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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地

       国有出让地是国家出让的土地,而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09 14:49:31 文章热度:2251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河池宜州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规定的通知。其中自建房因旧房重建,规划调整需占用零星国有土地的,面积在20㎡以上的(含20㎡)报区人民政府审批,面积在20㎡以下的,授权区国土资源局审批。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占用零星国有土地5㎡以下的(含5㎡)按宜州区基准地价全额收取,5㎡以上的依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文件,以评估价全额收取。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州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规定的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8 15:28:05 文章热度:947
        为统一和规范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标准,桂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桂林市18种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市政规〔2018〕7号)。其中3年砖瓦用页岩0.7元/吨;建筑石料用灰岩0.86元/吨;水泥用灰岩0.69元/吨。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18种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市政规〔2018〕7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桂林市18种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桂林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16日桂林市18种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8 08:51:48 文章热度:2644
        为加强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南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8〕7号)。其中“零星地块”协议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0平方米,超出以上规模的,经规划部门研究后提交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8〕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29日南宁市“零星地块”协议出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11:17:48 文章热度:8080
        4月23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出让金调整”问题的回应》(以下简称《回应》)。3月3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以下简称“新政策”),原来执行的《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0]95号,以下简称“旧政策”)同时废止。根据新政策要求,在2018年5月1日前入件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按旧政策的计收标准计收土地出让金;5月1日之后入件办理的,则按新政策计收土地出让金。对比新旧政策计收标准发现,按照旧政策,房改房的土地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4 10:41:18 文章热度:12614
        近日,网上流传的“5月1日后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出让金会调整”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关于这个问题看看官方怎样回应?什么是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出让金?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至于5月1日后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出让金是否会调整,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是这样说的……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自行申请补办出让,或没有发生转让等必须补办出让情形的,仍可继续维持划拨,无需补办出让手续。对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行补办出让,或因转让、改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3 16:55:46 文章热度:5261
        财政部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一大新品种落地。规定棚改专项债券期限应当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迁和土地收储、出让期限相适应,原则上不超过15年,可根据项目实际适当延长,避免期限错配风险。具体由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改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债务管理要求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财政部门确定。4月3日,财政部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一大新品种落地。棚户区改造作为我国一大民生工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2018年到2020年这3年为棚改攻坚计划,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加大中央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2 11:49:14 文章热度:2516
        为进一步规范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咸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咸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咸阳市辖区内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2日咸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2 11:53:00 文章热度:6424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优化土地供应流程、提高供地效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下发2018天津土地出让新政,《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进行调整,从土地供应上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通知》首先对土地公开出让程序作出调整。调整前,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各区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并经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后,再实施公开出让。《通知》下发后,备案程序由出让前调整到出让后,即出让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公开出让,完成出让后由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市国土房管局在线备案,通过优化备案程序,最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3 16:47:50 文章热度:1154
        2018年1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该基准价涉及54个矿种,基本全部涵盖了河南目前开发利用的全部矿种。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按照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17年5月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2017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推进生态文明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实行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其中,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7 14:46:30 文章热度:1914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辛勤劳动积累的物质成果,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既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物质基础,又是解决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提高资产运营质量的有效途径,更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切实解决其经济效益总体不高、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9 14:43:02 文章热度:14643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那么,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转为出让土地?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可以购买。土地属于划拨方式的房子首次上市交易时,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划拨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8 15:48:15 文章热度:5168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瑞政发〔2018〕1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生命线工程”,进一步加大“招大引强”力度,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和转型升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在瑞安市域范围内合法投资经营并符合我市产业投资导向的各类投资主体。第三条入驻的招商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要求,产业布局、投资强度、产出强度、财税贡献等须符合我市有关规定。第四条本政策所指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为:符合招商引资项目认定条件,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的信息、金融、时尚、文化、科技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8 10:09:04 文章热度:11824
        目前,已有包括上海市、广州市、山东省临沂市和济南市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等多个城市出台类似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的相关文件,文件明确提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河南省近日也提出了2018年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试行办法,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7〕16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8日河南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4 15:24:29 文章热度:1324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7〕1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7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优化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5 16:05:05 文章热度:5278
        12月15日,无锡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7年度无锡市区拆迁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费用标准的通知,表示无锡市区拆迁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费用标准调整。本次安置房与经适房土地出让金调价滨湖区涨幅最大,栖云苑别墅1838→2500,涨幅662元,柴泉苑别墅1838→2500,涨幅662元/㎡,滨湖区平均涨幅277元/㎡;锡山区平均涨幅207元/㎡;梁溪区平均涨幅166元/㎡;新吴区平均涨幅80元/㎡;惠山区平均涨幅60元/㎡。附原文内容:关于公布2017年度无锡市区拆迁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费用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城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3 10:58:58 文章热度:7397
        近日,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和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该《通知》指出,房屋建成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其他存量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多层、高层单元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按照上市交易房屋建成时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元/平方米)×上市交易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1.5×40%标准确定。各分(县)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和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0 09:17:40 文章热度:2398
        穗府规〔2017〕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委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22日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的通知》(穗府〔2016〕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2016〕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09 09:28:30 文章热度:2005
        新政办函〔2017〕105号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清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清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3日新化县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清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市场秩序,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2 11:00:31 文章热度:6163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的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惠州市关于规范已出让国有土地改变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一条为严格加强国有土地管理,依法解决相关历史用地问题,规范我市已出让国有土地改变土地使用权年限审批及涉及的补交土地出让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10:53:21 文章热度:6225
        日前,辽宁省公布实施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辽国土资规【2017】6号),以保障国家土地所有权权益,加强全省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其中提到,城镇基准地价评价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得低于出让宗地所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关于公布实施辽宁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辽国土资规【2017】6号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为保障国家土地所有权权益,加强全省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运行实际情况,省厅更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