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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律

       我国制定的专门土地法律法规有很多,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转让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土地法《实施办法》等。内容涉及土地资源的法律有几部,如《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矿产资源法》等。另外还有一些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章,如,土地登记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土流网将以我国土地法律相关知识作为依据,对各种土地问题进行解读,供大家参考。

发布时间:2016-08-23 12:01:54 文章热度:877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9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调控政策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农业部职能,就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鼓励土地流转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近年来,土地流转规模明显扩大,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也显著提高。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3.3%,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67.8%,农户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机制初步建立。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8 11:31:41 文章热度:1372
        问:为规避和减少土地转让时应当交纳的土地增值税等税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两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份用于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较低;另一份则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转让价格远高于用于办理过户登记合同中的转让价格。现在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请问,应当依据哪份合同确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即哪份合同有效?哪份无效?答:这种情况俗称为“黑白合同”或者“阴阳合同”。其客观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为规避法律或者为了实现某种非法或不当利益,而就某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合同时,订立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是公开的,用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合同当事人并不准备实际履行;另一份则是私下的、非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6 16:31:14 文章热度:8722
        土地复垦费征收流程?土地复垦费征收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土地复垦费征收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通过,2004年8月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2.《山东省实施办法》(1999年8月通过,2004年11月修正)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投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0 15:14:12 文章热度:4506
        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就必须了解宅基地申请的正规报批程序,大家都知道宅基地申请是有很多条件限制的,非法占用土地会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承担,所以大家在申请报批之前一定要对各项内容充分了解。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先要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同意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经村委会审查后,由所在地国土资源中心所实地勘查,签出查勘意见和审核意见,再报乡镇(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8 16:11:48 文章热度:958
        农村征用土地赔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征用土地赔偿应当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2 09:11:19 文章热度:1211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后的法律意义有哪些?首先,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被形象地称为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新型的物权,要维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保障农民享有的物权,所以农村土地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改变以前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其次,有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1 14:11:33 文章热度:1038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现在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普遍存在,那么处理土地流转的原则和法律政策依据有哪些呢?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处理土地流转的原则(一)各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权登记工作是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的,为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统一规范,农业部等部门下发了开展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调查规程,各地应严格执行。(二)农业部在《农村土地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9 16:25:40 文章热度:1257
        在各大城市与乡镇的土地开发中,在关于如何利用和保护土地的问题上,总会发生一定的冲突,如土地征收。早在1999年,我国就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对相关的土地问题已做了详细的规划,现就“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部分的法律条文进行阐述。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5 15:30:54 文章热度:1606
        关于农村土地确权,你应该知道下面这些法律规定:土地权利证书有哪几种?分别由哪一级机关颁发?目前,我国的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四种,其中前三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什么是土地登记制度?简单地说,土地登记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4 09:27:57 文章热度:458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政策依据有: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5 12:04:09 文章热度:2762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515号建议答复摘要农办议〔2016〕11号一、关于尽快制定和完善促进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2003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流转专门作了规定,2005年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化了土地流转的具体要求,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近年来,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据我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3.3%,流转合同签订率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4 14:24:28 文章热度:7798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利的两部主要法律。在农村,这两部法律被很多人忽视,在现实的适用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村规民约一直是我国农村的传统,一些良好的村规民约对农村产生了很好的影响,但也有一些村规民约侵害了妇女权益。土地权利是特别重要的权益,但是在农村,妇女的土地权利常常受到各种侵害,有一些侵害方式极为隐秘,连妇女本人都未曾发现。由于法律与现实的不平衡,产生了许多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并且产生了法律想要保护妇女权利却难以执行的严重问题,这就使得我国在法律方面对农村妇女的保护力度大大降低了,在现实中给农村妇女的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对保障妇女权利产生了极大的负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3 15:21:42 文章热度:8828
        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所需土地,主要通过出让和划拨两种方式取得。出让国有土地,是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将其所有权权能中的使用权分离出来让与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移转方式。划拨国有土地,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或者无偿取得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需要签订出让合同,划拨国有土地则无需签订合同。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调整物权关系的民事合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理论界一直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行政合同,理由是合同一方是国家,国家的身份是主权者和管理者,因此出让合同性质应属于行政合同。另一种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4 17:31:24 文章热度:5413
        在农村,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下面是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承包农户可以自主决定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流转收益。3、如何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8 15:06:08 文章热度:2137
        近几年,随着中央“扶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广大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的热情高涨,随之而来,大量的涉农土地承包案件出现。此类案件往往具有群体性、敏感性和政策性的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够详尽等原因,导致审判难度较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归纳几类常见农村土地承包疑难法律问题并予以解答,供各地学习参考。一、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又转包给他人,后因国家政策变化,承包人要求受让人返还承包的土地,但合同未到期,法院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承包人以转包给受让人的承包费过低而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转包合同无效时,法院是否应该立案,如果立案后,法院又该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30 16:02:00 文章热度:1856
        我们来看看农村土地确权中的两个常见的法律问题。土地确权不测量土地合法吗?我们村今年3月份土地确权时,只测量了村的面积,没有测量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说新证的数据照老证填写即可,不用测量。请问这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怎样举报维权?一般来讲,重新确权应当是进行实地的测量的,不重新测量就确权,这个过程中确实有些不规范的地方。如果在实际上土地面积没有发生变化或者数据上没有出入,不实地测量不影响实际的使用,但是如果土地面积等确实发生了变化,可以将情况反映到测绘部门,要求进行变更。鱼塘填平可以建房吗?村里的鱼塘被外村人填平了,可以当建设用地吗?通过了村委,给了补偿。对于土地的用途和性质,不是村里或者哪个个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6:03:24 文章热度:1270
        随着中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以及城市实施新房政,城市闲散资本流向广大农村是趋势所然。而那些原本就在农村生活、靠外出打工赚钱先富起来的农村人,也有返乡租地扩大农业经营的潜在愿望,于是,农村的土地热起来……为了广大农民朋友满足了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有关法律条文知识的愿望,土流网特整理了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11问,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9 17:30:53 文章热度:1913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常识: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承包农户可以自主决定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8 09:51:01 文章热度:5903
        在我国,非法转让土地属于违法行为。非法流转土地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可进行行政处罚,甚至会受到刑事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0 15:45:46 文章热度:80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台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认定的过程。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