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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升值

       近年来,宅基地升值一直是老百姓的热议话题。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今农村宅基地、土地、住房等都在进行确权登记,以及农村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放开,不仅仅盘活了土地资源,也让农村宅基地的财产属性更加凸显,为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支持。同时,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补偿政策,也为农民提供了收益。

发布时间:2017-10-25 09:26:25 文章热度:5325
        如今随着国家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宅基地升值了,不少以前把土地卖了的农民想把地给拿回来,那么根据法律,以前卖了的话还能要回来吗?这个得看你把自己的宅基地“卖给谁”。通常可以分2种情况来看:1.宅基地卖给了“本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走的是正规的买卖程序,是要不回来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此时你们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宅基地买卖之后,你也不再具备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资格。2.宅基地卖给了“非本村集体成员”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具有社会福利保障性质,你将宅基地及其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05 08:39:36 文章热度:2337
        媒体上不时的有新闻曝出来说农村宅基地的总市值价值51万亿。测算的主要依据是参考了重庆的城市地票20万元一亩。一、就这么个拍脑袋拍出来的数字竟然广为流传。迄今为止,并未看到关于农村土地价值总量一个合理可靠的评估结果。在市场上流传出来的数字基本都是参照重庆地票的每亩价格*总数量就得出来农村土地的总价值。如果要想评估农村土地的价值。需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情况、用地指标情况、土地政策情况、土地的总供给量和总需求量、农村产权服务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等多种条件,显然要想评估出来,在目前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事情。对于农村宅基地价值51万亿,测算出这个结果的所谓的专家教授,直接可以去小学回炉了。二、悲催的是,农村宅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9 10:43:25 文章热度:1511
        随着土地确权的进行,对宅基地的相关政策也越来越完善,相对来说也越来越严格。一户一宅、超出面积交税、宅基地申请越来越难、鼓励主动退出宅基地(安徽的金寨县农民每户补偿约10万),一条一款算下来以后的宅基地真的是越来越少了。然而,农村宅基地升值为什么还是那么缓慢呢?宅基地需求伴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农村的人口也相应增加,很多人都想为孩子准备出一套宅基地,将来孩子娶妻生子有个安身立命之所。按理说人多了,宅基地的价值应该上升。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等权利都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根,农民最后的保障,真的有一天老了,没了经济来源,有地就能养活自己,手里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09:26:57 文章热度:1437
        土地是农民基础生活的保障,土地政策的变化关乎着每一位农民的利益。这两年,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可耕地、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占用,国家对土地的相关政策也在逐步地调整,而土地政策的调整将势必影响农民自身的利益。下面,就以农村宅基地新政为例,为大家讲述宅基地的新规定包含哪些重要内容。1、严禁可耕地非法建房,更不允许变卖、出售前几年在农村流行靠近柏油路建房子,而一般情况下,柏油路旁都是可耕地,农民只好舍弃一小部分土地,在田间地头盖起了房子。虽然国家对这种现象明令禁止,但是由于山高皇帝远,农民只需要交给村委几千元钱便可在可耕地上建一所房子。然而,现在新政出台后,国家将加大对此现象的打击力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0 10:33:03 文章热度:7273
        自2017年开始,全国在农村地区大范围的开展土地确权,但是土地确权最新政策中规定没有宅基地的农户是不能参加土地确权的。关于这点是土地确权的一个条件。那如果没有宅基地如何申请宅基地呢?但是有些人却是不能参与土地确权,比如没有宅基地的农户,那么对于这种情况肯定是需要先有了宅基地为主,那又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呢?2017年土地确权、宅基地升值与申请宅基地有三招!1、农户子女结婚,另成一户,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2、一直生活在本村的外来农业人员,会被视为当地村集体的农户,可以申请宅基地。3、由于某些原因或者是房屋坍塌再或者是征收需要搬迁的,也可以重新想村集体申请宅基地。2017年土地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3 16:31:39 文章热度:268
        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进程中,宅基地退出制度成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农民权益、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各地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宅基地退出政策。一、各地宅基地退出制度盘点南通:奖补激励促“弃宅进城”南通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推行相关政策。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款总额1.5%的奖补。对于自愿退出(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的,各地自行制定奖补标准。以海安为例,符合条件的“弃宅进城”农村居民,由所在区镇参照“增减挂钩”政策评估补偿,签订补偿协议后开具等额房票,可凭房票等额抵算购房款,还能凭借认购协议至市住建局领取价值5万元/户的购房代金券。如东则对主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3 15:26:07 文章热度:413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此文件,标志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试点阶段。