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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保护

       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基层组织滥用权力和农民法律知识、合同意识欠缺等种种原因,往往使农民权益受到严重的损害。土地流转政策的重要问题是保护好农民的权益。目前正在进行的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要把每一户农民的承包地的位置、面积、土地生产能力,都进行明确勘测、评估和登记。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重要指示精神、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增强农民种地积极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农业“三项补贴”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有利于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

发布时间:2016-03-17 13:32:24 文章热度:188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市积极配合各县(区)完成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一是加强规划计划管控,从源头上严格保护耕地(一)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力度。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建设用地一般不得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确需扩大范围的,要经过严格论证,并限定在扩展边界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新设和扩区,限定在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要与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相适应,确保耕地保有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6 12:27:38 文章热度:1317
        观点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不畅、大量土地撂荒的问题,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背景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是推进现代农业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重要途径。但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遇到的最大阻碍来自于土地流转不畅。当前农村出现了一些消极现象。有些农民外出打工,但对于闲置的土地却既不种也不转,以致出现农田大量撂荒的现象。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办理土地流转手续时,一项重要程序就是需召开村民会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但由于现在很多村民都外出打工,要满足“三分之二同意”的要求很困难,如果处理不当,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影响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4 12:00:46 文章热度:647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荆门市委书记别必雄告诉新华网,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他主要围绕盘活动农村土地资源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两个方面提出了建议。我国是一个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较低的农业大国,科学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特别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别必雄建议,要建立土地整治统筹协调新机制,统筹各部门的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积极探索“谁种田、谁整治”的土地整治机制,让土地整治模式由政府主导型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型转变;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土地整治资金筹集机制;建立土地整治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配套制定相应的奖惩和激励约束机制。别必雄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预留机动地从事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7 14:51:01 文章热度:927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五权”容易受到侵害:一是农民集体所有权“有点虚”,二是土地承包权“有点轻”,三是流转收益权“有点低”,四是话语权“有点小”,五是合作利益权“有点险”。农村土地流转如何保护农民权益?如何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是我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华丰探索给我们以很多启示。确权是基础,土地承包权要明确到田块、到家庭、到人,要发证到户。维权是关键,既要维护方方面面的权益,包括受让主体的权益,更要重点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有作为,对于侵害农民权益的重大案件要严肃查处。规范是重点,规范流转行为,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合作行为,规范产业化行为,只有规范才能最大限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2-18 17:32:12 文章热度:2011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五权”容易受到侵害:一是农民集体所有权“有点虚”,二是土地承包权“有点轻”,三是流转收益权“有点低”,四是话语权“有点小”,五是合作利益权“有点险”。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如何保护?如何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是我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华丰探索给我们以很多启示。确权是基础,土地承包权要明确到田块、到家庭、到人,要发证到户。维权是关键,既要维护方方面面的权益,包括受让主体的权益,更要重点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有作为,对于侵害农民权益的重大案件要严肃查处。规范是重点,规范流转行为,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合作行为,规范产业化行为,只有规范才能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19 15:03:07 文章热度:2242
        1月18日,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政协委员唐光密、徐东建议,在遵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推进农田土地经营权流转。政协委员唐光密和徐东说,他们在对湾岭镇、黎母山镇、中平镇、什运乡等乡镇的农村进行调研后发现,许多村庄存在着基本农田长年丢荒或短期休种的现象。调研中发现,有种桑养蚕等产业的农村农田利用率相对高些,而未发展种桑养蚕又无其它项目的农村,如湾岭镇的北排村、高坡村、内园村等,其农田大多数村民一年只种一造早造,晚造则弃种,另有相当一部分村民的农田则长期丢荒。据了解,琼中各乡镇都存在基本农田丢荒闲置的情况,且所占比例不小。通过走访调查,他们总结农村农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24 11:46:21 文章热度:3146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15〕95号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湖南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04 11:38:37 文章热度:1820
        土地制度改革是社会各界关注的敏感问题,也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些原则性、方向性的要求。如何准确把握这些要求的内涵?本期对话栏目,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以期理清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对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予以解析。农村土地产权改革须因地制宜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社会各界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寄予了很高期望。但到底如何改却是众说纷纭。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嘉宾:《决定》很明确的一点就是明晰产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说到财产权利就必然涉及到土地的产权改革。因为农民有的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17 14:19:54 文章热度:1745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目前安徽省各地正积极推进该项工作。记者日前在全椒等地采访时了解到,不少乡镇、村级工作人员在进行土地确权时,心里也有些担忧和顾虑。去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将力争2017年全面完成全省农地确权登记工作。然而,在武岗镇副镇长钟成华看来,现阶段100%完成土地确权有难度,“总有个别农户的纠纷无法解决,那么颁证过后遗留的问题怎么办?”王保柱也有同样的担忧。“这轮确权结束后,肯定会宣布二轮承包的一证一本作废。”他告诉记者,根据该县文件,部分纠纷户可暂缓确权颁证,这就意味着他们既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15 12:04:43 文章热度:2077
