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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且会根据住建部最新规定以及当地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

发布时间:2018-08-20 11:14:38 文章热度:1071
        我国的相关规定:所有具有法人的单位或企业都有义务和责任为职工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那我国职工缴存公积金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缴存比例如何确定?有那些好处?一、我国职工缴存公积金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1.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既可提取个人公积金余额,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由于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远低于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利率,因而大大减轻了职工贷款后的还贷压力(如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55万元,期限30年,一笔等额本息还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会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少支付利息254826元)。3.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个人和单位组成的,等于是百分之百的投资回报率,即使职工没有购房支取或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17 15:37:56 文章热度:2205
        近期,有市民咨询2018年公积金买房政策,想用住房公积金买二手房,不知道如何申请贷款,申请条件、所需材料以及到哪里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户口簿;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滞纳欠(缓)缴情况,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及其他资料;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6.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税发票为准12个月以内可申请贷款;7.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3次;8.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后,公积金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8 08:48:21 文章热度:22389
        8月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出台了新规,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新规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通知》在规范改进提取政策、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开展违规提取治理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等方面做出明确指示。在规范改进提取政策方面,规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规范购买私产住房提取时限;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调整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规定。在优化提取审核流程方面,精简提取申请材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0 09:03:57 文章热度:4515
        7月6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2018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经测算,2018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5112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54元。《通知》明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8年7月1日至9月1日开展2018年长沙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附原文内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4 10:06:19 文章热度:1350
        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月缴存额上限,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限延长近期,北京、南京、哈尔滨等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下发通知,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三部门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8 16:30:38 文章热度:3782
        2018年6月末,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表示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下限为各7%,最高不得超过各12%,并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为,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5万元。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方可提取。在省内各地购买自住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2 15:08:51 文章热度:828
        为进一步加大长沙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力度,帮助缴存人家庭提高居住水平,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产权人家庭(指夫妻双方)自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申请提取,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后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总额,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公布。本通知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5月30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2 10:06:08 文章热度:2417
        近日,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住房公积金新政的重点是,最高贷款频度调整为首套房45万元,二套房30万元;可贷额度由现行的按照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计算,调整至20倍。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全会精神,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有关事项解释说明如下:一、关于“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首套房45万元,二套房30万元”。根据我市房产局统计公布2018年一季度城区商品住房综合平均交易价格为4928元/平方米,环比增长9.66%,比去年同期增长27.5%,上涨1000元左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2 14:12:50 文章热度:3822
        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中特别提到,实行首套房与二套房差别化的基准贷款额度。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文件还提及,武汉还将建立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调控机制,动态跟踪监测个贷率(指某一时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变动情况,通过设置并及时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相应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此外,武汉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另悉,此前已...[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09:28:20 文章热度:1761
        为满足刚需家庭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求,经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取消贷款放款轮候制,转为正常放款。批准的贷款申请待取得贷款担保证明或所购房屋办理完产权抵押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放款。二、取消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公积金计算还贷能力时其配偶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规定。贷款申请人配偶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按上一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入其家庭收入,综合考虑其家庭还贷能力。三、取消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30万,夫妻双方缴存40万的规定,与其他缴存人员享有一样的贷款额度。即,夫妻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3 10:24:25 文章热度:899
        3月3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修订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4月1日起,广州市开始提高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本市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相比修订前“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规定,修订版实施办法提高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要求。新办法同时明确,“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修订版实施办法再次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5 17:26:13 文章热度:2106
        除了省住建厅发布的文件,2018年,湖北公积金还有不少利好政策。前不久,湖北各地纷纷出台最新公积金政策,买房一族请收藏!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等收费取消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等收费项目。据估算,如果你公积金贷款50万元,则至少能省下8750元,如果你公积金贷款80万元,期限20年,则至少能省下14000元,去办公积金贷款时一定要提前了解!湖北各地2018年公积金利好政策武汉:从2月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精简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优化业务流程,切实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宜昌:2月8日起,宜昌新一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4 18:01:23 文章热度:4651
        2018年济南公积金最新政策出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获悉,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将提高。根据济南的现行规定,市民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人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每个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此次,《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在修订时,将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的额度由7200元提高至96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9 13:19:48 文章热度:2892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凉山州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1号),其中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倍数挂钩,挂钩倍数为20,即单笔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加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20,单身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共有权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其享有分额申请,单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认真落实“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多样化购房需求,充分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1 09:48:03 文章热度:1798
        2018新年伊始,南京就出台买房新政策了!1月8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全文如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宁金管〔2008〕19号)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宁金管〔2015〕8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1 09:54:45 文章热度:4332
        购买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可上浮10%、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公积金……11月21日上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九大业务政策调整内容,关系到买房!快来一起看看新政都有哪些变化!一、启动委托按月还贷提取业务职工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按“新、老协议”进行区分管理:职工委托按月提取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原已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协议”的,继续按原协议执行;未签订协议的,开启办理新的“在提取留存余额基础上的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业务”;职工按月归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委托提取的,开启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按月还贷提取”方式,即:借款人还款账户(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4 10:34:48 文章热度:2136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2017年6月2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依据本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职工出现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如下规定:一、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二、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三、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四、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可以提取本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7 10:25:34 文章热度:4763
        2017年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新变化了!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效”精神,提高为民服务效率,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办理手续简化优化如下:(一)购房提取1.备案合同购房提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和备案购房合同,取消购房款收据。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购房总价款。除本人外,如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则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2.异地备案合同提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和备案购房合同,取消购房款收据及网上、电话核实。如合同无备案章,需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当地房地产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3.取消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提取。(二)还贷提取1.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取消共同借款人结婚证。提取上限修改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6 11:42:57 文章热度:7517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对2017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即日起,泰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最低30%,二套最低40%且利率上浮10%。根据通知,泰安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做出了几项调整。首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将由原来的最低20%提高到最低30%,利率为国家规定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基准利率。其次,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也就是说,利率将上浮10%。如果购买的是第三套房或者已经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此举主要是为了支持自住性购房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2 10:44:42 文章热度:1203
        2017年芜湖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贷款对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夫妻双方均为异地缴存人,需有一方为芜湖户籍)。二、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含配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最低标准;5、有规范格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住房)能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三、贷款流程:资料受理→贷款初审→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产权过户、抵押办理→贷款发放四、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