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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来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发布时间:2017-05-10 09:01:57 文章热度:12008
        2017年一季度,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顺利,截至3月底,所有乡镇和村均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了权属调查阶段任务,承包地面积5700多万亩,占全省集体耕地面积的75%。我省将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业,靠实责任,强化过程管控等措施,确保全省土地确权工作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涉及86个县市区、15000多个村、7600多万亩耕地。目前全省有13000多个村完成了审核公示,已有7000多个村完成了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占全省总村数的48%,其中,金昌、嘉峪关两市已全部完成签订合同任务。我省在试点工作中,已经摸索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金昌市针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8 09:41:52 文章热度:22409
        山西省需要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和园地有6700多万亩,涉及农户800多万户、人口2400多万。按照中央部署,山西省从2011年开始,已经开展了三批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今年山西省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两年基本完成,第三年扫尾完善。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若干政策问题解答。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解决其纠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有:《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7 11:21:24 文章热度:2793
        近期,小编收到很多农民朋友的留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问题,看看专家都是如何回答的。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什么为基础?专家解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础是:(一)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是指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期间,依法依规取得的家庭承包合同;(二)土地台账。是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土地的原始依据,是农户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基础;(三)经营权证书。是二轮延包以后,各县(市、区)政府向农民发放的承包土地权利证明;(四)农村税费改革登记表。即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到户面积登记表;(五)地方制定的有关配套政策。各地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过程中,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要求,制定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15 08:59:04 文章热度:17251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开展后,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逐渐增多。那么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这些问题你都弄清楚了吗?1、为什么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重要财产权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要求,应当对农民所拥有的这种权利平等地还权赋能,赋予其长期而保障的用益物权权能,不仅能够厘清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为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运行中的抵押、担保和转让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3 12:00:53 文章热度:20448
        农村土地是指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简称为农地。由于2017年内蒙省农村土地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内蒙古自治区目前的土地政策仍然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政府官网发布为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内蒙古主要的土地政策文件,包括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和宅基地三个方面。内蒙古土地流转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16/12/1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21 14:14:30 文章热度:4219
        塔城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北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中部,属于中温带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区。辖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乌苏市、沙湾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五县二市。塔城地区2015年开始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自留园属于农村宅基地范围的不在土地确权登记范围。具体政策参考《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四大点“政策界限”第五条:妥善处理自留地、自留园、自留山等问题。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消了自留地,凡不属于宅基地之内的一律纳入承包范围(以家庭承包方式或其他承包方式)进行登记。自留园属于宅基地范围的(房前屋后)不在登记范围。自留山依法进行家庭承包的纳入登记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8 17:33:27 文章热度:20861
        我国土地承包地的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承包、互换、入股等形式,那么上述五种承包地流转形式涉及的双方,当土地被征收时应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呢?具体案例:某村有个90多岁的吴老汉.且都已独立生活。2005年的时候,膝下有5个孩子,现都已成年。吴老大承包的5亩土地现已转包给村里面的刘老二使用;吴老二承包的6亩土地出租给村里面的赵老三使用;吴老三承包的4亩土地和村里面的陈老四互换;吴老四由于身体不好,将自己承包的3亩土地转让给了村里面的王老五;吴老五是五个兄弟中脑子最灵活的,他将自己承包的7亩土地入股参与了该村刚成立的股份合作社。2012年,该市为了修建某大型工程,决定对该村的大部分土地进行征收,上述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09 09:38:13 文章热度:2664
        夫妻离婚分户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否分户?可以分户,但需先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变更后,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第十四条规定:“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第十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04 11:17:36 文章热度:2109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重点。1.原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规定,本次承包地确权登记后,将重新签订、颁发由农业部统一规定标准、样式的土地承包合同、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6 10:59:57 文章热度:255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归义镇实际,汨罗市政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现有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主要任务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承包耕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着力解决农民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证地不符、登记簿不健全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6:45:53 文章热度:1919
        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村干部”填写,出现错误,如何更正?这些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过程中容易遇到的问题,那么相关政策都是怎么规定的呢?1.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颁发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销毁,未收回的,应公告作废。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村干部工作失误,将集体的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写入农户张某的家庭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6:29:44 文章热度:1781
        土地确权工作少不了农户的配合和协作,农民朋友也对自己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不太了解,下面是关于资料准备以及共有人如何确定等相关政策的解答。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需要农户干什么?主要是配合乡镇、村、组,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如:原承包合同、原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等。其他资料,如:身份证和户籍资料、婚姻登记或证明材料等),到田间地头确认自己的地块,对确权登记颁证信息进行核实签字确认。2.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6:27:25 文章热度:2318
        湖南省地区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原则、步骤以及工作具体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呢?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保持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基础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疑难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确保农村和谐稳定。二是依法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6 11:32:49 文章热度:6423
        问:我们村的村民与村委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都有一个条款,约定承包方不能按期支付承包费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抵偿欠款。此外,有些村民也有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一般债务的,请问,这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欠款等债务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答:这个问题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有相似之处。关于是否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债务问题,学术界争论也很大,赞成和反对意见与对待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基本一致。立法上也是采纳了反对的意见,即不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债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5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5 17:35:03 文章热度:2365
        今年是湖南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整省推进试点的第二年。各地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目前,全省已有超过2000万亩承包地确权到户。土地确权到户,农民吃了“定心丸”,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下面是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务问答。1、中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土地问题是我党“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最核心的利益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早在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0 13:52:43 文章热度:276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1日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以下简称国家六部委《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0 16:27:55 文章热度:973
        在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过程中,不时会遇到一些问题,常见的就是人口增加或减少了,承包土地应不应该重新划分?下面可以从北京延庆区法院的一起“王某诉延庆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来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案例】1991年,王父作为家庭成员(王甲、刘母、王某、王乙)的代表,承包了本村土地6.13亩。2002年,王某出嫁,但户口未迁出该村。1998年,该村对村民承包的土地重新确权,但未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04年6月14日,王某离婚。同年8月25日,王父作为家庭成员(王甲、刘母、王某、王乙、王乙之妻、王乙之女)的代表,与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经合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本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19 10:06:13 文章热度:2331
        为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2014年5月份以来,泗洪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最高可从银行抵押土地确权价值的80%。现将有关热点问题解答如下:1、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答:为满足广大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资金需求。2、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通过公开协商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和在不改变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8 12:09:57 文章热度:1021
        田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像是吃下了“定心丸”,不管土地流转给谁,那土地都是你的!农民可以放心的把田地流转出去,还可以用这个证去银行抵押贷款。但是据我们了解,有些农民还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不少疑问的,今天就来为大家解决问题、科普知识啊。1、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颁发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销毁,未收回的,应公告作废。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7 17:36:31 文章热度:2194
        昨天我们介绍了农村土地确权中的承包经营权调整问题,今天我们继续给大家解答农村土地确权中的承包经营权证管理问题。1、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颁发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销毁,未收回的,应公告作废。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村干部工作失误,将集体的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写入农户张某的家庭承包方式土地承包合同,县政府给张某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8年多数村民要求变更证书...[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