        《土地管理法》如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一般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如果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承包经营权,确需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13 15:53:10 文章热度:1803
        总体来说,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方向应是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在保障农村土地生产功能的前提下,有限度地放开集体土地市场,目的是满足农村土地资源合理流转与有效配置的要求,但必须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交易管理,清晰界定土地产权,有效保护土地合法权益。合理配置资源的前提下放开集体土地市场放开集体土地市场的根本目标是为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配置,必须防止借农村土地市场化之机搞土地资本化和非农业开发,必须从制度上防止社会资本尤其是非农业生产目标的资本购买乃至炒作农村土地。对于集体农用地的流转,主要是为了满足进城人员的土地转出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其土地资产特性也主要体现农业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9-14 14:51:00 文章热度:1078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将给承包户颁发新证。新证上需登记经营权共有人以及有关情况,如,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与户主关系等。那么,哪些家庭成员属于共有人,需要登记在证书上呢?农村土地确权看看都是哪些人受保护?!出嫁女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或出嫁女在娘家和婆家均未取得土地承包权,那么,出嫁女应登记在娘家还是婆家的权属证书上呢?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20 14:48:06 文章热度:1963
        国家为了保护耕地,出台了相应政策,四川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上是做的非常不错的。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补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在全省范围内,将原先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尤其向种粮大户等倾斜。5月29日,我省召开工作视频会部署实施《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新补贴方式,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和中央安排增量资金将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22 16:31:53 文章热度:2871
        擅自将转包的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一般情况下,这属于二次转包,须经过承包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且经过发包方(村委会)备案后方可有效,如果转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擅自再次转包给他人,承包人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要求转包人讲土地恢复至原貌。特此提醒土地转包的各位朋友,在遇到相关纠纷时应努力保持冷静与理智,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各位朋友要注意相关事件的法律诉讼时效,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国家专门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仲裁的结果是有法律效用的,相对应的是这种仲裁结果也是有诉讼时效的,超过时效即使起诉也是会受到相关约束,不利于争取自身权益。所以请各位一定注意诉讼时效方面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20 15:05:52 文章热度:1307
        作者: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谢俊奇《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我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滞后,土地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侵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多有发生。明晰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重要。切实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完善相关政策。认真总结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面的经验,围绕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07 15:56:44 文章热度:2041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02 14:40:33 文章热度:1214
        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我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滞后,老百姓土地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侵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多有发生。明晰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重要。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土地确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25 14:57:49 文章热度:680
        中国地质调查局近日发布《全国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完成地质调查面积22.6亿亩,其中调查耕地13.86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69%,对我国土地质量特别是耕地质量的国情形成了基本判断。报告指出,调查范围内的土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在已完成调查的地区中,无污染土地占调查面积的87.7%。调查中发现了土地利用尤其是耕地方面的一些问题。例如,受气候变化、地下水开采、水土流失等因素影响,北方土壤碱化趋势明显;受酸雨沉降、化肥施用等因素影响,南方土壤酸化趋势明显;部分地区,尤其是南方地区耕地重金属超标的轻微污染现象有所增加。报告建议,针对我国耕地特点和复杂成因,应加强推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25 09:44:42 文章热度:523
          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有序推动土地流转以及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改革试点,是当前我国土地问题的核心,也是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三大挑战,更是全社会应该重视和思考的问题。  厂房水库“变耕地”:占补平衡“失衡”知多少  在一处复垦耕地上,石阶、水渠等农田水利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看起来是块标准农田。但庄稼长势很差,洋芋、小葱、芋头、土豆都打着蔫儿。村民告诉记者,虽然这块复垦耕地路渠沟修得很好,符合复耕标准,可实际上没水源,根本不适合耕作。  这是记者近日在重庆某地采访时发现的情况。重庆市占补平衡工作,在全国都属规范,建设用地一律先补后占。然而“占优补劣”仍然未免。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7 10:23:25 文章热度:1233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耕地保护,改进耕地占补平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四化”同步发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基础保障。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分别就加强耕地保护、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讲话。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农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晓华出席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改进...[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