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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来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发布时间:2015-12-17 11:48:55 文章热度:2371
        二轮承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土地如何确权?对二轮承包合同以外,原村、组漏登瞒报的土地及农户开发“三荒四边”、土地复垦治理等新增土地,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分配方案。根据村民决定的分配方案,重新发包的,按程序进行确权登记,预留村、组机动地的,登记为集体土地。对二轮承包时,个别村、组干部或分地小组成员多分土地,且未签订二轮承包合同的,依法收回,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15 14:37:45 文章热度:1174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做法,同国家政策的规定也是一致的。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9-18 12:54:21 文章热度:2147
        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答: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注:农业部登记簿样本中“承包地块情况”分别设计了“承包地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两项内容,无论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是否有出入,都应分别填写)。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26 16:56:45 文章热度:817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有关精神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供各地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依相关政策需重新签订、补签或完善承包合同时使用。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发包方: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     村    组发包方负责人:    承包方代表:     承包方地址: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9-12 15:11:49 文章热度:696
          明明自己没有地,却能转让土地给别人耕种,这种怪事就发生在斗山镇浮石村。白某某假冒他人身份,利用伪造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将农田转让他人耕作,自己则收取了押金和田租18900元。日前,台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白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查实,2014年1月5日9时许,白某某去到台山市斗山镇浮石七坊,假冒他人身份,利用伪造的农村承包合同书,将斗山镇田稠东华山对面的狗肶塘(土名)农田转让给被害人黄某耕作,并收取其押金和田租,从而骗取了被害人黄某的人民币18900元。  法院认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3 14:25:55 文章热度:54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业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其成员及其他承包者之间就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依法取得使用权的生产资料)确立承包经营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承包者订立的耕地、荒地、林地、果园、养殖水面、草场、农机具、小型水利设施、村(社)集体企业等承包合同。第四条承包合同的管理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11-24 11:17:06 文章热度:149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一起来看看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和变更登记适用哪些范围?需提交什么材料?一、适用人群1、首次登记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水域、滩涂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2、变更登记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11-16 16:40:30 文章热度:405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这意味最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来啦,那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怎么登记呢?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1.适用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水域、滩涂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2.申请主体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应由发包方申请。3.申请材料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6-11 16:20:10 文章热度:1484
        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引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那具体有哪些新变化呢?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重大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即承包农户依据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以登记为前提条件,这明显不同于其他不动产权利,也决定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特殊重要性。目前,全国共签订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6-21 17:50:28 文章热度:891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文件,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双发应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法?我国目前没有出台过土地承包合同法,土地承包合同遵循的法律为《合同法》与《土地承包法》,如果发生了土地承包的合同纠纷,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0 15:08:13 文章热度:8523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依据?对土地质量级别有啥要求?谁代表承包方签字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依据?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延包的基础上,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对个别地方因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未落实或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在落实二轮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4 11:14:09 文章热度:4821
        重庆市《城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颁证”)工作,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以下简称“国家六部委《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09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通知》”),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149号)文件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5 16:03:18 文章热度:3098
        农业补贴年年都有,能否顺利拿到农业补贴是农民朋友十分关心的问题。拿补贴除了在种养殖规模上达到特点的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缺一不可的。那么农民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顺利拿到农业补贴和申请贷款吗?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个证书就是指农村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凭证,发给土地承包且仅限于承包方使用的证件。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一种凭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承包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5 15:52:22 文章热度:125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那么岳麓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有哪些呢?一、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2 11:26:45 文章热度:1079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城口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1日城口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以下简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2 11:16:51 文章热度:3729
        万州府办发〔2017〕23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8日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0 11:56:13 文章热度:8615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出台以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有了系统性的规范,但在具体流转交易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可以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土地类别、人群有哪些?哪几类土地经营权可进行流转交易?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2、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3、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4、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可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主体有哪些?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2、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3、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0:29:56 文章热度:3381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临江镇)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181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临江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江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开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临江镇)工作方案》已经十七届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5日重庆市开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临江镇)工作方案按照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3 11:51:08 文章热度:6591
        随着土地确权进一步开展,不少农民朋友自己也开垦了不少荒地,但是不少农民反映四荒地不给确权。这可咋办?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可以确权吗?如何确权?这里分几种情况:1、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新开垦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1)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22 09:51:35 文章热度:4386
        邢台经济开发区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国家“两年试点、三年推开”的总体要求,我区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收尾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全区土地确权工作进行验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料归档...[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