文件针对宅基地改革,指出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比如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鼓励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这为后续各地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多元利用与管理方式的方向。《深化农村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3 15:21:16 文章热度:101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保护耕地与保障农民权益看似存在张力,实则是相辅相成的整体——保护耕地是为了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最终惠及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保障农民权益则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让农民更主动地参与耕地保护。两者的平衡,需要从规划、审批、退出、利用等全流程入手,找到科学的结合点。​以规划为先导,划清“两条线”​通过科学规划,既能守住耕地红线,又能保障农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各地在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时,要明确“两条线”:一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禁任何宅基地建设占用;另一条是宅基地集中建设区边界,将宅基地需求引导到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建设用地等存量地块上,避免新增占用耕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3 11:41:45 文章热度:218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农民权益、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乡村振兴意义重大。然而,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各地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一、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1、规划滞后与用地矛盾​村庄规划的滞后成为宅基地改革推进的一大阻碍。在汕尾市,多数村仍处于规划进程中,截至目前,仅有95个村的村庄规划获县一级政府批准。在缺乏规划的村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时虽有临时替代办法,但不利于乡村长期整体发展。同时,宅基地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以陆丰市为例,2024年宅基地需求户数达33409户,需求面积6012.32亩,可批准的新增宅基地农转用指标却仅有800亩,难以满足村民新建住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3 11:25:22 文章热度:172
        农村宅基地政策改革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与乡村长远发展的重要议题。在国家政策指引下,各地积极探索实践,不同地区的农村宅基地政策既存在共性,也展现出显著差异。一、各地政策的共性1、坚守核心底线各地均将“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作为改革的根本遵循。无论何种政策举措,都确保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的性质稳固,防止耕地被非法侵占用于宅基地建设。例如,在安徽凤阳,涉及宅基地退出的政策仅针对纳入特定土地增减挂范围且适合复垦为耕地的宅基地,保证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时,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保障农民在宅基地相关权益变动中的利益,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2 16:54:47 文章热度:292
        许多地区都已积极投身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探索实践中,积累了丰富多样的经验。早在2015年,全国就有33个县(市、区)率先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拉开了这一重要改革的序幕。此后,改革范围逐步扩大,力度不断加强。2020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涉及众多省份,为宅基地制度的优化创新提供了广阔的试验田。在众多试点地区中,广东省表现尤为突出。惠州市龙门县自2020年9月确定为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后,围绕“一健全两完善四探索”七项改革任务,严守“三条底线”,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有效实现形式。一方面,完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2 16:37:40 文章热度:214
        农村宅基地政策的有效实施,关乎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与乡村的长远发展。在政策推进过程中,不同地区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执行模式,下面我们就来深入了解一些典型案例。昆山:确权引领,探索流转新路径昆山作为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上成效显著。为每一块合法的宅基地及农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给农民吃下了“定心丸”。有了这本证,农民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拆迁补偿等方面有了可靠依据。比如,当地村民朱大爷和张大爷,通过宅基地互换,实现了各自的居住需求。朱大爷获得了在张大爷原宅基地上翻建的资格,而张大爷在金家娄村动迁时,可选择拿安置房或货币补偿。这种基于确权基础上的规范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2 11:33:45 文章热度:729
        农村宅基地,承载着农民朋友们的居住生活,更是乡村发展的重要根基。2025年,围绕宅基地的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其中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及探索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政策,与咱们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接下来,咱们就深入解读这些政策要点,以及如何实现宅基地的流转。一、政策要点解读1、强化确权登记,稳固权益根基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就是要给农民的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吃下定心丸。到2027年底前,全国将基本完成这项工作,为每一户农民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有了这本证书,宅基地和房屋的权属关系就清晰明了。农民的权益有了坚实保障,往后涉及拆迁补偿,有证在手,补偿标准更明确,补偿金额也更合理,就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22 11:26:14 文章热度:195
