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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现在为大家整理了各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标准。

发布时间:2015-06-18 11:48:12 文章热度:6389
        广州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定于2015年7月2日至8月31日期间开展,届时,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应前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维持不变的单位也应按要求重新申报单位职工的缴存数据。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应在新的缴存年度足员、足额、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内容包括缴存基数、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的情况,调整内容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基数方面: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由于统计部门暂未公布本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暂定为本市2013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17 09:35:22 文章热度:928
        郑公积金〔2015〕22号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受托银行: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07〕15号)精神,现将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5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肆万玖仟贰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10 16:37:15 文章热度:2520
        近日,从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规范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那么新出台的《办法》究竟有哪些新的内容?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二套房首付由50%降为30%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营运科科长戴建华介绍,新修改的《办法》在贷款方面主要变化为二套房首付由50%降为30%,并首次提出精装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办法》明确,对于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09 14:30:49 文章热度:950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明确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住金发〔2015〕7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缴存基数核定申报上限为20188.75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青岛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六区为1480.00元,四市为1328.33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05 11:59:34 文章热度:2691
        关于调整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皖直公积金[2013]30号)规定,现就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问题如下:一、缴存基数调整标准依据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70元。经测算,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上限为15817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163元。月工资缴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8 16:30:38 文章热度:3782
        2018年6月末,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表示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下限为各7%,最高不得超过各12%,并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为,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5万元。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方可提取。在省内各地购买自住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6 10:35:42 文章热度:3460
        6月25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工作的通知》公告,表示缴存基数最低165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018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7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2018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3、2018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缴存,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缴存基数上下限1、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既16710元,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12%计算,唐山市月缴存额上限为4010元。2、2018年度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5 09:27:10 文章热度:1755
        2018年6月24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表示将正式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调整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上限将从过去的3322元调整至3660元,下限从过去的132元调整至15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7月1日起,各单位可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办理缴存额度调整业务,或通过宜昌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自助办理。月缴存额上下限上调2018年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规定执行。按单位、职工最低缴存比例各5%及相关规定,2018年度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2 08:46:21 文章热度:7708
        6月11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表示7月起,南昌市开始执行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其中,月缴存额上限为4362元,较2017年上调414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按照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工作,2018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其中,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362元,个人月缴存额为2181元,单位月缴存额为2181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175元,较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9 13:19:48 文章热度:2892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凉山州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1号),其中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倍数挂钩,挂钩倍数为20,即单笔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加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20,单身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共有权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其享有分额申请,单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认真落实“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多样化购房需求,充分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5 12:03:05 文章热度:6255
        12月4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新的缴存基数正式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通知》显示,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及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东莞市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2995元调整为27391元,下限仍为东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51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年度内灵活选择时间调整。另外,据东莞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7537元,其中在岗职工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6 15:23:21 文章热度:6652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5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结算等.第三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其分支机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业务的具体承办。第四条住房公积金归集涉及的金融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3 17:37:54 文章热度:874
        据2016年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细则最新消息:从11月开始,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宣布,从本月开始,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其贷款时认定的收入标准按照是否达到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划分为两种情况: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到广州市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到上限的,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的高值认定收入,工资以单位在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昨日,这一政策的细则进一步落地。据大源按揭总经理郑大源昨日透露,公积金因应新政的系统已改造完成上线。除了贷款申请人之外,购房者还可以提供配偶或其他共同产权人在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公积金缴存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24 14:39:34 文章热度:1683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无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租住地是否一致,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放宽。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副市长孔德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无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租住地是否一致,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年度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0 11:14:38 文章热度:1071
        我国的相关规定:所有具有法人的单位或企业都有义务和责任为职工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那我国职工缴存公积金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缴存比例如何确定?有那些好处?一、我国职工缴存公积金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1.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既可提取个人公积金余额,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由于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远低于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利率,因而大大减轻了职工贷款后的还贷压力(如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55万元,期限30年,一笔等额本息还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会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少支付利息254826元)。3.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个人和单位组成的,等于是百分之百的投资回报率,即使职工没有购房支取或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8 15:32:59 文章热度:4438
        2018年6月25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批复》,明确提出,从下月(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其中,2018年缴存上限标准由上年的3664元调整为3988元。具体标准分上限和下限两种标准。上限标准为:2018年缴存上限标准由上年的3664元调整为3988元。测算方法是2017年度漳州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40元,缴存上限按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最高缴存基数、12%为最高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承担叠加计算,即66483÷12×3×12%×2=3988元。中央驻闽单位最高缴存基数由月平均工资的5倍调整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4 10:23:35 文章热度:3156
        住房公积金不再仅限单位职工?更多的人将享受“福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近日联合印发了《广西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缴存面将进一步扩大,缴存门槛进一步降低。下面是对新政策的解读:一、为什么要制订出台《办法》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建立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制度,有助于将进城落户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二是推进房地产去库存。通过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调动灵活就业人员的购房积极性,提高进城落户人员的购房能力,可以创造住房需求,有利于加快城市特别是县城房地产去库存。三是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开展自愿缴存,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5 11:21:22 文章热度:492
        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位,应在缴存5月份公积金时进行调整。具体办理方法为,单位缴存2016年4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为单位调整2016年5月和6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职工缴存基数保持不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到分中心、管理部对调整后月缴存额进行查看和确认。确认后,单位可当时继续办理2016年5月和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尚未缴存2016年4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原缴存比例进行按月补缴后再按上述流程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5 11:31:57 文章热度:106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新规,自本月起至2017年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根据新规,缴存基数不能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的3倍20292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33820元,且必须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纳税。职工缴存基数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此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25 08:56:48 文章热度:1131
        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2015年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进行调整,上限为3200元,与去年相比提高了200元,下限为260元,与去年相比不变。  据了解,调整后,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320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去年为3000元),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去年为260元)。各单位应以2014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单位在核定月缴存额时原则上不超过上限,对超过上限的应明确告知职工须依法纳税;对尚未达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足下...[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