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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我们都知道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住宅营地分类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那么住宅用地可以做商业用地吗?

发布时间:2019-12-09 14:30:36 文章热度:952
        2019年9月3日,福建省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明自然资〔2019〕144号),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限3年。那么,三明市农村村民每户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多少?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6-13 17:40:35 文章热度:2336
        近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石家庄市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石家庄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1万亩以内,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指标不得低于“1”以下。全面清理2011年至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建立工作台账,加快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审批等工作,为项目供地和建设创造条件。全文如下:石家庄市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充分挖掘我市用地潜力,执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指导意见》(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18 17:17:36 文章热度:26468
        一般不同的用地性质会有不同的用途,而这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来进行规定的。那我国的商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它和住宅用地有什么区别?一、用地性质的介绍1.一般将用地性质分为2大类、8中类、14小类,其中包括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2.本文所讲的商业用地,则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3.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其中有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01 09:11:12 文章热度:1542
        北京土地市场于10月31日成交了3宗住宅用地,土地面积约10公顷,建筑规模约28万平方米,均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交易方式。这3宗住宅用地中,有两宗地块毗邻,都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它们地处北五环外,京承高速东侧,附近有地铁14号线的善各庄站,交通便利。该两宗地全部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将建设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78148元/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超过82055元/平方米,并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均需达到70%以上。其中,朝阳区崔各庄乡2909-060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土地面积约1.92公顷,总建筑规模约5.76万平方米。最终北京金地鸿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11:20:34 文章热度:453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芦山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芦山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8日芦山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97号)和《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意向的函》(川保监函〔2017〕314号)以及《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3 17:22:13 文章热度:901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荥府办发〔2018〕1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荥经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5日荥经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97号)和《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意向的函》(川保监函〔2017〕314号)《雅安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3 11:44:33 文章热度:1623
        7月11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2018-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广州市2018-2022年住宅用地供应中期规划》,规划指出,今后5年内广州计划供应住宅用地3225公顷。据查阅,2018-2022年,广州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3225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2427公顷,占75.3%;租赁住房用地798公顷,占24.7%。《滚动计划》显示,2018年广州市住宅用地总供应625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477公顷,租赁住房用地148公顷;2019年总供应640公顷,商品房与租赁房供应量分别为480公顷、160公顷;2020年总供应646公顷,商品房与租赁房分别供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6 17:09:45 文章热度:1026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顺府办发〔2018〕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南充市人顺庆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2日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根据《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6〕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97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6 10:00:31 文章热度:1785
        7月5日,石家庄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了石家庄市区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计划称,基于当前土地市场运行情况,为保障石家庄市住宅用地市场长期健康有序发展,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计划范围包括: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供应总量990公顷(2018年330公顷、2019年320公顷、2020年340公顷)。其中: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住宅用地735公顷、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255公顷;租赁住宅面积20公顷。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8年上半年,石家庄共挂牌81宗土地。最终成交土地73宗,成交总面积达2847.01亩,同比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5 15:14:40 文章热度:639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府办函〔2018〕13号)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97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函〔2017〕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思》(国发〔2014〕29号)和四川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探索建立政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7 17:09:16 文章热度:1228
        为适应和引导市场,有序推进商住用地供应,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制定《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一、2018年我市计划出让商住用地土地面积约125公顷,建筑面积约306万平方米。二、2018-2020年我市拟出让商住用地土地面积年均约125公顷,建筑面积年均约300万平方米。三、我局将结合厦门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供地计划,保持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据了解,相比于去年,今年厦门供应商住用地建筑面积同涨28.5%。从供应区域来看,同安区供地面积居首,集美次之,翔安第三。此外,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表示,将结合厦门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供地计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7 09:14:19 文章热度:739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攀枝花市东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8日攀枝花市东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8〕5号)要求,结合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加强对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政府在地震巨灾保险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为地震巨灾保险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法律环境和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5 10:02:42 文章热度:3543
        听说2018年河北省商业用地政策出新规定了?商业用地也可以变为住宅用地?这是真的吗?下面就以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最新商业用地政策为例,一起来具体了解下。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细则》的通知,里面共13条规定,规定了关于土地供应量、商业住宅调整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出租租赁以及个人出租房屋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等相关信息。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吧!1、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调控土地供应节奏;以我市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当降低商服用地供应总量。(牵头单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5 09:00:10 文章热度:7497
        2018年5月1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表示所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均不得变更为住宅用地。原通过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城市低效存量土地项目,原则上按规划执行,需要变更土地性质的,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坚持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规划用地性质依法依规审批项目。文化、教育等用地原则上不得变更为商业住宅为进一步坚持刚性约束,严格依法执行城市规划,保持用地规划结构平衡,引导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西安市政府发文加强西安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4 16:07:04 文章热度:2249
        5月2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南京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显示,2018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在2900公顷左右,其中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目标为600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少于30%,也就是说,租赁住房用地有望超过180公顷。根据供地计划,存量建设用地供应率不低于50%。2018年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中各类用途面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划拨用地145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350公顷、产业用地700公顷、经营性用地750公顷,在经营性用地中,商品住房用地为600公顷、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30%、商办用地150公顷。今年的供地呈现出三个特点,首先是供应向重点区域倾斜,出让计划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4 08:44:43 文章热度:5191
        2018年3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表示各类住宅用地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工业用地可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住宅用地交付1年内要开工《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由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并于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涵盖了土地计划管控、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供后监管、农村土地管理等全过程土地管理环节,是我市土地利用管理的“一本通”文件,为建立广州市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意见》确立了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加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各类住宅用地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30 10:08:07 文章热度:1134
        3月28日,据相关报道,郑州市市本级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出台。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218.74公顷(33281亩)。用地结构方面,住宅用地1056.36公顷(15844.5亩)(含装配式住宅用地1607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为977.31公顷(14660亩)。据了解,2018年郑州各区商品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情况分别为:金水区94.27公顷(1414亩)、二七区203.60公顷(3054亩)、管城区294.37公顷(4415亩)、惠济区72.08公顷(1081亩)、中原区122.79公顷(1860亩)、高新区71.92公顷(1079亩)、经开区36.06公顷(541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4 14:32:19 文章热度:2696
        3月13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无锡市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计划》,无锡市市区2018年土地供应总量187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50公顷,工矿仓储(含科研)用地998公顷,住宅用地278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2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4公顷(其中养老服务业用地14公顷,体育产业用地20公顷,其他用地13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公顷,特殊用地9公顷,旅游设施用地60公顷。值得一提的是,《计划》特别指出:实时跟踪各区供应计划实施情况,其中经营性用地计划执行完成后,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可适当增加经营性用地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9 15:32:12 文章热度:38911
        城镇住宅用地是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城镇住宅用地可以买卖吗?年限一般有多久?它和住宅用地有什么区别?一、城镇住宅用地可以买卖吗?城镇住宅用地可以买卖(转让)。但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6 09:53:48 文章热度:907
        关于印发旺苍县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旺府办函〔2018〕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旺苍县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0日旺苍县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1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旺苍县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省第十一次、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探索建立...[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