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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

       违法: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 违规,是指违反了某些规定。但是“违规”一词中的“规”字并不是指指定的某项规定,这个“规”字是指所有双方协商好达成的规定。在我国农村,存在违法违规开发、使用、建设、销售宅基地、土地、房屋的行为,因此需要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农村有序、合理发展。

发布时间:2013-11-20 09:37:37 文章热度:794
        来源:宁德晚报       今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将作为制止和查处“两违”行为第一责任人。近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落实工作责任、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巡查防控、严格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拉开“整治网”。主要领导为“两违”第一责任人       近期,宁德中心城区多个区域的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简称“两违”)现象呈抬头之势,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为有效遏制“两违”行为的反弹、升级、蔓延,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制止和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30 10:10:31 文章热度:1867
        开展违法用地和违规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规建筑(以下简称“两违”)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用地及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的各类违法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6 12:01:02 文章热度:1836
        为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吉安遂川县政府印发了关于遂川县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事项为遂川县辖区内正在发生的以下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未按用地审批内容占用土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遂川县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举报奖励办法为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实现对“两违”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63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建村〔2017...[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5 08:52:39 文章热度:2826
        临近2019年,北京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强化对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的监督管理,产权单位发现承租家庭涉嫌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经查实确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要及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取消该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发租金补贴,记入不良信息档案,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公租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切实落实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管理责任产权单位发现承租家庭涉嫌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应主动询问并进行核查,经查实确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要及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向承租家庭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05 09:04:43 文章热度:6464
        11月5日,黑龙江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要求棚改建设项目应纳入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管理,严禁简化法定建设程序违规审批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棚改项目建设品质,不断改善我省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优化城镇人居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优化改造模式,合理确定安置方式(一)进一步优化棚改模式。一是各地对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政府主导改造建设为主、市场化运作建设为补充”的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30 08:40:46 文章热度:1801
        2018年10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外发布《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取消违规家庭各类保障房资格,并将信息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通知》指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家庭警示教育,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要书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通知》表示,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19 08:55:56 文章热度:858
        今年京津冀地区部分违建“大棚房”被曝光之后,有关部门和地区迅速整治这个农地非农化乱象。现在,“大棚房”整治要在全国铺开了。9月7日,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9月15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根据安排,今年9月至12月,全国要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哪些情况?所谓“大棚房”,就是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此次专项行动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5 11:10:49 文章热度:1172
        2018年6月3日,西安市房管局下发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商品房销售秩序专项检查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那主要查什么?违规将怎么处理?查什么?14种违规售房行为将被重点查处检查对象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内容包括十四个方面,分别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直接或采取内部认购、交纳诚意金、排号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2 10:25:08 文章热度:4524
        近日,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2018年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整治重点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两个方面10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二是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三是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四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2 17:27:42 文章热度:4795
        6月27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于2018年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方面及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方面,共两大类、10种具体情形。具体方案全文如下: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宗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7 08:46:41 文章热度:811
        2018年4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求的通知》指出,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对落实调控目标不力、量价仍上涨过快的市县,将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问责。通知明确提出,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简称“房八条”)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市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约谈,督促其依法依规销售,防止任何形式的宣传炒作和哄抬房价行为,要疏导排队购房行为;此外,要继续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打击利用“房八条”以及中央新政恶意炒作、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2 15:53:57 文章热度:1498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打击农村违法用地建房工作的通知萍府字〔2017〕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以来,全市积极开展了打击农村违法用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当前的情况看,部分县(区)、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农村违法用地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用地秩序,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用地建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十九大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管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1 16:05:17 文章热度:1183
        单位和个人“假租真征”土地和房屋是否违法?“假租真征”即表面上看,是以承租的形式,临时占用土地,实质上却是在规避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征地审批程序,从而达到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非农建设。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必须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且经过批准,或者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过依法批准。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村村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以及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任何通过“假租真征”的方式占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均视为违法行为。另外,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5 11:07:35 文章热度:835
        问题一: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上有哪些变化?为进一步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制,《通知》明确“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同时,强调“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这是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又一重大改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划管理的思路和观念发生了转变。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已经作为所有实际发生用地的控制指标,而不只是作为控制用地审批的依据,从而实现对所有用地的计划控制,以扭转只管住审批“闸门”,而审批以外的超计划用地大量存在的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1-09 11:02:25 文章热度:1020
          记者1月7日从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了解到,2014年,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级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约谈土地矿产违法问题较为严重的60个市、246个县,是2008年~2012年连续5年国土资源部直接约谈数量的3倍以上。其中,因土地违法约谈55个市、214个县,因矿产违法约谈10个市、36个县,另外有5个市、4个县同时因土地、矿产违法问题被约谈。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在开展警示约谈的同时,去年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挂牌督办203起、公开通报112起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据介绍,过去一年,随着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的变化,国土资源部对约谈制度作出重大调整,坚持“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28 09:35:39 文章热度:920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日前召开的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暨信访工作会议要求,对非法批地、破坏基本农田、违法占用耕地、侵犯群众利益违规征地、违反产业政策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定明强调,要保持打击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屡查屡犯、边查边犯的地区,要从严从重处罚。要重点查处一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农用地新建高尔夫球场、违反供地政策、违法开采和破坏矿产资源的案件,坚决遏制农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行为,确保不发生大违法违规案件。各级执法监察队伍要睁大眼睛,加强监察,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1-05-26 09:14:21 文章热度:786
        对此前媒体曝光的香河县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国土部昨日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已经派出调查组进驻香河,目前初步调查结果主要为地方政府违规出让土地导致,已经叫停土地违法行为53起,将督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立案处理。与此同时,记者昨日了解到,包括万科、五矿、万通在内的开发商在香河的项目均已停工,业内人士表示,最终如何处置,土地性质是关键因素。据例行土地督察工作组负责人介绍,早在去年5-7月,就集中接到近30次香河县村民来信来访,反映当地土地流转、违法用地等问题。“香河县紧邻北京市,是投资热点,土地利用管理的压力大,存在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部分问题还比较严重。”北京局相关负责人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1-05-20 15:11:09 文章热度:877
        5月16日,香河县香三路南侧,两台碎石机正在对地桩进行清理复耕。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从2008年以来,打着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的旗号,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大规模“圈占”耕地。据农民反映,政府违规圈地高达万亩以上。记者向香河县政府求证时,香河县常务副县长凌少奎承认违规、违法占用土地4000多亩。群众反映和记者调查发现,香河大量耕地“低价”租用后,经政府层层“包装”,改变土地用途,以高价“倒卖”给开发商用于开发。不少农村群众反映,自己“口粮田”被征占后,得到的补偿很少,生活难以为继。对此,“新华视点”记者深入香河县对其违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了调查。新华社记者王炳美摄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4 09:38:35 文章热度:2169
        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明确规定,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违规家庭的信息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违规记入不良信息档案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知》的出台,有利于充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牟利行为,把房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3 16:45:14 文章热度:3543
        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2018年年8~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整治时间为8月-12月,重点排查农地违规改建设用地!整治范围自然资源部近期会同农业农村部对京津冀地区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俗称“大棚房”)问题开展了联合督察,并部署开展了全国性初步排查。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1、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