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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现今,由于地价的上涨,导致各地房价迅速上涨,很多就会选择公积金买房了,公积金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愈来愈高,它被人们提到的次数也愈来愈多,这说明愈来愈多的人都在关心公积金的发展,以及关于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各地对于公积金都出台了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大家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不妨多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在此小编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布时间:2018-05-04 10:16:35 文章热度:24863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住房公积金额度1万可以贷款多少?2018年公积金贷款多少呢?住房公积金1万可以贷款多少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2 16:44:40 文章热度:6379
        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相关政策的通知》,表示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职工本人工作发生调动应办理转移业务,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工作调动,转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工作调动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办转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的通知》等要求,职工本人工作发生调动应办理转移业务,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之间调动且双方单位均在省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直接办理内部转移业务;缴存职工调入市属、兰州市外单位的,办理外部转出业务。根据《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2 14:12:50 文章热度:3822
        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中特别提到,实行首套房与二套房差别化的基准贷款额度。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文件还提及,武汉还将建立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调控机制,动态跟踪监测个贷率(指某一时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变动情况,通过设置并及时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相应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此外,武汉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另悉,此前已...[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09:28:20 文章热度:1761
        为满足刚需家庭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求,经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取消贷款放款轮候制,转为正常放款。批准的贷款申请待取得贷款担保证明或所购房屋办理完产权抵押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放款。二、取消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公积金计算还贷能力时其配偶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规定。贷款申请人配偶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按上一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入其家庭收入,综合考虑其家庭还贷能力。三、取消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30万,夫妻双方缴存40万的规定,与其他缴存人员享有一样的贷款额度。即,夫妻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3 16:43:19 文章热度:1184
        日前,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确定2018年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的通知(绥公管委发[2018]1号)。其中现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社平工资的60%,为2771元,最高缴存基数为社平工资的三倍为1385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277.1元,月缴存额最高3325.68元。关于确定2018年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的通知绥公管委发[2018]1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相关规定,结合绥芬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调整我市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3 16:24:56 文章热度:735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和异地购房需求,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绥公管委发[2018]6号),并对申请条件和资料做出详细说明。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绥公管委发[2018]6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以及《黑龙江省住房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3 15:26:40 文章热度:993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绥芬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绥公管委发[2018]5号)。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绥公管委发[2018]5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贷款来源的,借款人同意房屋抵押和选择住房公积金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3 10:01:46 文章热度:12897
        4月18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内容,其中主要包括贷款政策5项、提取政策4项,具体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贷款次数、月还款最高比例及提取政策等,这些调整将于6月1日起实施。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进一步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防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缓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供需矛盾,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保障作用,经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7 09:47:32 文章热度:8033
        2018年4月1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7日。新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为5%~12%。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对于市民关心的缴存基数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3 11:57:41 文章热度:825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那个人买房如何办理商业贷款?怎么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它们的区别是什么?个人买房如何办理商业贷款?每个银行要求不完全相同,但一般要求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资产证明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房产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以及担保人担保材料等。1、是到贷款银行去打听一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然后填写和办理相关表格和材料,交到银行,由银行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2、贷款额一般不得高于房价与评估价之间较低者的80%(建行),还款期限由贷款人自己选择,但银行会根据贷款人的收入情况提出修改意见。3、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2 09:40:34 文章热度:456
        近日,各地住房公积金新政陆续推出,从简化程序、扩展内容、网络支取三个方面体现灵活便利。除此之外,公积金除了和房有关,还能在多个方面解决燃眉之急。有些路不用跑了在江苏省南通市,自2018年4月1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其他提取条件不变。《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公积金支取单”,上面需要填写公积金支取金额,并需要加盖单位的相关印章。在北京、浙江、上海等地,市民在日常提取公积金时,只需动动手指便能完成。以北京为例,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将通过网络办理公积金提取功能,不需经过单位,直接个人就可以办理,而且凭个人身份证即可在网上办结公积金提取业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3 10:24:25 文章热度:899
        3月3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修订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4月1日起,广州市开始提高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本市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相比修订前“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规定,修订版实施办法提高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要求。新办法同时明确,“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修订版实施办法再次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2 09:33:05 文章热度:3698
        2018年3月31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和贷款额度的通知,表示从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每人、夫妻双方60万元每户,分别调整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每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每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南京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标准原制定于2011年。2011年以来,南京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显著上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屋销售总价比例明显下降,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作用不断弱化。提高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可显著减少刚需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政策解读称,此次政策调整提升住房公积金对刚需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3 09:13:56 文章热度:2247
        2018年3月21日,武汉公积金中心、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以及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表示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可被暂停网签。通知要求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办贷效率。武汉公积金中心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简化贷款办理要件,减少贷款审批环节,严控贷款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还指出要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5 16:37:01 文章热度:1030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精神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金函〔2017〕201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徽省2017年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4 15:44:35 文章热度:4829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农民有住房公积金吗?各地纷纷出台对应的鼓励政策。在去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要求,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都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随着此次安徽省《意见》的出炉,农民工今后同样可以享受到“公积金”待遇,进城买房更加方便。除了安徽之外很多城市陆续开始出台一些农民公积金方面的政策。在安徽省的新政中,对公积金的缴存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列入劳动合同条款,并为在职职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支持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6 11:09:49 文章热度:1064
        平政办函〔2018〕2号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工业园、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一)努力扩大缴存范围,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建制。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对非公企业进行政策引导和宣传,可按照"低门槛进入、分类推进、逐步到位"的原则,先在管理人员和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中进行建制,再逐步实现全员覆盖;同时发挥好规模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抓住重点,稳步推进"的要求,重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11 15:07:56 文章热度:2286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那么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有什么好处?工作变动后已缴存的怎么办?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有什么好处?1、相当于间接涨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缴交,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缴交的部分,都存入职工个人账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2、计付利息。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进行计息,且免征利息税。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9 13:19:48 文章热度:2892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凉山州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1号),其中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倍数挂钩,挂钩倍数为20,即单笔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加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20,单身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共有权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其享有分额申请,单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认真落实“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多样化购房需求,充分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8 15:42:13 文章热度:735
        2月6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出6项新规定及调整。第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机构要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市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据悉,此前规定是15个工作日。第二,受托机构要按照委贷协议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的贷款手续,优先保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阻挠或拒绝符合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