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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

       耕地质量,指耕地的质量内容包括耕地用于一定的农作物栽培时,耕地对农作物的适宜性、生物生产力的大小(耕地地力)、耕地利用后经济效益的多少和耕地环境是否被污染四个方面。从2016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的指标和方法。该标准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耕地质量等级。一等地耕地质量最高,十等地耕地质量最低。标准根据不同区域耕地特点、土壤类型分布特征,将全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淮海区、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华南区、甘新区、青藏区等9大区域,各区域评价指标由13个基础性指标和6个区域补充性指标组成。

发布时间:2020-01-19 10:39:27 文章热度:536
        2019年9月25日,鞍山铁东区印发《镇级(街道办事处)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镇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自然资源局一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以下简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第三条各街道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1 15:33:31 文章热度:3422
        日前,甘肃省发布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2018甘肃耕地保护及占补平衡政策正式出台。那么具体有哪些措施?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1、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落实减量化、保耕地、定边界、控总量、优布局的要求,全面完成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将指标分配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区域资源环境容量、土地开发强度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挂钩。对土地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9 10:48:20 文章热度:790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近期将联合行动,对部分重点省份2016~2017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实地抽查工作。此次抽查范围为省级自查评分较高、耕地保护任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较重、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量较多的12个省(区、市)。抽查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根据方案,本次抽查将对省级自查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核实2016~2017年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掌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总体情况;同时,抽查组将通过选定2个地级市和2个县,进行实地抽查,了解并总结地方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3 10:52:21 文章热度:2426
        日前,《浙江省“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印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两个高水平”浙江建设,在2018年至2022年实施“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全面建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保护新机制,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0号),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着力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30 14:47:02 文章热度:1435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12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同时废止。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1日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9 09:13:18 文章热度:5673
        农田作为我国耕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农村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那么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有专门制定《农田保护法》吗?什么时候出台?目前,《农田保护法》还没有出台,只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343号建议中表述了《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保护法〉的建议》,而在国土资源部的回复中,(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343号建议的答复(国土资人议复字〔2017〕66号)),有明确表示:“我们认为,现行关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健全的,关键是要加强法律的实施,将法律确立的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目前制定《中华人民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4 08:56:10 文章热度:1474
        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仙游县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努力做好补充耕地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办〔2018〕4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8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7 09:32:53 文章热度:5188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里面表示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尤其是水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8 16:26:54 文章热度:157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桂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桂林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对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有序开展退耕还林。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有关单位:《桂林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2日桂林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2 15:57:00 文章热度:743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象政办〔2018〕10号二塘乡、平山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单位:《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3日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4号)及桂林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市农业〔2018〕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确保按时完成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3 12:02:40 文章热度:16106
        4月19日,黑龙江农委下发《关于印发全省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18年黑龙江耕地轮作休耕工作作出了安排。主要内容是:1、休耕轮作政策的补贴对象;2、休耕轮作政策的补贴标准是多少;3、补贴区域详细目录。看看有没有你所在的市县,如有,千万别忘记申请啊。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农委联发〔2018〕53号关于印发全省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为确保全省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现将《全省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机制,认真组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0 16:03:54 文章热度:2632
        据了解,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西省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规划》提出,到2020年,江西将严守4391万亩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到2030年,使耕地资源得到全面养护和永续利用。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三、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为前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9 10:26:18 文章热度:1525
        2018年4月8日,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7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6.2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2825万亩;到2030年,全省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并表示将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建设旱涝保收田1448万亩我省提出,到2020年,严守耕地红线,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73万公顷(439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6.2万公顷(3693万亩),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96.53万公顷(1448万亩)。到2030年,全省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平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3 10:08:07 文章热度:1479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新增耕地管理,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现就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核定范围各级各类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新增耕地,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核定。2017年1月1日以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立项并组织实施以及社会主体自主实施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各类项目”)的新增耕地,按照本文件规定及相关技术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5 09:27:42 文章热度:2835
        澄政办发〔2017〕1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江阴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4日江阴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合理利用耕地耕作层土壤资源,提高耕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2 16:29:02 文章热度:1943
        澄政发〔2017〕119号江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阴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等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9 09:05:52 文章热度:1019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第三条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1 10:07:49 文章热度:3105
        为切实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落到实处,11月30日,海南省委、省政府下发2017年《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海南要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09万亩,确保建成477万亩高标准农田。不断完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政策制度体系,破解占补平衡难题,形成有利于加强保护和管理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实现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要求坚持最严格...[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15:13:43 文章热度:2886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的大事,必须保护好。近年来,我县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守耕地红线,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数量也不断增加,但因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途径不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加大,加上体制机制的约束,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制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10:43:58 文章热度:886
        荆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补充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补改结合工作。各地要本着优先垦造优质水田的原则,按照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规定,通过增加灌溉水源、完善沟渠布局等工程技术措施,将具备水田、水浇地资源条件的旱地改...[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