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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就如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宪法》和《物权法》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利。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集体土地财产四至界线和所有权人的权属登记,不登记则土地财产权利不成立,也不受法律保护。还有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下面我们来看看更多的有关所有权的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18-03-12 17:31:37 文章热度:2522
        北海市农业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北海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健全我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北海市实际情况,北海市农业局牵头起草了2018年《北海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北海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反馈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9 09:16:46 文章热度:1193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辽市棚室所有权证登记颁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双政办发〔2017〕1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棚室所有权证登记颁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棚室所有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推进全市棚膜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双辽市棚室所有权证登记颁证暂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6 13:44:49 文章热度:5391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总理在报告的第二大点第五条指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依靠改革创新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第二大点第五条全文如下:(五)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依靠改革创新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林牧渔业和种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3 16:01:16 文章热度:3106
        甘肃华池县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完善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以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庆办发[2017]6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基础。改革开放之初,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实现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1 16:40:55 文章热度:1730
        兰州市集体土地(含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1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集体土地(含宅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0 12:00:51 文章热度:1247
        兴安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被誉为“兴盛之都、安定之邑”,是中国银杏、毛竹、商品粮、生猪和柑桔生产基地县[3],曾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美丽中国示范县”等荣誉称号。近日有朋友问到,兴安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变更、转移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须知一、项目名称: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办理部门:兴安县国土局窗口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四、申报条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6 10:07:00 文章热度:6107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各乡镇(办)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部署,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保护主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冀国土资发[2012]74号)、《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冀国土资发[2014]1号)、《关于调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5]1号)、《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2 16:57:32 文章热度:2590
        宁强县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北依秦岭,南枕巴山。全县辖21个镇,汉源镇、高寨子镇、大安镇、代家坝镇、阳平关镇、燕子砭镇、广坪镇、青木川镇、毛坝河镇、铁锁关镇、胡家坝镇、巴山镇、舒家坝镇、庙坝镇、巩家河镇、太阳岭镇、苍社镇、巨亭镇、安乐河镇、禅家岩镇、二郎坝镇。宁强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的如何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宁政办发〔2016〕72号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强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宁强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1 11:15:29 文章热度:2088
        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7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42号)精神,确保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有序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8 10:53:40 文章热度:3597
        汉中市洋县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洋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以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洋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洋政办发〔2017〕15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洋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6日洋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7 15:06:22 文章热度:94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办理程序导询--受理--审核(含实地查看、公告)--登簿二、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2、身份证明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2)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实地查看记录表5、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4 09:50:02 文章热度:2623
        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明晰房屋产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银川市高度重视,成立了银川市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稳步推进“两证合一”确权工作,确保2017年底完成“两证合一”颁证工作的20%。 此次市辖三区确权范围包括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共8个乡镇。确权登记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同时,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集中申报,公正高效,坚持“村民申请、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方式,登记机构集中统一受理;三是实事求是,分步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3 16:52:15 文章热度:2174
        从青岛市农委获悉,近年来,青岛市率先在全省试点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改革,明确提出土地流转经营方可向所在区(市)政府申请颁发经营权证,凭证书可向当地银行部门申请抵押贷款,破解了融资难题,全市共为9.6万亩流转土地颁发了经营权证。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确权工作成果,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等新型经营主体,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75万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以上,培育百亩以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6400多家,发展农民合作社11000多家,入社社员69万户,农户入社率达到49%。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700多家,80%以上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1 16:12:07 文章热度:2627
        原州区,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是固原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总面积3520平方千米,下辖3个街道、7个镇、4个乡:北塬街道、古雁街道(新区街道)、南关街道、三营镇、开城镇、张易镇、彭堡镇、头营镇、官厅镇、黄铎堡镇、中河乡、河川乡、炭山乡、寨科乡。日前,原州区人民政府颁布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于印发《原州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原政办发〔2017〕12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原州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1 13:56:18 文章热度:738
        经初步审定,牡丹江穆棱市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53-3187178公告单位: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2月21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7 16:43:38 文章热度:86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榆林所辖的吴堡县、子洲县、绥德县、神木县、清涧县、米脂县等地区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以吴堡县为例,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1)依法继承;(2)分家析产;(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条件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9 14:09:19 文章热度:1428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9号)精神,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11:16:27 文章热度:1702
        海原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功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住宅用益物权确权、赋权、活权进程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海原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统一确权登证发证工作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领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33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7 09:54:44 文章热度:1255
        桐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程序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注销登记:1、不动产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的;3、依法收回与征收的;4、正在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时需原有权利进行注销;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办理程序程序:用户申请→受理→核定→登簿→归档→出具注销证明(无法收回权利证书的,应当进行公告)(三)提供资料在实施过程中,与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30 15:35:44 文章热度:3800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1日汉中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