        近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承德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区域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结合承德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6 09:20:22 文章热度:1630
        “甲村的土地,由村民乙承包,却由村民丙经营。”简单地说,这就是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日前,菏泽市农业局印发《关于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菏泽市农业局文件菏农字〔2017〕17号菏泽市农业局关于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通知各县区农业局,开发区新农办、高新区社发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8 09:07:57 文章热度:4579
        山西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进一步健全我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充分认识“三权分置”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之初,我省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各地积极探索土地“三权分置”的办法和有效实现形式,土地经营权有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8 08:57:12 文章热度:5162
        四川省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6〕67号)精神,农业厅代省委省政府草拟完成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实施意见》的意见,请于15日内将修改意见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厅,邮箱:sc85505614@163.com。附件: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农业厅2017年5月2日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