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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

       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分为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就是土地的所有权是国有的,作为个人和任何单位(除农民集体)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经国有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家在收回个人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时要给以适当补偿,为此国家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进行规范,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关于国有土地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基准地价。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是土地在买卖、出让和转让等交易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价格,是土地资产属性的直观反映。基准地价按照不同的区域和不同的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平均价格。

发布时间:2020-01-06 10:52:16 文章热度:2181
        2019年12月10日,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5号),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9日。那么,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补助标准是多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淄政发〔2011〕65号)有关规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27 09:13:08 文章热度:1448
        近日,马鞍山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马政〔2012〕138号)进行了研究修改,这也意味着2019新修改的《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出台!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8 17:43:50 文章热度:2106
        2019年10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人民政府印发《余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那么,余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是怎样的?余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甬政发〔2018〕5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房屋征收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8 17:24:18 文章热度:745
        2019年12月11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民政府印发《泰来县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2018年6月14日印发的《泰来县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8〕2号)同时废止。那么,泰来县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怎么补偿?泰来县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6 11:56:18 文章热度:826
        2019年6月12日,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政府印发《新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新政发〔2019〕3号),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那么,新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是多少?新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邵市政发〔2019〕1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本县范围内国有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2 10:08:30 文章热度:2674
        2019年9月11日,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9-2020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周转等有关补偿标准(修订稿)》(嵊政办〔2019〕127号),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19-2020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周转等有关补偿标准(修订稿)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嵊政(2012)97号)文件精神,现就嵊州市2019-2020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周转等相关补偿标准公布如下:一、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价格以房地产评估机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2 09:40:25 文章热度:2819
        2019年11月29日,永州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印发《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永政发〔2019〕9号),本办法自2019年1月25日起施行。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住建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1-19 14:13:22 文章热度:572
        2019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赤峰市松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赤松政办发〔2019〕57号),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标准。那么,松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怎么补偿?赤峰市松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为平稳推进松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赤政发〔2016〕29号)和《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员会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松山区棚户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0-30 10:19:31 文章热度:2910
        2019年10月18日,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9〕6号),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政策原文内容如下: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0-22 09:07:43 文章热度:1031
        2019年10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发布了《阿鲁科尔沁旗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阿政发〔2019〕79号),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政策原文内容如下:阿鲁科尔沁旗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实际,本着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一、征收主体: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二、征收部门和实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19 09:11:54 文章热度:2177
        2019年9月12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玉环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玉环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玉环市城市规划区工业用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玉政发〔2019〕14号)三个文件,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那么,2019年玉环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上房屋征收怎么补偿?玉环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玉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省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17 11:58:51 文章热度:2839
        从2018年开始,国家棚改政策逐步调整,对城市更新的鼓励导向已从过去的货币化安置调整为实物安置。根据宏观形势及政策导向变化,鹿城区政府结合鹿城实际,对原《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18〕52号)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9月11日制定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9〕4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一、调整房屋征收部门因机构改革需要,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将房屋征收部门由原来的“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调整为“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取消期房收购方式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04 09:01:17 文章热度:2140
        2019年8月26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本办法自2019年9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遂宁市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26日遂宁市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21 15:21:36 文章热度:3782
        日前,德州市制定印发了《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征收评估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该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一、六种情形可征收房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进行征收:(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15 14:29:36 文章热度:2247
        土地使用证又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怎么办理呢?需要哪些资料?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指的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对象一般为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怎么办理?1、首先需要携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的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土管部门进行变更申请;2、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提交申请资料并填写申请表,然后交由土管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变更。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哪些资料?不同对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也不一样: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11 22:13:58 文章热度:4404
        我国的土地所有制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那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根据《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10 22:07:05 文章热度:964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1、开头综述,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2、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3、甲方收购位于的国有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用途为用地,其四至位置:东:;南:;西:;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原土地取得方式。4、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10 16:55:28 文章热度:2027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我们要合理的利用它。在我国,有一种土地类型是国有土地,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和限制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有哪些?由于我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确认以及收回。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08 09:50:44 文章热度:5658
        2019年6月6日,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衡政发〔2019〕7号),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关于印发《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1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衡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6日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05 15:28:33 文章热度:2023
        2019年6月5日,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政府印发《潢川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潢政〔2019〕21号),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下是政策原文: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潢政〔2019〕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潢川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潢川县人民政府2019年6月5日潢川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