        在农村,宅基地不仅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更是乡村发展的重要资源。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开,宅基地流转为盘活农村资产、促进乡村振兴带来了新契机。那么,宅基地流转究竟有哪些具体方式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宅基地转让:永久转移,内部流通宅基地转让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宅基地使用权永久转移给符合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并获取转让收益。在转让过程中,需遵循严格规定。首先,转让方需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且已完成确权登记,权属清晰无争议。其次,转让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同意,村民委员会审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例如在某村,村民老张因进城定居,将自家闲置宅基地转让给同村符合宅基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17 16:13:36 文章热度:593
        农村土地政策与咱们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深刻影响着农村的发展走向。2025年,农村土地政策在“三权分置”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些重要政策。一、“三权分置”改革持续深化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中,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以流转。2025年,这一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并且扩大整省试点范围。这意味着农民朋友们对土地的承包权益将得到更长久、更稳定的保障。比如说,之前土地承包快到期的农户,不用担心土地被收回,能够继续安心在自家土地上搞生产、谋发展。在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15 14:53:51 文章热度:202
        闲置老宅变“钱袋子”,返乡创业有地可用——2025宅基地新规彻底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我在城里安了家,老家的房子空关十年,村干部突然通知再不处理就要收走了!”——浙江丽水张大爷的遭遇,正是2025宅基地新规下千万农民面临的转折点!一、跨村买地不是梦,三大红利马上兑现1、打破“本村人”魔咒,用地难题迎刃而解四川“飞地”模式全国推广:返乡创业者可跨村竞拍闲置宅基地建厂开店(案例:成都王老板在邻村拍得500㎡宅基地建冷链仓库,年省租金12万)红线依旧在:城镇居民严禁购买,退休干部回乡建房全面叫停(某县已拆除7处干部违规别墅)2、闲置2年以上宅基地紧急处置指南3、农房变现三大黄金通道出租:徽州老宅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11 15:03:28 文章热度:229
        一本不动产权证,两地政府联手破局,千亿闲置宅基地迎来盘活浪潮随着2025年自然资源部18号文件落地,农村宅基地“跨区域流转”正式获得政策背书。其中“飞地模式”作为突破行政壁垒的创新机制,正成为盘活闲置宅基地、赋能集体经济的核心引擎。本文从定义、背景、案例到实操价值,全面解析这一改革利器。一、飞地模式定义:跨行政边界的资源重组法律本质:“飞地”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但不与该区毗连的土地,需穿越其他行政区才可抵达。而“飞地经济模式”则指两个独立行政区域打破管辖限制,通过资源互补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跨空间合作的经济形态。农村宅基地场景下的核心突破:土地权属登记分离:宅基地审批权属A地,但物理位置位于B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08 17:03:44 文章热度:960
        自然资源部新规落地:进城农户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通道全面开启,逾期未处置将启动收回程序!一、政策核心:两条出路,一个红线1.强制收回条款(《细则》第12条)适用对象:连续闲置≥2年且未申报处置计划的宅基地执行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报乡镇政府批准)关键程序:2.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细则》第8条)补偿标准:城乡结合部,参考周边商住用地基准价×60%-80%;农业主导区,参考宅基地基准地价×100%;生态保护区,参考补偿金+生态补贴(上浮20%)。红线警示:2026年6月30日前未完成闲置登记的宅基地,自动视为放弃处置权二、闲置宅基地变现三大合规路径路径一:政府有偿退出(适合定居城镇家庭)操作流程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08 15:20:07 文章热度:580
        自然资源部〔2025〕18号文件核心解读: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放宽,激活千万农户“沉睡资产”一、什么是宅基地资格权?1、法律定义: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申请、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建造住宅的身份性权利,其核心在于“户有所居”的保障功能。2、宅基地资格权主体扩展(2025年新政关键突破)原范围: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规增加:同县域内跨村创业的本县户籍人员经县级政府备案的涉农企业(需符合乡村产业规划)3、宅基地资格权权能实质强化宅基地资格权人可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权能,包括:自主建房流转经营权(出租、入股、合作)自愿有偿退出禁止行为:买卖、抵押、城镇居民变相占用二、跨区域流转操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5-07-04 16:20:49 文章热度:139
        一、宅基地使用权有争议应该怎么处理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途径主要有三种:即协商、行政处理和司法解决。在农村建房遇到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首先,双方务必寻求友善协商来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若无法达到共识,则可求助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及以上人民...[ 查看全文 ]