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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律

       我国制定的专门土地法律法规有很多,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转让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土地法《实施办法》等。内容涉及土地资源的法律有几部,如《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矿产资源法》等。另外还有一些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章,如,土地登记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土流网将以我国土地法律相关知识作为依据,对各种土地问题进行解读,供大家参考。

发布时间:2014-01-17 11:06:41 文章热度:973
        来源:法制网  为破解“三农”问题,相关立法应把农民的财产权益和发展利益作为完善土地制度的出发点——今日,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召开“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改革研讨会”,并发布《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法律与银行金融服务研究报告》。《报告》建议,在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背景下,农民由前一次“两权分离”获得的土地用益物权,应通过第二次“两权分离”即土地身份权与财产权的分离,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并给农民和全社会带来更大利益。《报告》分析,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存在如下问题:土地权利框架不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清、主体不明;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征地无节制、补偿不公平;土地流转限制不合理,农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07-30 10:17:56 文章热度:1429
        来源:法制日报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现代农业战略的快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日益加快,有力促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此过程中,因城镇化建设农田征用、无序流转、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数量亦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关于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研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2年连续3年受理案件数呈现急剧增长态势,其中2010年为2件,2011年12件,2012年达159件。在3年173件案件中,案件类型以农村土地出租合同纠纷为主,涉及土地出租合同纠纷的案件达166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2-28 09:12:44 文章热度:21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因对该法第七十八条所规定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那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一、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05 09:56:13 文章热度:6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登记。(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3-01 14:13:26 文章热度:1016
        土地流转是现在,乃至未来会继续实施的一项土地政策。但为了导致土地流转乱象出现,会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相关规范。而其中之一就是土地流转的用途半个改变,若是改变土地流转用途的,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将不再受法律保护。那土地流转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吗?改变用途的合同将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土地流转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吗?土地流转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因为根据土地流转管理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遵循五个原则来进行流转。而其中之一就明确表示“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所以土地流转是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将流转的土地改变其用途的事情常有,特别是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3-23 16:24:12 文章热度:3248
        由于农村居民对法律知识了解的不够全面,在土地转包、流转过程中会出现被人坑的现象。那土地转包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这五种情形属于协议无效!一、土地转包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无效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无效情形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无效情形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无效情形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无效情形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最高人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07 08:52:30 文章热度:3520
        2019年8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临时用地的范围、使用后复垦措施和审批监管责任等。一、临时土地使用权限是什么?临时土地使用使用权限是: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临时用地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二、2019年临时土地使用权限有什么新政策?针对地方在临时用地管理中面临的范围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02 16:12:35 文章热度:600
        城市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常见的两种形式,其中,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并且其有专门的法律文件,即《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那么,关于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一、关于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6-22 11:32:48 文章热度:4944
        土地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一个方式。那么土地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一、土地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有《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民法》、《税法》等。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话一般是以下三种情况:首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19 23:34:14 文章热度:1184
        有网友提问:“东师土地使用权确认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这里的东师指的是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东师”),这个问题涉及到学校土地的性质,下面我们就来对此做个解答。一、东师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学校建设用地一般都属于国有或者集体用地,学校倒闭后一般都收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而华东师范大学的土地性质应该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政府划拨的公共事业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也表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8 20:16:24 文章热度:6130
        目前农村土地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承包地、宅基地为代表的农村集体土地,另一类则是以国有农场为代表的农村国有土地,那么政府在收回农村这些土地的使用权时,具体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一、政府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1、《土地管理法》我国现在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37条有讲到,耕地是不可以闲置的,如果个人有出现闲置耕地的行为,并且抛荒弃耕年限已经达到连续两年这一硬性规定,那么村里的发包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将该地块收回。另外对于已经办理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地块,闲置一年以内的,村集体或者原承包户需要对这块农用地恢复耕种,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的,要缴纳闲置土地费,闲置超过两年的,当地县人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7 20:40:49 文章热度:1579
        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各地方在实施政策上会有一定的差异,那么湖南省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一、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协议供地条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的以外,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进行租赁。第二十四条采用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用途、地类、级别等因素拟定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7 17:52:29 文章热度:1130
        如今不管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都是可以用来办理抵押贷款的,虽然农村集体承包地的土地使抵押贷款还在试点中,但全国推广也只是时间问题,但是总有不法分子进行证件造假,那么利用假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所包括的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6 00:46:29 文章热度:15938
        我们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依法转让的,但是很多人对这个过程不甚了解,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得知道相关的法律依据。那么目前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2 00:29:55 文章热度:2012
        在农村由于土地、房子都是集体所有,因此在分家时势必会涉及到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分割问题,那么分家时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法律效力: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分家的效力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以家庭即一户为单位,经向人民政府申请,审核,批准后,合法取得拥有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是这个家庭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并不是该个人的独自使用权,而是对该家庭以户为单位的使用权。农村村民一家在此宅基上以其积累的家庭共有财产建造的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其家庭成员对此房屋是一种共同共有的关系。当家庭财产需要分割或继承时,家庭成员拥有平等分割和继承家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5 01:29:45 文章热度:14783
        这几年土地改革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各种证件把大家都搞懵了,比如《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很多人对此就表示不是很清楚二者的性质和用途,它们的法律效力一样吗?《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二者又有区别。一、《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自2016年1月1日施行。《不动产权证》囊括的范围要大很多,这一点从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就可以看得出来。主要包括: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3 08:58:34 文章热度:7944
        2018年是国家计划土地确权完成的最后一年。现在时间已经过半,离土地确权工作还有半年就结束了,竟然还有很多农民不知道土地确权有什么用,能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土地确权意义重大,很多农民朋友并没有意识到。有了土地确权权证,你老了干不动了,就可以把土地租出去,你80岁时还能有租金收入。你要进城,可以把宅基地房子,抵押给银行换出钱来。等等吧。很多人说以前也可以出租收租金啊,但以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后法律上就认可你了。好处一:土地确权后可以按照正当手续进行土地流转,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7 10:11:35 文章热度:15854
        现在经常可以在网上看到“农村土地抛荒两年会被收回”的说法,由于很多农村人现在都外出打工,确实都比较担心这一点。但很多农村人也发现,村里有的地都荒废很多年了,怎么根本没有被收回重新分配呢?农村现在成片的荒地抛荒两年会被收回的说法到底根据在哪?①《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说法不一农村土地抛荒两年会被收回,来源是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其中37条有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但大家也纳闷,抛荒的地如果收回是可以重新分配的,现实中如果真的这么执行了,又怎么会同时存在那么多无地农民和大量荒地呢?归结起来,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我国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5 14:19:07 文章热度:1384
        这一次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现有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土地确权后,“三权分置”盘活了土地财产,土地可以用来抵押、流转、出租、转包;农民的承包地有了“身份证”,心里更有底了,以后土地经营权流转、农地规模化经营都会更有保障。然而近几年国家正在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的价值,尤其是对于农民的宅基地而言,随着宅基地流转、农地入市等政策的开展,宅基地的价值得到了很大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7 09:30:31 文章热度:1815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督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上述规定不能抵押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即便是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